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孤鸿 发表日期: 2006-07-12 09:43
复制链接
实际上NBA只不过是一个潜在的商业社区。在这里,Business Is Business,无论是球员还是老板,都只有一个永恒的信念:没有绝对的忠诚,只有永远的利益。只有球员和老板的目标以及理想一致时,忠诚才会发生。对于一个NBA球员而言,名利双收是美好的愿望。但当两者只能选择其一时,一个新兵会选择利益——金钱,一个老兵会选择荣誉——冠军。因为对于新兵而言,金钱才是最重要的,这个社会很现实,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当一个人拥有了足够的金钱时,才会觉得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不是那么重要。
“金钱对我来说不过是一堆天文数字”。这句话只有从富甲一方的富翁口中说出,那是脱俗,所以比尔·盖茨的名言让人钦佩。但如果从一个穷小子口中说出,那是清高。如果这句话从一个负资产的人口中说出,肯定让人作呕。所以对于一个NBA球员而言,年轻时最现实的目标就是金钱,冠军次之。当有资格说出上面那句名言时,冠军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对于2003届的几大巨头诸如勒布朗·詹姆斯、德怀恩·韦德、卡梅隆·安东尼以及克里斯·波什这些人来说,他们都只是NBA的穷小子,背负着新秀合同的他们尚且囊中羞涩。他们的金钱依然未能满足他们的物质欲望。四人之中,詹姆斯无疑是最有钱的,因为虽然背负着新秀合同,但篮球场外的詹姆斯收入足以比肩NBA的大哥级人马沙克·奥尼尔等人。但是,勒布朗·詹姆斯的理想可不是当一个千万富翁,他说过他想成为可以跟比尔·盖茨相提并论的世界首富。所以,对于詹姆斯而言,目前自己还是穷小子。
经过三年的新秀合同后,勒布朗·詹姆斯、德怀恩·韦德、卡梅隆·安东尼以及克里斯·波什四人都可以接受母队开出的顶薪,大约5年8000万的合约。但是,“老谋深算”的詹姆斯经过一周思考之后,詹姆斯选择的却是4年6000万美元的合约,并且有权选择在2009-2010赛季结束后成为自由球员。
宁可选择4年6000万的合约,而不是选择更为保险的5年8000万合约,詹姆斯等于放弃了最后一年2000万的年薪。在帐面上来看,詹姆斯似乎吃亏了。但实际上,正是詹姆斯的聪明所在。
LBJ这样续约有两个潜在的获益点:
第一,2009-2010赛季将是LBJ职业生涯的第七个赛季,而根据现行劳资条款,那时LBJ的年薪将从工资帽的25%上升到30%,换言之,LBJ每年将多出大概300万美元的收入。而如果现在续约5年,LBJ最早也要到2010-2011赛季结束后才能重新开始续约谈判,享受“七年老将”的顶薪待遇。
第二,LBJ如果转投纽约、洛杉矶、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而LBJ的耐克赞助合同上面便有如果他去纽约、芝加哥、洛杉机等大城市打球,年薪自动翻倍的说法。而现在他如果想离开克里夫兰骑士,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拒绝与骑士续约,然后迫使骑士在2008年采取先签后换的方式把他换到上述城市,因为不管是尼克斯,湖人还是公牛,那时都没有足够的薪金空间直接签下詹姆斯。但是在公在私,LBJ都不可能作出这个选择。如果他在新秀合同结束便选择离开,他的声望便会大跌,而且,他的家乡在距离克里夫兰不远的阿克伦城,土生土长的他内心希望可以为成为家乡的英雄。他选择23号球衣也有希望像迈克尔·乔丹那样拯救球队的原因。
勒布朗·詹姆斯选择3+1的合约,等于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假如三年后克里夫兰骑士没有夺冠的希望,詹姆斯无疑会选择离开骑士,因为对于LBJ这样一个球星来说,没有冠军是不可想象的。那时选择离开,无论LBJ能否为克里夫兰带来冠军,无论是克里夫兰人还是NBA球迷,对于LBJ的离去都不会感到太大的愤怒。除非这些年内骑士能够夺冠,否则恐怕没有什么能够套得住勒布朗·詹姆斯志比天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