1.投资
阿联酋对投资合资企业的出资率有明确的规定,即阿方投资比例须占51%,外方投资比例不能超过49%,但阿允许外国公司开办外资独资企业。不受资本多少和行业的限制。外方投资者可以设备、技术、物资的形式投资。也可以现汇投资。在税收上,外国合资、独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从法律讲是平等的。
阿方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合资投资一般采限两种方式:一是用现金作为资本直接投资于合作的项目;一是用现金作为资本直接投资于合作项目,二是以土地,厂房车辆等实物作为本投资
于合作的项目。
2.贸易
阿联酋至今还没有贸易法,所以凡按当地公司法注册的公司均可在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品活动。特别是在迪拜,商品批发市场异常活跃,除供应国内市场之外,相当一部分进口商品又被转到伊朗、沙特、阿曼、科威特以及印巴次大陆、东非地区甚至远东和欧洲地区。最近一个时期,由迪拜向前苏联和东芡地区的转口贸易比以前又有了新的发展。在商业活动中,习惯于下述贸易做法:
(1)多方询价,广为比较,这里的进口商大多采用询价的方法,广加比较,取其物美廉者。他们还善于取巧,甚至以同一出口国某公司的报价去压该国另一些兄弟公司,以便从中渔利。
(2)看样成交,阿联酋进口商一般要求看样成交,甚至对他们过去曾经进口的商品,也要在再次成交前要求看样。所以,我国来访问的贸易小组和参加展览会的人员应注意,在推销轻便商品时,必须携带样品,对体积大且重、不便携带的商品的推销,则一定要有图片、样本和详细的文字说明。
(3)要求报价。当地进口商一般要求报价迅速,如果拖延一二天没有回音,阿商人马上失去兴趣,转向别处询价。这是因为这里的进口渠道多,同类商品之间竞争激烈。除了特殊的、独家经营的商品之外,进口商品之外,进口商有较大的的选择余地。当地进口商经常抱怨我国的一些贸易公司反应迟缓,久久没有回音,以致失去可以做生意的机会。
(4)政府订货采用招标方式。阿布扎比是联邦的首都,政府机构多,所需的物资品种繁多,且数量可观,他们对诸如机器设备、建筑材料、农用物资以及军队用品、军服、学校的校服和文教用品等大多采取招标的方式来采购。但限定的招标时限很短,一般为15天左右,这就要求招标者先尽快报价并提供样品或样本,待中标后,视合同金额大小,还需提供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5%的银行保函。如延误了交货期或商品质量、数量有问题,则没收保函。
通过投标方式推销商品,一般来讲成交金额大,而且一旦成功,则同类商品今后再中标的机会大,但要求出口商反应快,在组织生产、监督质量和数量以及运输、交货等一系列环节中,要细致、严谨、否则稍有闪失,损失重大。
(5)现货交易活跃,库存必不可少,阿联酋,特别是迪拜的转口贸易很活跃。除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广泛用于转口商品的运输之外,还有数量很多的机帆船承担着迪拜与伊朗、海湾地区、印巴次陆经及东非地区之间的转口贸易业务。船一靠岸,商人立即忙于用现金地市场 购买商品,然后满载而去,如此周而复始,虽然生条船的却是不算大,但船只多,终年不断,累计起来,这类生意的规模是相当可观的。这就要求贸易公司要细致研究。分析市场。摸准切实需求,租用仓库,搞好庫存现货的储备,但也要注意防止商品滞库,造成经济损失。
(6)支票付款,谨防空头。当地商人在购进现货时,多采用支票付款,在阿联酋,特别是在迪拜市场,时常有不法之徒用空头支票进行骗活动,使不少出口商上当,此外,还有一些当进口商由于与出口公司关系熟,他们先许诺提货后再付款,可是一旦破产,则逃之夭夭,。当地的法律是判不了罪,受害方如上诉,需先请律师申辩,如胜诉,被告被判刑,就不再赔偿原告的经济。如要求赔款,则属另案,需再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如要求赔款,则属另案,需再重新上诉。如此折腾,原告一方需先支付相当数目的诉讼费,而最终结果难以预料。
3.商业
阿联酋没有国际贸易和国内商业之分,其国内市场就是国际市场,只要加入所在酋长国的商工会,就可以在商业的范畴内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从公司或企业的角度讲,只要符合所在酋长国的商工会的规定,就可以申领到营业执照和会员证书上,也就是说,可以开始按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进行商业经营性的活动,没有外贸权和内贸权之分,即可在国内从事商业活动,又可以同国外商人做生意,十分方便。
阿联酋对批发与零售的商业活动没有规定,只要要经营范围内做批发与零售都可以。在商业性经营中,有专门做批发与零售都可以。在商业性经营中,有专门做批发或零售做生意的,也有批发兼零售的,哪个有钱赚就做哪个,因此,该国商业发达,市场活跃,竞争激烈。国家不干预商业活动,除因限定粮油价格,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外,其它商品的市场价格基本上是由供求关系或商品的垄断程度来决定的。该国对垄断的商品或市场不加干预,从而进一步刺激了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