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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412   发表日期: 2006-05-07 06:58   复制链接




神之初——超现实主义之火星版街霸传奇
原文:LANG WHITAKER [SLAM]
翻译:q412(九歌)/mousebaby [HoopChina]


纸包不住火,你读到的以下内容是两年前从火星档案库里泄漏出来的...

当然,最初只是口头,随后就在电子邮件和流言板中越传越远,现在终于被我搬上SLAM杂志公诸于众。至于以后.....毫无疑问,会有无数的媒体跟风,一遍遍重复这个故事(画外音插播:虎扑热播公益广告,抄袭的人是可耻的)。

一个人的名字只是个代号,比如Jesse Dunn,然而他的绰号却暴露了其内在的火星血统。在洛杉矶,他被称作“救世主”;在街球圣地洛克,被奉为“法定货币”;在摩斯伍德公园(奥克兰)是“巫师”;在火鸡灌木公园(华盛顿特区)则被贴上“禁声”的标签(因为球迷的欢呼声甚至淹没了狗狗音乐);在亚特兰大,人们直接管他叫——“额滴天啊”!


狗狗音乐:FUNK音乐的一个分支,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从华盛顿特区的街头开始流行

我是在去年秋天的一个深夜目睹神迹的,地点是亚特兰大的跑投体育中心。当时球馆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帮以鹰队队员为主的职业选手在玩斗牛。NBA训练营即将开始,这帮哥们正在努力瘦身,我作为SLAM的记者,在那里给Shareef Abdur-Rahim做跟踪报道。

当Jesse走进球馆的时候,那些职业球员的第一场比赛刚打到一半。他掏出一把大大小小的零钱撒在柜台上,数出7美金入场费,然后走到另外一个空场。我开始还以为这厮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好吧,我承认我判断失误,不过情有可原。听听马刺老将,前鹰队队员Kevin Willis是怎么描述的:“我当然忘不了那个晚上!这小子穿着无袖汗衫,又脏又烂的运动短裤,还把球鞋和袜子都脱了。我靠!你见过有谁是赤脚打球的?”

那帮NBA球员还在继续斗牛。而我,出于一位优秀的篮球狗仔的好奇心和职业敏感,从场边绕过去以便更真切地窥视究竟。他身材不高也不矮,体形稍稍偏瘦,看起来与常人无二......当然,这些全都是幻觉,是火星人来到地球后披上的伪装。

他开始热身,于是真相也随之暴露。他的热身动作非常简单,就是在球场上径直走一个来回——不过不是用脚,而是以手代足倒立着行走——走得极为平稳。接着他又连做了5,6个空翻,然后来到篮下,赤脚起跳,抓住篮筐摇摆数秒。落地后拾起一个篮球,用一根手指不费吹灰之力就将球稳稳立起,没有任何旋转!

这一切是否已经让你叹为观止?OK,这只是一个地球人的正常反应。而我要告诉你另一件事:演出才刚刚开始。

Jesse走到罚球线上,运了两下球,然后单手托起,扔向篮筐,空·心·进·袋——篮筐在球场的另一端。

球滚到我的脚边,我捡起来扔还给他,他如法炮制,还是个空心。这样重复了6次,终于,正在另一块场地斗牛的NBA球员也开始注意他了。“俺是认真的,他至少连续干了20次,”说这话的是Shareef,“丫不是跳投,而是像扔棒球橄榄球那样直楞楞给扔进去的。还有人在问这家伙是不是Mike Vick...”


Mike Vick:NFL亚特兰大猎鹰队的明星四分卫

Vick的确是一个绝妙的参照。因为他根本不在篮筐附近投篮,只是瞄准,然后像扔橄榄球那样远远掷出。在罚球线上扔了10次后,他稍稍挪了一下,不过没有一次投掷的距离近于半场,也没有一次失败。

“喂,伙计!”一阵闷雷响过,开口的是Dale Davis,“想跟咱过两招吗?”我转身一看,那帮NBA哥们都停下来正盯着Jesse。

Jesse直视Dale,圆球在他手中旋转着,他扬起手臂,把球高高抛向空中。橙色的精灵就像插上了翅膀,在空中划出一道无与伦比的彩虹,越过所有人的头顶,几乎要擦到天花板,然后下落,不可思议地命中Dale这边球场的篮筐,至少有150英尺远!

他们打了整整90分钟,6场比赛,结束时每个人都在摇头惊叹。Jesse投失4个,投中35个,39个球全都是在半场外掷出的。别人往往是在运球中寻找进攻得分的机会,而他是接到界外球后,摆晃一下,然后扯开一步直接后仰三分开火。没有一点夸大其词,那帮NBA球员在后场就对他进行包夹,而他只是简单地往回运球,等包夹者贴得更紧后,再把球吊给前场4打3的空位队友。他的控球是斯托克顿风格的,不华丽,但绝对难以琢磨。包夹最终成为虚张声势,这样他又有了从容投篮的空间,事实上,对这种人你根本就无从防守。

Jesse就这样赤着脚,穿着纯灰T恤和破烂短裤,在场上不停地得分得分还是得分....没有任何庆祝,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写到这里,我必须承认,整件事听起来的确太不可思议,精彩得已经离谱。Shareef对此也表示同意:“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俺们看上去就素那...废柴呀!”

于是,当这天晚上比赛打到一半时,Jesse又多了一个头衔——“额滴天啊”。

比赛结束,Jesse过去拿起他的战靴,一双破不拉几的奥拉朱旺签名仿真斯伯丁,坐在地上穿好。那帮NBA球员一个个都又惊又恨地盯着他看——没错,就是你们平时盯着36D那种略带YD的眼神。

我赶紧凑上前去。“怎么样,哥们?”一边套瓷,一边伸手把他从地上拉起来。他大概6-1的身高,175磅左右。

“我叫Lang,是SLAM杂志的记者。”我开始自报家门,满心以为他会像大多数人那样热烈回应,说一些诸如“我爱死SLAM了,能不能把我也写进SLAM?”之类的恭维话。

我的幻想转眼就可耻地破灭了,Jesse的回答和他的球技一样酷到渣。

“SLAM?”他问到,然后又加了一句,“呵呵,从来没听说过。”

他转身向门口走去,我连忙跟在后面。

“喂喂喂,哥们,你叫什么名字?”

“问这干吗?”

“因为今天你面对的是一帮NBA球员,而你却统治了整场比赛!我看了一辈子篮球,你刚才干的是我所见过最神奇的表演!比乔丹更伟大!比张伯伦的100分更伟大!没有人能像你这样投篮!”我开始不顾一切地肉麻吹捧....对于神而言,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他继续往外走,无动于衷,我只好恬着脸亦步亦趋。一边心里在打着小九九:这也许是篮球史上最伟大的发现,而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想象一下他如果能出现在NBA.....他的左右手都能完美地控球,根本不需要低头去看;防守方面的平衡/步法/时间掌控都恰到好处,就好像预先知道对手下一步想去哪里;还有他的投篮...假如让他打满48分钟而且保持今晚这种水准,也许可以场均得到100分!

我决定换一种策略,于是我靠上去轻声说,“老兄,你大可以就这样走出去,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也拦不住你。但至少告诉我一件事吧,你干吗不去NBA试试?你要是去那里肯定吃香喝辣,还能一夜成名!”

我的话似乎打动了他。他放慢脚步,转身对我走来,用一种懒懒的声音说到:“自由是对人的惩罚。当人降临这个世界,就要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

“萨特!”他引用的是法国存在主义掌门人萨特的格言,而我刚好侥幸知道这点。这要多亏我的岳父,这位心理学教授刚刚借给我一本萨特的《存在与虚无》。

火星人终于停下脚步,笑了。

“我们去吃点什么好吗?华芙屋怎么样?”他问。


华芙屋:美国著名的连锁餐饮品牌

---------来-自-火-星-的-O-l-d-S-c-h-o-o-l-分-割-线---------

Jesse Dunn,1976年4月1日从火星降临阿拉巴马州的蒙特瓦洛,那是一个离伯明翰约30英里,人口仅5,000的小镇。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从小就和父亲(也叫Jesse)两人相依为命。

小Jesse长得很快,四年级身高就到了5-10,五年级时辍学,开始和成年人一样,随父亲在伯明翰的钢铁厂工作。然后,16岁那年的一起事故永远地改变了他的生活。

“当时我和父亲正开车去上工,我们上了I-65高速公路。他在开车,而我在客座上睡觉——我们的分工是上班途中他开车,回家时我开车。我在睡梦中只听到一声闻前所未闻的巨响,等我张看眼时,看见一辆宝马正对着我们飞来。”

一辆装配运输车被撞得扭曲翻转,上面的货物飞撒一地,其中一个撞碎了Jesse所在汽车的挡风玻璃,老Jesse当场毙命,但小Jesse却毫发无损。“这件事极大地震撼了我,”Jesse谈到,“为什么我可以活着,而父亲却必须去死?这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和活着的目的。”

这么说也许很刺耳,但的确,失去父亲在某种意义上给了Jesse以新生。灾难发生的几个月后,他从一家律师所得到了一笔赔偿金。这位17岁的小伙子从此将孤零零地生活,他只有5年级的文化程度,还有一笔40万的存款。

Jesse辞去钢厂的工作,开始跑图书馆,翻阅各种有关生与死的书籍。差不多有两年时间,他每天在家里从白天读到黑夜。没有电视,没有音乐,他的眼里只有知识。终于有一天,他在茫茫书海中邂逅了萨特。

“萨特说活着并不代表存在,活着就是顺其自然。”Jess说,“这是唯一真正让我觉得有道理的话,在我的内心深处引起共鸣。”

小时候Jesse曾经学过橄榄球,但是工作后就很少参加体育活动。当他成为一位存在主义者后,开始想通过运动塑身。他的身体已经从多年辛苦工作的疲惫中渐渐恢复过来了,他希望能够保持健康不再垮掉。

1999年12月5日,又是一个冬日当照,寒风凛冽干燥的南方早晨,Jesse决定出去活络活络筋骨。他走了几英里,来到“棘原铁工”州立公园,这里以重现内战风情而闻名。他经过一个水泥球场,一个橡胶篮球在地上静静地躺着。


“棘原铁工”州立公园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把球捡了起来,然后投出去,就像今晚这样。”Jesse说着,一边转身向服务生再要了一杯咖啡,“球不偏不倚地进了,就好像我与生俱来拥有这种能力。”

从火星来到地球21年,Jesse终于找到一件事让他有如此完美的体验。这一天他只投了这一次,但他已经知道,他的的确确知道了。

厌倦了阿拉巴马的终日阅读,Jesse决定暂时抛开书籍,于是他带着信用卡,搭着顺风车开始西行。第一站是新奥尔良,然后是休斯敦、凰城、洛杉矶。所到之处他都会逗留一阵,看看乡土风情,到公园、球场、露天球馆里打球。衣服脏了,他就找一个二手店或者K-MART超市再买一身...按他的话说,“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必要再买其它昂贵的东西”。

然后他又向北进发——旧金山、波特兰、西雅图——横跨北部到达纽约——直到沿着东海岸返回,一路游一路打工。

每到一处Jesse都会找地方打球,就像这个亚特兰大的夜晚一样。他的投篮一直都如此完美,而其它篮球技术也在通过比赛不断提高。

“不过,篮球不是我来这里的原因,”他说,“我在寻找某个瞬间,试图把各种体验串连起来。我希望可以多看多经历一些事情。篮球只是我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

我问他是否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超能力。尽管他在每个城市的停留时间从不超过一个月,但任何人只要看过他的一次神奇表演,就足以铭记终生。

“开始没有,”Jesse回答,“不过几个月后,当我走过的地方渐渐多了,打完比赛时会有人告诉我他们已经从七大姑八大姨等等亲友口中听说过我的故事。”

我问他干吗不选择篮球作为职业?这样就可以成天打球。

“不...”他停下来叹了口气,往咖啡里加两匙糖轻轻搅动,微呷一口,然后慢条斯理地说到:“我相信我的投篮是上天的恩赐。我的意思是,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练习过,钻研过,就已经拥有了。我想我会永远拥有这种能力。”

“现在,我是否有责任到一个更大的舞台去展示我的天赋?我想没有。我考虑得很成熟,我知道自己可以赚很多钱,但我不需要。我父亲留给我的钱足够了,我的投篮可以让别人开心,可以让别人发财,但是我不认为人们会因此就尊敬我,包括你在内。”

但是想象一下可能拥有的前景吧,我仍然试图说服他——如果能在记者招待会上当着全美转播的电视镜头传播自己的信仰,难道不比午夜时分坐在这里一边吃着鸡肉一边闲聊强?

他俯过身子直视着我的双眼,“我想追求的只是生命的价值。我希望每个人都快乐,但是现在我首先关注我自己。篮球不过是一场游戏,而我希望能最终找到生命的意义。至少到目前为止,我知道它不存在于篮球中。”

我付过帐单,开车送他到灰狗长途汽车站,他打算从那里坐车返回伯明翰。Jesse已经有近四年没有回家了,他希望能早点闻到故乡的气息。

我们来到车站,他付给我一镑车费,为了有备无患,我向他索要电话号码。他大笑,让我顿时觉得自己有种犯罪感,但我实在不想让这个篮球奇迹就这样擦肩而过。

“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吧,我会联络你的,我保证。”他说。

我递给他一张名片,约定下次见面时再继续聊萨特,尽管我根本就不了解那玩意。他关上车门,我卷下车窗追问他,“再多问一个问题,你干吗把鞋脱了?”

“它们不合脚。”


灰狗长途汽车站:由灰狗公司经营的长途客运站

两周后,我收到Jesse来自火星的问候。

Lang:怎么样,伙计?还是老样子吗?我现在阿姆斯特丹,下周去巴黎。然后是亚洲....大概明年回国。我思考了很多关于篮球的事,也许有天会尝试NBA.....你不要太激动了,我只是想想,一切都还没确定。等回来后我会呼你,先写到这。祝安康......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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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J勃发
2006-09-18 08:11

牛b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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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初——超现实主义之火星版街霸传奇 - 九歌的驿站

作者: q412   发表日期: 2006-05-07 06:5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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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包不住火,你读到的以下内容是两年前从火星档案库里泄漏出来的...

当然,最初只是口头,随后就在电子邮件和流言板中越传越远,现在终于被我搬上SLAM杂志公诸于众。至于以后.....毫无疑问,会有无数的媒体跟风,一遍遍重复这个故事(画外音插播:虎扑热播公益广告,抄袭的人是可耻的)。

一个人的名字只是个代号,比如Jesse Dunn,然而他的绰号却暴露了其内在的火星血统。在洛杉矶,他被称作“救世主”;在街球圣地洛克,被奉为“法定货币”;在摩斯伍德公园(奥克兰)是“巫师”;在火鸡灌木公园(华盛顿特区)则被贴上“禁声”的标签(因为球迷的欢呼声甚至淹没了狗狗音乐);在亚特兰大,人们直接管他叫——“额滴天啊”!


狗狗音乐:FUNK音乐的一个分支,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从华盛顿特区的街头开始流行

我是在去年秋天的一个深夜目睹神迹的,地点是亚特兰大的跑投体育中心。当时球馆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帮以鹰队队员为主的职业选手在玩斗牛。NBA训练营即将开始,这帮哥们正在努力瘦身,我作为SLAM的记者,在那里给Shareef Abdur-Rahim做跟踪报道。

当Jesse走进球馆的时候,那些职业球员的第一场比赛刚打到一半。他掏出一把大大小小的零钱撒在柜台上,数出7美金入场费,然后走到另外一个空场。我开始还以为这厮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好吧,我承认我判断失误,不过情有可原。听听马刺老将,前鹰队队员Kevin Willis是怎么描述的:“我当然忘不了那个晚上!这小子穿着无袖汗衫,又脏又烂的运动短裤,还把球鞋和袜子都脱了。我靠!你见过有谁是赤脚打球的?”

那帮NBA球员还在继续斗牛。而我,出于一位优秀的篮球狗仔的好奇心和职业敏感,从场边绕过去以便更真切地窥视究竟。他身材不高也不矮,体形稍稍偏瘦,看起来与常人无二......当然,这些全都是幻觉,是火星人来到地球后披上的伪装。

他开始热身,于是真相也随之暴露。他的热身动作非常简单,就是在球场上径直走一个来回——不过不是用脚,而是以手代足倒立着行走——走得极为平稳。接着他又连做了5,6个空翻,然后来到篮下,赤脚起跳,抓住篮筐摇摆数秒。落地后拾起一个篮球,用一根手指不费吹灰之力就将球稳稳立起,没有任何旋转!

这一切是否已经让你叹为观止?OK,这只是一个地球人的正常反应。而我要告诉你另一件事:演出才刚刚开始。

Jesse走到罚球线上,运了两下球,然后单手托起,扔向篮筐,空·心·进·袋——篮筐在球场的另一端。

球滚到我的脚边,我捡起来扔还给他,他如法炮制,还是个空心。这样重复了6次,终于,正在另一块场地斗牛的NBA球员也开始注意他了。“俺是认真的,他至少连续干了20次,”说这话的是Shareef,“丫不是跳投,而是像扔棒球橄榄球那样直楞楞给扔进去的。还有人在问这家伙是不是Mike Vick...”


Mike Vick:NFL亚特兰大猎鹰队的明星四分卫

Vick的确是一个绝妙的参照。因为他根本不在篮筐附近投篮,只是瞄准,然后像扔橄榄球那样远远掷出。在罚球线上扔了10次后,他稍稍挪了一下,不过没有一次投掷的距离近于半场,也没有一次失败。

“喂,伙计!”一阵闷雷响过,开口的是Dale Davis,“想跟咱过两招吗?”我转身一看,那帮NBA哥们都停下来正盯着Jesse。

Jesse直视Dale,圆球在他手中旋转着,他扬起手臂,把球高高抛向空中。橙色的精灵就像插上了翅膀,在空中划出一道无与伦比的彩虹,越过所有人的头顶,几乎要擦到天花板,然后下落,不可思议地命中Dale这边球场的篮筐,至少有150英尺远!

他们打了整整90分钟,6场比赛,结束时每个人都在摇头惊叹。Jesse投失4个,投中35个,39个球全都是在半场外掷出的。别人往往是在运球中寻找进攻得分的机会,而他是接到界外球后,摆晃一下,然后扯开一步直接后仰三分开火。没有一点夸大其词,那帮NBA球员在后场就对他进行包夹,而他只是简单地往回运球,等包夹者贴得更紧后,再把球吊给前场4打3的空位队友。他的控球是斯托克顿风格的,不华丽,但绝对难以琢磨。包夹最终成为虚张声势,这样他又有了从容投篮的空间,事实上,对这种人你根本就无从防守。

Jesse就这样赤着脚,穿着纯灰T恤和破烂短裤,在场上不停地得分得分还是得分....没有任何庆祝,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写到这里,我必须承认,整件事听起来的确太不可思议,精彩得已经离谱。Shareef对此也表示同意:“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俺们看上去就素那...废柴呀!”

于是,当这天晚上比赛打到一半时,Jesse又多了一个头衔——“额滴天啊”。

比赛结束,Jesse过去拿起他的战靴,一双破不拉几的奥拉朱旺签名仿真斯伯丁,坐在地上穿好。那帮NBA球员一个个都又惊又恨地盯着他看——没错,就是你们平时盯着36D那种略带YD的眼神。

我赶紧凑上前去。“怎么样,哥们?”一边套瓷,一边伸手把他从地上拉起来。他大概6-1的身高,175磅左右。

“我叫Lang,是SLAM杂志的记者。”我开始自报家门,满心以为他会像大多数人那样热烈回应,说一些诸如“我爱死SLAM了,能不能把我也写进SLAM?”之类的恭维话。

我的幻想转眼就可耻地破灭了,Jesse的回答和他的球技一样酷到渣。

“SLAM?”他问到,然后又加了一句,“呵呵,从来没听说过。”

他转身向门口走去,我连忙跟在后面。

“喂喂喂,哥们,你叫什么名字?”

“问这干吗?”

“因为今天你面对的是一帮NBA球员,而你却统治了整场比赛!我看了一辈子篮球,你刚才干的是我所见过最神奇的表演!比乔丹更伟大!比张伯伦的100分更伟大!没有人能像你这样投篮!”我开始不顾一切地肉麻吹捧....对于神而言,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他继续往外走,无动于衷,我只好恬着脸亦步亦趋。一边心里在打着小九九:这也许是篮球史上最伟大的发现,而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想象一下他如果能出现在NBA.....他的左右手都能完美地控球,根本不需要低头去看;防守方面的平衡/步法/时间掌控都恰到好处,就好像预先知道对手下一步想去哪里;还有他的投篮...假如让他打满48分钟而且保持今晚这种水准,也许可以场均得到100分!

我决定换一种策略,于是我靠上去轻声说,“老兄,你大可以就这样走出去,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也拦不住你。但至少告诉我一件事吧,你干吗不去NBA试试?你要是去那里肯定吃香喝辣,还能一夜成名!”

我的话似乎打动了他。他放慢脚步,转身对我走来,用一种懒懒的声音说到:“自由是对人的惩罚。当人降临这个世界,就要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

“萨特!”他引用的是法国存在主义掌门人萨特的格言,而我刚好侥幸知道这点。这要多亏我的岳父,这位心理学教授刚刚借给我一本萨特的《存在与虚无》。

火星人终于停下脚步,笑了。

“我们去吃点什么好吗?华芙屋怎么样?”他问。


华芙屋:美国著名的连锁餐饮品牌

---------来-自-火-星-的-O-l-d-S-c-h-o-o-l-分-割-线---------

Jesse Dunn,1976年4月1日从火星降临阿拉巴马州的蒙特瓦洛,那是一个离伯明翰约30英里,人口仅5,000的小镇。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从小就和父亲(也叫Jesse)两人相依为命。

小Jesse长得很快,四年级身高就到了5-10,五年级时辍学,开始和成年人一样,随父亲在伯明翰的钢铁厂工作。然后,16岁那年的一起事故永远地改变了他的生活。

“当时我和父亲正开车去上工,我们上了I-65高速公路。他在开车,而我在客座上睡觉——我们的分工是上班途中他开车,回家时我开车。我在睡梦中只听到一声闻前所未闻的巨响,等我张看眼时,看见一辆宝马正对着我们飞来。”

一辆装配运输车被撞得扭曲翻转,上面的货物飞撒一地,其中一个撞碎了Jesse所在汽车的挡风玻璃,老Jesse当场毙命,但小Jesse却毫发无损。“这件事极大地震撼了我,”Jesse谈到,“为什么我可以活着,而父亲却必须去死?这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和活着的目的。”

这么说也许很刺耳,但的确,失去父亲在某种意义上给了Jesse以新生。灾难发生的几个月后,他从一家律师所得到了一笔赔偿金。这位17岁的小伙子从此将孤零零地生活,他只有5年级的文化程度,还有一笔40万的存款。

Jesse辞去钢厂的工作,开始跑图书馆,翻阅各种有关生与死的书籍。差不多有两年时间,他每天在家里从白天读到黑夜。没有电视,没有音乐,他的眼里只有知识。终于有一天,他在茫茫书海中邂逅了萨特。

“萨特说活着并不代表存在,活着就是顺其自然。”Jess说,“这是唯一真正让我觉得有道理的话,在我的内心深处引起共鸣。”

小时候Jesse曾经学过橄榄球,但是工作后就很少参加体育活动。当他成为一位存在主义者后,开始想通过运动塑身。他的身体已经从多年辛苦工作的疲惫中渐渐恢复过来了,他希望能够保持健康不再垮掉。

1999年12月5日,又是一个冬日当照,寒风凛冽干燥的南方早晨,Jesse决定出去活络活络筋骨。他走了几英里,来到“棘原铁工”州立公园,这里以重现内战风情而闻名。他经过一个水泥球场,一个橡胶篮球在地上静静地躺着。


“棘原铁工”州立公园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把球捡了起来,然后投出去,就像今晚这样。”Jesse说着,一边转身向服务生再要了一杯咖啡,“球不偏不倚地进了,就好像我与生俱来拥有这种能力。”

从火星来到地球21年,Jesse终于找到一件事让他有如此完美的体验。这一天他只投了这一次,但他已经知道,他的的确确知道了。

厌倦了阿拉巴马的终日阅读,Jesse决定暂时抛开书籍,于是他带着信用卡,搭着顺风车开始西行。第一站是新奥尔良,然后是休斯敦、凰城、洛杉矶。所到之处他都会逗留一阵,看看乡土风情,到公园、球场、露天球馆里打球。衣服脏了,他就找一个二手店或者K-MART超市再买一身...按他的话说,“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必要再买其它昂贵的东西”。

然后他又向北进发——旧金山、波特兰、西雅图——横跨北部到达纽约——直到沿着东海岸返回,一路游一路打工。

每到一处Jesse都会找地方打球,就像这个亚特兰大的夜晚一样。他的投篮一直都如此完美,而其它篮球技术也在通过比赛不断提高。

“不过,篮球不是我来这里的原因,”他说,“我在寻找某个瞬间,试图把各种体验串连起来。我希望可以多看多经历一些事情。篮球只是我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

我问他是否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超能力。尽管他在每个城市的停留时间从不超过一个月,但任何人只要看过他的一次神奇表演,就足以铭记终生。

“开始没有,”Jesse回答,“不过几个月后,当我走过的地方渐渐多了,打完比赛时会有人告诉我他们已经从七大姑八大姨等等亲友口中听说过我的故事。”

我问他干吗不选择篮球作为职业?这样就可以成天打球。

“不...”他停下来叹了口气,往咖啡里加两匙糖轻轻搅动,微呷一口,然后慢条斯理地说到:“我相信我的投篮是上天的恩赐。我的意思是,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练习过,钻研过,就已经拥有了。我想我会永远拥有这种能力。”

“现在,我是否有责任到一个更大的舞台去展示我的天赋?我想没有。我考虑得很成熟,我知道自己可以赚很多钱,但我不需要。我父亲留给我的钱足够了,我的投篮可以让别人开心,可以让别人发财,但是我不认为人们会因此就尊敬我,包括你在内。”

但是想象一下可能拥有的前景吧,我仍然试图说服他——如果能在记者招待会上当着全美转播的电视镜头传播自己的信仰,难道不比午夜时分坐在这里一边吃着鸡肉一边闲聊强?

他俯过身子直视着我的双眼,“我想追求的只是生命的价值。我希望每个人都快乐,但是现在我首先关注我自己。篮球不过是一场游戏,而我希望能最终找到生命的意义。至少到目前为止,我知道它不存在于篮球中。”

我付过帐单,开车送他到灰狗长途汽车站,他打算从那里坐车返回伯明翰。Jesse已经有近四年没有回家了,他希望能早点闻到故乡的气息。

我们来到车站,他付给我一镑车费,为了有备无患,我向他索要电话号码。他大笑,让我顿时觉得自己有种犯罪感,但我实在不想让这个篮球奇迹就这样擦肩而过。

“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吧,我会联络你的,我保证。”他说。

我递给他一张名片,约定下次见面时再继续聊萨特,尽管我根本就不了解那玩意。他关上车门,我卷下车窗追问他,“再多问一个问题,你干吗把鞋脱了?”

“它们不合脚。”


灰狗长途汽车站:由灰狗公司经营的长途客运站

两周后,我收到Jesse来自火星的问候。

Lang:怎么样,伙计?还是老样子吗?我现在阿姆斯特丹,下周去巴黎。然后是亚洲....大概明年回国。我思考了很多关于篮球的事,也许有天会尝试NBA.....你不要太激动了,我只是想想,一切都还没确定。等回来后我会呼你,先写到这。祝安康......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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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J勃发
2006-09-18 08:11

牛b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