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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ngjiawei   发表日期: 2008-03-01 00:44   复制链接




题记:

(我猜,许多人都在2月17日那天祝福过了迈克尔·乔丹的生日,但没什么人记得,巴克利和乔丹同岁,只比他晚出生三天。)


好梦一日游,简称梦游。
——《甲方乙方》




马丁·路德·金在台上挥舞拳头,朗读宣言;猫王在扭摆胯部,朝每个姑娘抛媚眼;约翰·凯奇在朝每个水盆里扔石头;马龙·白兰度在不动声色的吃冰淇淋。风和日丽的草坪上,每个人都很闲适,只有那个白白胖胖,背上插着两根活象野鸭翅膀东西的家伙,扯着查尔斯·巴克利所躺的羽毛床穿过走廊。他的脑袋上还有个像甜甜圈似的光圈哩。

“你打算搞我去哪儿?”巴克利甚为不满。
“归类咯,把你扔到NBA球员那一类里去。”长翅膀的白胖子说。
“刚才我进门时你骗我说这里是天堂,现在怎么又要归类?你不是想告诉我,这里实际上是个私立精神病医院吧?”
“天堂每天要接待很多人的,”白胖子说,“像你这种拿梦游签证的突然来访,或者自然死亡移民的……拜托,我们也有工作秩序的。你以为我愿意拖着你这样体重的家伙到处走?”
“好吧好吧,”巴克利体贴的说。

“当然,如果你不愿意去和NBA球员在一起,那也可以去别的地方……天堂嘛,一切顺你的意。”
“是吗?……我可没有什么最喜欢的地方。无所谓。我爱一切地方。”
“那,查尔斯,你最讨厌的地方是哪里?”
“我想想。”


他们到了一个房间,白胖子把巴克利赶下了床,自己推着羽毛床扬长而去。巴克利瞄了房间一眼:一群老头子围在电视机前看棒球赛,几个年轻人在角落里用手提式DVD看碟。其中一个抬头看了巴克利一眼,然后跳了起来。
“查尔斯,天哪,你怎么会来这里!”埃迪·格里芬尖叫道。
“啊,难道我的到来让你这么快乐吗?”
“不,我以为你这种混球应该下地狱才对!何况,你这种体重能到天堂来简直是破坏了万有引力定律嘛!”
巴克利立刻就不高兴了。更不高兴的是,他看到电视机前的几个人回过头来,朝他张望着,每个人手上几乎都戴着若干枚戒指。


“嘿,查尔斯,我还以为你在练跑步,打算又去对付哪个裁判哩。”丹尼斯·约翰逊施施然飘过来说。
“去你的,丹尼斯……”
“哎呀,不要这样不高兴嘛……虽然我们曾经是对手,可是你当初揍大鸟的时候,我可没有参与哟……噢,是的,我确实把你们队干掉了,拿了1986年的总冠军,可那也是情不得已嘛……”
巴克利开始头疼。
“真的,查尔斯,如果你不是在30岁时才跑去凤凰城、33岁时才去火箭,也许你也不会一无所有啦。你在费城驻守得太久,而那支球队本来不值得你那么拼命。并不是上帝不眷顾你,查尔斯,而是你实在太执拗啦……”

“丹尼斯,嘿,我想问,”巴克利说,“作为1979年的总决赛MVP,去给波士顿那些家伙当保姆擦屁股,你快乐吗?”
“嗯?那又怎么样?比尔·沃顿接过年度第六人的奖杯前,家里已经有1977年的总决赛MVP啦。”
“嘿,嘿,可是你在超音速作威作福时,可没想到会在凯尔特人给那些历史最丑的球员们传球吧?”
“那又怎么样?我们还是可以干掉伊塞亚和他的活塞们呀。”
“啊,丹尼斯,我又想起来了……1987年的东部决赛,拉里·伯德断下了伊塞亚的传球,你解决了那个上篮是吧?”
“是呀。”
“可是为什么世界只记住拉里,却没有人提起你呢?”
“呃……”
“那么,丹尼斯,你进过五次第一防守阵容吧?”
“那当然。”约翰逊春风满面。
“那么,你告诉我,你是不是NBA历史上仅有的两个,没有当选NBA50大伟大球员的总决赛MVP之一呀?”
“这个……”
“哇哈哈,而且你到过世都没有能够进名人堂哪,丹尼斯……你觉得你和我比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巴克利幸灾乐祸的望着丹尼斯·约翰逊,看着他孩子般的脸孔涨得通红,像一截墨西哥餐厅里的辣椒……然后,他从手上摘下了1979年的总冠军戒指,扔在巴克利面前,哭着逃走了。


“查尔斯……”一个高大的黑影踱了过来。“为什么我觉得你又胖了呢?”
“呃,那是你的错觉……乔治。”
“可是,你已经比我职业生涯中任何时刻都要重了呀。”乔治·麦肯说。“当然,我们那时代也有你这样体重的球员……锡拉丘兹据说有这么一个400磅的家伙,他每场比赛只出场几分钟,揍倒对方的王牌就下去了……”
“……拜托,我可不是比尔·兰比尔。”
“查尔斯,我知道你和比尔打过架,我知道如果有机会,你会毫不犹豫把他做成香肠。可是,作为一个没什么运动能力的白人,你难道不觉得,他是一个可尊重的职业球员吗?”
“如果抡肘子砸碎人鼻梁骨、或者打折某人的腿也算职业的话?”
“查尔斯,你的肘子也没有少沾血……我希望你注意的是,他至少没有让自己在训练中偷懒,或者哗啦啦的狂吃巧克力,以荒废自己的才华;训练是很重要的,无视训练的人老得很快。”
“嘿,乔治,吉姆·波拉德可告诉过我,他见你第一面的想法就是‘23岁的人怎么他妈这么老!?’”
“……好吧,那是另一回事……”
“而且,老头子,我可没有像你一样,缝了166针才退役……我可是打了15个赛季开外哟,而你,被那些浑球打到全身骨折……冠军戒指难道可以当饭吃吗?我现在还可以走过一整个高尔夫球场,走路速度比你打球时还快,天知道如果有24秒你会怎么样……如果勤奋训练就是把自己毁得退役后走了路,我才不干哩!”
“可是我至少有冠军……”
“得了吧,乔治,你那个时代没有总决赛MVP,没有24秒限时……你又没有100分可以用来吓唬人,也没有单场抓到55个篮板。你有5个总冠军?60年代的波士顿是个扫垃圾的都比你多!承认吧,你主宰那个时代,可是现在的小孩宁愿看那些大学垃圾的扣篮也不愿看你的录象,你的时代像一个曾经美丽的老太婆,人人都知道美好,可谁愿意去和她约会呢?最后,那个时代的穷光蛋NBA可没有给你带来美元呀。乔治,如果你干点别的,也许挣的美元会多一些,而且你不用连路都没法走……”
为了显示自己所言无虚,巴克利还着实蹦了几蹦,抖了几下自己肥胖的腰肢。乔治·麦肯脸色惨白,从自己手上摘下一枚戒指,步履蹒跚的离开了。

“呃,又一枚……”巴克利把两个戒指都揣进衣兜,“现在我可以去嘲笑克莱德了……”

“查尔斯,作为一个费城人,我真为你感到羞愧。”保罗·阿里津说,“为什么历史上最伟大的球队之一,到了你手里就会远离夺冠行列呢?”
“呃?”
“乔治说得没错,你的体型——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像个打篮球的。除了你那肥硕的屁股,我真想不出你还有什么别的武器。噢,阿伦·艾佛森、比利·康宁汉、J博士、还有我,每个属于费城的人都可以像跳华尔兹一样跳投,为费城争取荣誉。只有你,查尔斯,自打你一到费城,我们就不断离冠军远去啦。”
“得了吧,保罗,我可是听说过,你那女孩子跳橡皮筋似的跳投是在一个舞厅里打篮球时练出来的,因为你怕被滑倒……你就像个运动神经失调的男孩一样会在打球时滑倒,嚯,多么了不起!”
“查尔斯,如果你只能靠人身攻击来逃避问题的话,那就太不像话了……”
“不,不,我绝不人身攻击,听我说,保罗……你引以为豪的是什么?是你服过兵役吗?天哪,一个NBA球员的价值还不如一个大兵?”
“查尔斯,那是时代的需要……”
“好吧,你,一个兼打篮球的土大兵,你有两个得分王是吗?啐,大卫·罗宾逊那种软蛋都拿过得分王,虽然他比WNBA里面一半的女人都要软,但还是比你硬朗100倍。”
“查尔斯,我比你想象中硬朗得多。”
“是吗?是吗?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得在乔治·麦肯和比尔·拉塞尔的中间生存?乔治所向无敌的时候,你只是一心一意的刷你的得分数据,连同你那可怜的队友内尔·约翰逊。等到比尔入行之后,你们又软蛋啦。你看着内尔被比尔一巴掌盖到场外去,居然就这样一声不吭——如果是我,我非要和比尔狠狠打一架才过瘾。”
“无论如何,我有一个冠军……”
“保罗,你的冠军有星号。就像70年代那些乱七八糟的环境似的,联盟里恰好没有天才,你就像一个喝醉的家伙买到了中奖彩票,完全靠着上帝的眷顾。如果不是这样,你先回答我,为什么你干不掉乔治、比尔,干不掉鲍勃·佩蒂特?我真不想打击你,保罗,但是费城在你手里就像个投机商囤积的棉花。”
“查尔斯……”
“保罗,别拿你那些成绩来吓唬我。我们来聊聊吧,说到60年代,我们会想起比尔·拉塞尔和威尔特·张伯伦。好吧,埃尔金·贝勒和杰瑞·韦斯特?天杀的,谁会想起沃尔特·贝拉米,即便他有过平均31分19个篮板的赛季?同样的,50年代,我们只会肃然起敬的想到乔治,或者比尔,或者鲍勃,或者多尔夫·谢伊斯。你是谁?天哪,没人知道!你只是在巨人的身旁给他们擦鞋罢了。噢,别再炫耀那枚冠军戒指了。那是几几年的?你给ESPN的专家写信,他们都答不出来——他们早就把你忘了。”
保罗·阿里津摇了摇头,无限沮丧的向后退了几步。他看了看周围的人递来的同情眼神,从手上褪下那枚戒指,扔在了地上,夺门而出。

“呃,第三枚,三连冠。我差不多是一个王朝成员了。”巴克利开始飘飘然。



威尔特·张伯伦走了过来。
“查尔斯,我们上次见面,还是1997年的春天吧。”前费城的13号说道,“那时你还在休斯顿火箭呢。”
“好吧,威尔特,我关心的是,你在天堂,有遇到你的伴侣们吗?你那二万个女人有多少已经在这里了呢?”
“别开玩笑了,查尔斯,说正经的……你不觉得乔治、丹尼斯的话有些道理吗?”
“嗯?”
“你的天分,你的运动能力,你的爆发力,你的斗志,这些都令人惊叹……如果你没有在费城耗费掉你最好的时光,没有在训练时偷懒、吃巧克力、让自己受那些沉重的背伤,也许你现在的状况要好得多。”
“威尔特……难道我必须像对老头子说话一样重复一遍……”
“不,我知道,你的话当然也有道理。但是,查尔斯,知道你的问题吗?你太固执己见了。到了33岁,你依然可以抓下33个篮板球……但是,你有必要那样做吗?卡里姆打到42岁,罗伯特·帕里什打到43岁。33岁的时候,他们像珍惜财宝一样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再去和那些年轻人争强好胜,打成一团。你的坚持导致了你的伤病,而你那次受伤结束了你的职业生涯。查尔斯,如果你当初改变了你的风格,也许一切就是另一个样子。”
“威尔特,你是想让我像你一样,被秃鹫老头恐吓一下,就把脑袋缩进去吗?”
“那不是退缩,查尔斯,那只是我改变了风格。我的前七年拿到了七个得分王,可是我每场拿50分的赛季都抢不到冠军。阿列克斯·汉纳姆说得没有错,只要我重视防守,做一个团队的领袖,我就可以拿到总冠军……事实上我拿到了,我们解决了凯尔特人,不是吗?”
“可是,威尔特,那是你的风格吗?那样的你和比尔·拉塞尔有什么区别呢?”
“事实是,查尔斯,我拿到了冠军。”
“好吧,威尔特,我一直觉得你是费城的英雄,现在我改主意了……我和阿伦·艾佛森聊过,我们俩在费城时非常倒霉,我没有帮手,他也是,但我们俩可以比那些高我们一头的家伙拿更多的分,抓更多的篮板,而且,我可以说,我打的是查尔斯·巴克利式的篮球,他也拥有让任何人一望即知的风格。查尔斯·巴克利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退缩。我就是愿意和那些小浑球们在内线打成一团,愿意拿胳膊肘去恐吓他们,去和他们硬碰硬。威尔特,你的100分赛季让费城人至今自豪。总冠军?NBA历史上有六十个开外的总冠军,可是100分只有你一个——你却否定了你最伟大的成绩?”
“查尔斯,这是篮球,是一种团队运动……”
“威尔特,你已经被比尔·拉塞尔打掉了男子气概啦。你去了洛杉矶后就变成了另一个人。那个每场50分的怪物喂了海鱼吗?如今那些孩子都不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球员,他们只知道你可以在任何人头顶砍50分60分,可以打出两倍于任何其他球员的数据,可以把60年代的其他人当玩具。可是,你却在说自己那耻辱的后七年……你不觉得为了冠军而丧失自己的风格是种耻辱吗?威尔特,这和迈克尔·芬利跑到马刺去有什么区别呢?你只是当了又一个比尔·拉塞尔罢了,你跟他战斗了七年,最后就这样屈从他了吗?”
“那并不是屈从,我并不是比尔·拉塞尔……”
“你当然不是啦,你比他还要糟。你和他打了整整九年,只赢了他一次,哪怕你学着他一样吭哧吭哧的卖力气,你还是输给了他两次。等他退役了,你又输给了威利斯·瑞德,输给了卡里姆。威尔特,当你是你自己时,你一个冠军都捞不到;当你不是你自己时,你却还是被纽约啦、雄鹿啦打得满地找牙。你牺牲自己的风格,就是为了那两个戒指?罗伯特·霍利拿到的戒指都比你多啊,威尔特,你觉得自己这样值得吗?”
“我觉得……”
“至于我,哈,我可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风格来拿总冠军。威尔特,我不到198公分高,如果我不去做一个拼命的汉子,你觉得我可以当一个什么样的球员?如果我不每晚竭尽全力去禁区砍杀,也许明天我就去水泥厂报到当工人了。威尔特,其实你离开费城是对的。费城需要的是我、摩西·马龙或者阿伦·艾佛森,而你已经是一个软蛋啦。去洛杉矶对你找女人是有利的,嗯。我确实这么认为……”
张伯伦气得脸色发白,从手上褪下一个戒指摔在地上,转身出门。




“查尔斯,也许你不该对他们这样不留情面。”红衣主教一面用金剪刀对付着他的荷兰雪茄,一边在他的对面坐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活着。”
“雷德,你在天堂还好吗?”巴克利问。
“这里没有人限制我吸午餐雪茄,不像我的医生……”红衣主教在摸火柴,“因此我很快活。”
“嘿,告诉我……”巴克利压低声音说,“凯文·麦克海尔是不是你他妈的派去明尼苏达的卧底。”
“这是另一个秘密了,查尔斯,你太敏感了。”红衣主教说,“聊点别的吧。”
“嘿,我可是非常奇怪,”巴克利说,“为什么你当年有那么多的精力,一个人管理一切,却在最后允许波士顿扯来里克·皮蒂诺那个傻瓜?”
红衣主教吐出了第一口烟。
“因为我已经无法消受那些繁琐的东西啦,我不懂奢侈税,工资帽,逐步上升的转会保证金……工资帽让现在做笔交易都困难无比。以前,什么事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包干,执教时没有助手,我自己买票,想办法去见我能见到的,尽可能多的大学生。”
“你讨厌这些,是吧,雷德?就像讨厌我一样?”
“我可不讨厌你,如果我的队上拥有你这样一个富有竞争性的家伙,我会很开心……但我确实讨厌联盟那些鬼东西,讨厌那些拉拉队,讨厌扣篮大赛上那些蜡烛啦、斗篷啦之类的东西。我还讨厌那些白痴的大屏幕,那些让球迷喊大声点的字样,关掉灯,故弄玄虚的出场仪式,还有那些胡说八道,像高中生的舞会。拜托,给点格调出来。”
“可是我们得靠那个生活呀,雷德。”
“以前的联盟可不是这样的,查尔斯。”
“好吧,雷德,听着,是这么回事……在你和乔治·麦肯的时代,篮球是比赛,是你们斗气儿的工具。可是,从80年代之后就不是这么回事啦。街头那帮小子都在涌进联盟,还有欧洲人,还有南美人。现在,那些人进球馆,可不是来看打篮球的。他们是来看扣篮,看花式球,看绝杀,看那些刺激他们心脏和眼睛的玩意。所以,我得不时胡扯几句,因为那样会让他们感觉刺激。”
“嗯。”
“你付给库西一万美元年薪,费城给张伯伦十万……可是现在出校门的大学生都签着几百万的合同,然后立刻买车去……雷德,时代就是这样的,它许多时候很愚蠢,但我们没必要和钱过不去。”
“好吧,查尔斯,你说得对。”
“老爹,如果你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可以把你那枚戒指给我看看吗?”


“好了,现在我有五枚总冠军戒指了。我可以去给沙克看看,他一定会非常生气的……”
巴克利得意洋洋的端详着自己的手,如痴如醉。然后他发觉,不只是自己的手,他所躺的床上也布满了总冠军戒指。他睡在大堆大堆的戒指里,每个戒指上都印着他的头像。“我们属于查尔斯·巴克利!”

“戒指,这些东西真腻人……”



然后他醒来了,所有的戒指都变成了羽毛。他依然睡在自己那张与他一样宽大肥胖的床上。史密斯的电话留言正在提醒他早起。

“查尔斯,中午我们要在TNT继续昨天的瞎聊。你最好立刻过来,我们可以边吃午餐边解决这个问题。”





“那,查尔斯,你最讨厌的地方是什么?”
“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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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nidaoshi
2008-03-0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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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利:天堂戒指一日游 - 张信陵的篮球场

作者: zhangjiawei   发表日期: 2008-03-01 00:44   复制链接




题记:

(我猜,许多人都在2月17日那天祝福过了迈克尔·乔丹的生日,但没什么人记得,巴克利和乔丹同岁,只比他晚出生三天。)


好梦一日游,简称梦游。
——《甲方乙方》




马丁·路德·金在台上挥舞拳头,朗读宣言;猫王在扭摆胯部,朝每个姑娘抛媚眼;约翰·凯奇在朝每个水盆里扔石头;马龙·白兰度在不动声色的吃冰淇淋。风和日丽的草坪上,每个人都很闲适,只有那个白白胖胖,背上插着两根活象野鸭翅膀东西的家伙,扯着查尔斯·巴克利所躺的羽毛床穿过走廊。他的脑袋上还有个像甜甜圈似的光圈哩。

“你打算搞我去哪儿?”巴克利甚为不满。
“归类咯,把你扔到NBA球员那一类里去。”长翅膀的白胖子说。
“刚才我进门时你骗我说这里是天堂,现在怎么又要归类?你不是想告诉我,这里实际上是个私立精神病医院吧?”
“天堂每天要接待很多人的,”白胖子说,“像你这种拿梦游签证的突然来访,或者自然死亡移民的……拜托,我们也有工作秩序的。你以为我愿意拖着你这样体重的家伙到处走?”
“好吧好吧,”巴克利体贴的说。

“当然,如果你不愿意去和NBA球员在一起,那也可以去别的地方……天堂嘛,一切顺你的意。”
“是吗?……我可没有什么最喜欢的地方。无所谓。我爱一切地方。”
“那,查尔斯,你最讨厌的地方是哪里?”
“我想想。”


他们到了一个房间,白胖子把巴克利赶下了床,自己推着羽毛床扬长而去。巴克利瞄了房间一眼:一群老头子围在电视机前看棒球赛,几个年轻人在角落里用手提式DVD看碟。其中一个抬头看了巴克利一眼,然后跳了起来。
“查尔斯,天哪,你怎么会来这里!”埃迪·格里芬尖叫道。
“啊,难道我的到来让你这么快乐吗?”
“不,我以为你这种混球应该下地狱才对!何况,你这种体重能到天堂来简直是破坏了万有引力定律嘛!”
巴克利立刻就不高兴了。更不高兴的是,他看到电视机前的几个人回过头来,朝他张望着,每个人手上几乎都戴着若干枚戒指。


“嘿,查尔斯,我还以为你在练跑步,打算又去对付哪个裁判哩。”丹尼斯·约翰逊施施然飘过来说。
“去你的,丹尼斯……”
“哎呀,不要这样不高兴嘛……虽然我们曾经是对手,可是你当初揍大鸟的时候,我可没有参与哟……噢,是的,我确实把你们队干掉了,拿了1986年的总冠军,可那也是情不得已嘛……”
巴克利开始头疼。
“真的,查尔斯,如果你不是在30岁时才跑去凤凰城、33岁时才去火箭,也许你也不会一无所有啦。你在费城驻守得太久,而那支球队本来不值得你那么拼命。并不是上帝不眷顾你,查尔斯,而是你实在太执拗啦……”

“丹尼斯,嘿,我想问,”巴克利说,“作为1979年的总决赛MVP,去给波士顿那些家伙当保姆擦屁股,你快乐吗?”
“嗯?那又怎么样?比尔·沃顿接过年度第六人的奖杯前,家里已经有1977年的总决赛MVP啦。”
“嘿,嘿,可是你在超音速作威作福时,可没想到会在凯尔特人给那些历史最丑的球员们传球吧?”
“那又怎么样?我们还是可以干掉伊塞亚和他的活塞们呀。”
“啊,丹尼斯,我又想起来了……1987年的东部决赛,拉里·伯德断下了伊塞亚的传球,你解决了那个上篮是吧?”
“是呀。”
“可是为什么世界只记住拉里,却没有人提起你呢?”
“呃……”
“那么,丹尼斯,你进过五次第一防守阵容吧?”
“那当然。”约翰逊春风满面。
“那么,你告诉我,你是不是NBA历史上仅有的两个,没有当选NBA50大伟大球员的总决赛MVP之一呀?”
“这个……”
“哇哈哈,而且你到过世都没有能够进名人堂哪,丹尼斯……你觉得你和我比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巴克利幸灾乐祸的望着丹尼斯·约翰逊,看着他孩子般的脸孔涨得通红,像一截墨西哥餐厅里的辣椒……然后,他从手上摘下了1979年的总冠军戒指,扔在巴克利面前,哭着逃走了。


“查尔斯……”一个高大的黑影踱了过来。“为什么我觉得你又胖了呢?”
“呃,那是你的错觉……乔治。”
“可是,你已经比我职业生涯中任何时刻都要重了呀。”乔治·麦肯说。“当然,我们那时代也有你这样体重的球员……锡拉丘兹据说有这么一个400磅的家伙,他每场比赛只出场几分钟,揍倒对方的王牌就下去了……”
“……拜托,我可不是比尔·兰比尔。”
“查尔斯,我知道你和比尔打过架,我知道如果有机会,你会毫不犹豫把他做成香肠。可是,作为一个没什么运动能力的白人,你难道不觉得,他是一个可尊重的职业球员吗?”
“如果抡肘子砸碎人鼻梁骨、或者打折某人的腿也算职业的话?”
“查尔斯,你的肘子也没有少沾血……我希望你注意的是,他至少没有让自己在训练中偷懒,或者哗啦啦的狂吃巧克力,以荒废自己的才华;训练是很重要的,无视训练的人老得很快。”
“嘿,乔治,吉姆·波拉德可告诉过我,他见你第一面的想法就是‘23岁的人怎么他妈这么老!?’”
“……好吧,那是另一回事……”
“而且,老头子,我可没有像你一样,缝了166针才退役……我可是打了15个赛季开外哟,而你,被那些浑球打到全身骨折……冠军戒指难道可以当饭吃吗?我现在还可以走过一整个高尔夫球场,走路速度比你打球时还快,天知道如果有24秒你会怎么样……如果勤奋训练就是把自己毁得退役后走了路,我才不干哩!”
“可是我至少有冠军……”
“得了吧,乔治,你那个时代没有总决赛MVP,没有24秒限时……你又没有100分可以用来吓唬人,也没有单场抓到55个篮板。你有5个总冠军?60年代的波士顿是个扫垃圾的都比你多!承认吧,你主宰那个时代,可是现在的小孩宁愿看那些大学垃圾的扣篮也不愿看你的录象,你的时代像一个曾经美丽的老太婆,人人都知道美好,可谁愿意去和她约会呢?最后,那个时代的穷光蛋NBA可没有给你带来美元呀。乔治,如果你干点别的,也许挣的美元会多一些,而且你不用连路都没法走……”
为了显示自己所言无虚,巴克利还着实蹦了几蹦,抖了几下自己肥胖的腰肢。乔治·麦肯脸色惨白,从自己手上摘下一枚戒指,步履蹒跚的离开了。

“呃,又一枚……”巴克利把两个戒指都揣进衣兜,“现在我可以去嘲笑克莱德了……”

“查尔斯,作为一个费城人,我真为你感到羞愧。”保罗·阿里津说,“为什么历史上最伟大的球队之一,到了你手里就会远离夺冠行列呢?”
“呃?”
“乔治说得没错,你的体型——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像个打篮球的。除了你那肥硕的屁股,我真想不出你还有什么别的武器。噢,阿伦·艾佛森、比利·康宁汉、J博士、还有我,每个属于费城的人都可以像跳华尔兹一样跳投,为费城争取荣誉。只有你,查尔斯,自打你一到费城,我们就不断离冠军远去啦。”
“得了吧,保罗,我可是听说过,你那女孩子跳橡皮筋似的跳投是在一个舞厅里打篮球时练出来的,因为你怕被滑倒……你就像个运动神经失调的男孩一样会在打球时滑倒,嚯,多么了不起!”
“查尔斯,如果你只能靠人身攻击来逃避问题的话,那就太不像话了……”
“不,不,我绝不人身攻击,听我说,保罗……你引以为豪的是什么?是你服过兵役吗?天哪,一个NBA球员的价值还不如一个大兵?”
“查尔斯,那是时代的需要……”
“好吧,你,一个兼打篮球的土大兵,你有两个得分王是吗?啐,大卫·罗宾逊那种软蛋都拿过得分王,虽然他比WNBA里面一半的女人都要软,但还是比你硬朗100倍。”
“查尔斯,我比你想象中硬朗得多。”
“是吗?是吗?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得在乔治·麦肯和比尔·拉塞尔的中间生存?乔治所向无敌的时候,你只是一心一意的刷你的得分数据,连同你那可怜的队友内尔·约翰逊。等到比尔入行之后,你们又软蛋啦。你看着内尔被比尔一巴掌盖到场外去,居然就这样一声不吭——如果是我,我非要和比尔狠狠打一架才过瘾。”
“无论如何,我有一个冠军……”
“保罗,你的冠军有星号。就像70年代那些乱七八糟的环境似的,联盟里恰好没有天才,你就像一个喝醉的家伙买到了中奖彩票,完全靠着上帝的眷顾。如果不是这样,你先回答我,为什么你干不掉乔治、比尔,干不掉鲍勃·佩蒂特?我真不想打击你,保罗,但是费城在你手里就像个投机商囤积的棉花。”
“查尔斯……”
“保罗,别拿你那些成绩来吓唬我。我们来聊聊吧,说到60年代,我们会想起比尔·拉塞尔和威尔特·张伯伦。好吧,埃尔金·贝勒和杰瑞·韦斯特?天杀的,谁会想起沃尔特·贝拉米,即便他有过平均31分19个篮板的赛季?同样的,50年代,我们只会肃然起敬的想到乔治,或者比尔,或者鲍勃,或者多尔夫·谢伊斯。你是谁?天哪,没人知道!你只是在巨人的身旁给他们擦鞋罢了。噢,别再炫耀那枚冠军戒指了。那是几几年的?你给ESPN的专家写信,他们都答不出来——他们早就把你忘了。”
保罗·阿里津摇了摇头,无限沮丧的向后退了几步。他看了看周围的人递来的同情眼神,从手上褪下那枚戒指,扔在了地上,夺门而出。

“呃,第三枚,三连冠。我差不多是一个王朝成员了。”巴克利开始飘飘然。



威尔特·张伯伦走了过来。
“查尔斯,我们上次见面,还是1997年的春天吧。”前费城的13号说道,“那时你还在休斯顿火箭呢。”
“好吧,威尔特,我关心的是,你在天堂,有遇到你的伴侣们吗?你那二万个女人有多少已经在这里了呢?”
“别开玩笑了,查尔斯,说正经的……你不觉得乔治、丹尼斯的话有些道理吗?”
“嗯?”
“你的天分,你的运动能力,你的爆发力,你的斗志,这些都令人惊叹……如果你没有在费城耗费掉你最好的时光,没有在训练时偷懒、吃巧克力、让自己受那些沉重的背伤,也许你现在的状况要好得多。”
“威尔特……难道我必须像对老头子说话一样重复一遍……”
“不,我知道,你的话当然也有道理。但是,查尔斯,知道你的问题吗?你太固执己见了。到了33岁,你依然可以抓下33个篮板球……但是,你有必要那样做吗?卡里姆打到42岁,罗伯特·帕里什打到43岁。33岁的时候,他们像珍惜财宝一样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再去和那些年轻人争强好胜,打成一团。你的坚持导致了你的伤病,而你那次受伤结束了你的职业生涯。查尔斯,如果你当初改变了你的风格,也许一切就是另一个样子。”
“威尔特,你是想让我像你一样,被秃鹫老头恐吓一下,就把脑袋缩进去吗?”
“那不是退缩,查尔斯,那只是我改变了风格。我的前七年拿到了七个得分王,可是我每场拿50分的赛季都抢不到冠军。阿列克斯·汉纳姆说得没有错,只要我重视防守,做一个团队的领袖,我就可以拿到总冠军……事实上我拿到了,我们解决了凯尔特人,不是吗?”
“可是,威尔特,那是你的风格吗?那样的你和比尔·拉塞尔有什么区别呢?”
“事实是,查尔斯,我拿到了冠军。”
“好吧,威尔特,我一直觉得你是费城的英雄,现在我改主意了……我和阿伦·艾佛森聊过,我们俩在费城时非常倒霉,我没有帮手,他也是,但我们俩可以比那些高我们一头的家伙拿更多的分,抓更多的篮板,而且,我可以说,我打的是查尔斯·巴克利式的篮球,他也拥有让任何人一望即知的风格。查尔斯·巴克利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退缩。我就是愿意和那些小浑球们在内线打成一团,愿意拿胳膊肘去恐吓他们,去和他们硬碰硬。威尔特,你的100分赛季让费城人至今自豪。总冠军?NBA历史上有六十个开外的总冠军,可是100分只有你一个——你却否定了你最伟大的成绩?”
“查尔斯,这是篮球,是一种团队运动……”
“威尔特,你已经被比尔·拉塞尔打掉了男子气概啦。你去了洛杉矶后就变成了另一个人。那个每场50分的怪物喂了海鱼吗?如今那些孩子都不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球员,他们只知道你可以在任何人头顶砍50分60分,可以打出两倍于任何其他球员的数据,可以把60年代的其他人当玩具。可是,你却在说自己那耻辱的后七年……你不觉得为了冠军而丧失自己的风格是种耻辱吗?威尔特,这和迈克尔·芬利跑到马刺去有什么区别呢?你只是当了又一个比尔·拉塞尔罢了,你跟他战斗了七年,最后就这样屈从他了吗?”
“那并不是屈从,我并不是比尔·拉塞尔……”
“你当然不是啦,你比他还要糟。你和他打了整整九年,只赢了他一次,哪怕你学着他一样吭哧吭哧的卖力气,你还是输给了他两次。等他退役了,你又输给了威利斯·瑞德,输给了卡里姆。威尔特,当你是你自己时,你一个冠军都捞不到;当你不是你自己时,你却还是被纽约啦、雄鹿啦打得满地找牙。你牺牲自己的风格,就是为了那两个戒指?罗伯特·霍利拿到的戒指都比你多啊,威尔特,你觉得自己这样值得吗?”
“我觉得……”
“至于我,哈,我可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风格来拿总冠军。威尔特,我不到198公分高,如果我不去做一个拼命的汉子,你觉得我可以当一个什么样的球员?如果我不每晚竭尽全力去禁区砍杀,也许明天我就去水泥厂报到当工人了。威尔特,其实你离开费城是对的。费城需要的是我、摩西·马龙或者阿伦·艾佛森,而你已经是一个软蛋啦。去洛杉矶对你找女人是有利的,嗯。我确实这么认为……”
张伯伦气得脸色发白,从手上褪下一个戒指摔在地上,转身出门。




“查尔斯,也许你不该对他们这样不留情面。”红衣主教一面用金剪刀对付着他的荷兰雪茄,一边在他的对面坐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活着。”
“雷德,你在天堂还好吗?”巴克利问。
“这里没有人限制我吸午餐雪茄,不像我的医生……”红衣主教在摸火柴,“因此我很快活。”
“嘿,告诉我……”巴克利压低声音说,“凯文·麦克海尔是不是你他妈的派去明尼苏达的卧底。”
“这是另一个秘密了,查尔斯,你太敏感了。”红衣主教说,“聊点别的吧。”
“嘿,我可是非常奇怪,”巴克利说,“为什么你当年有那么多的精力,一个人管理一切,却在最后允许波士顿扯来里克·皮蒂诺那个傻瓜?”
红衣主教吐出了第一口烟。
“因为我已经无法消受那些繁琐的东西啦,我不懂奢侈税,工资帽,逐步上升的转会保证金……工资帽让现在做笔交易都困难无比。以前,什么事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包干,执教时没有助手,我自己买票,想办法去见我能见到的,尽可能多的大学生。”
“你讨厌这些,是吧,雷德?就像讨厌我一样?”
“我可不讨厌你,如果我的队上拥有你这样一个富有竞争性的家伙,我会很开心……但我确实讨厌联盟那些鬼东西,讨厌那些拉拉队,讨厌扣篮大赛上那些蜡烛啦、斗篷啦之类的东西。我还讨厌那些白痴的大屏幕,那些让球迷喊大声点的字样,关掉灯,故弄玄虚的出场仪式,还有那些胡说八道,像高中生的舞会。拜托,给点格调出来。”
“可是我们得靠那个生活呀,雷德。”
“以前的联盟可不是这样的,查尔斯。”
“好吧,雷德,听着,是这么回事……在你和乔治·麦肯的时代,篮球是比赛,是你们斗气儿的工具。可是,从80年代之后就不是这么回事啦。街头那帮小子都在涌进联盟,还有欧洲人,还有南美人。现在,那些人进球馆,可不是来看打篮球的。他们是来看扣篮,看花式球,看绝杀,看那些刺激他们心脏和眼睛的玩意。所以,我得不时胡扯几句,因为那样会让他们感觉刺激。”
“嗯。”
“你付给库西一万美元年薪,费城给张伯伦十万……可是现在出校门的大学生都签着几百万的合同,然后立刻买车去……雷德,时代就是这样的,它许多时候很愚蠢,但我们没必要和钱过不去。”
“好吧,查尔斯,你说得对。”
“老爹,如果你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可以把你那枚戒指给我看看吗?”


“好了,现在我有五枚总冠军戒指了。我可以去给沙克看看,他一定会非常生气的……”
巴克利得意洋洋的端详着自己的手,如痴如醉。然后他发觉,不只是自己的手,他所躺的床上也布满了总冠军戒指。他睡在大堆大堆的戒指里,每个戒指上都印着他的头像。“我们属于查尔斯·巴克利!”

“戒指,这些东西真腻人……”



然后他醒来了,所有的戒指都变成了羽毛。他依然睡在自己那张与他一样宽大肥胖的床上。史密斯的电话留言正在提醒他早起。

“查尔斯,中午我们要在TNT继续昨天的瞎聊。你最好立刻过来,我们可以边吃午餐边解决这个问题。”





“那,查尔斯,你最讨厌的地方是什么?”
“天堂!”





 
    
      ainidaoshi
2008-03-0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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