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弃学的三大好处:
1.立刻挣大钱。
只要在第一轮中选,最少也有两百多万美金可拿——这笔钱足够普通人开开心心的活一辈子。
2.避免进入大学后发生状况而使身价下跌。
高中生就像刚被挖掘出来的玉石——未经细工的朦胧美感,往往更引人遐想。
3.直接投入最激烈的战场磨练球技。
敌人越强自然练级越快——当然前提是“生存”。
但与此相对应的:
1.金钱是上帝,也是撒旦。从普通(很多情况下甚至还是“贫困”)高中生直接转职为百万富翁,然后又置身于充满诱惑的复杂环境,这实在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2.既然你只是一块原石而并非成品美玉,那别人对你潜质的评估就完全可以漂移在两个极端之间。
3.最激烈的战场,又如何会容许一个新兵直接加入?
那到底要不要弃学呢?
这个难题还是留给上帝来回答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做的,就只是等着看结果而已。
老鹰今年的首轮选秀,第六位的Josh Childress 、以及第十七位的Josh Smith,就是很好的一组观察样本哦。
Josh Smith
虽然nba模板和本人的努力目标都直指tracy mcgrady,但josh smith实际上更像小一号的dwight howard,利用惊人的体能条件来统治球场,得分篮板火锅抄截无所不能。
也正是由于这种技术含量并不高的风格,使得他的选秀顺位持续看跌,从Nike Hoop Summit惊艳亮相之后前三(!)一路滑出乐透区,最终在十七位才被老鹰选走——就算跌到这种程度了,还是被选秀评论家认为老鹰选他是出于地缘关系的考虑。
其实大家的想法也都很简单,以smith的身体条件(6-8身高、220磅、40’垂直弹跳,强壮快速灵活),在高中根本是吃遍天下无敌手,从矮个后卫到禁区壮汉都可以轻松应付。
但到了nba,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在这里,smith身体素质的优势会大大减小,甚至还会对上更高(prince)更壮(artest)的球员。而引以为傲的篮板/火锅功力,同样会因为经验不足和对手实力暴涨而不再显得那么特别。
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ncaa的镀金就会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当年carmelo anthony也被认为他强突硬冲的打法只能欺负小孩子,甜瓜就用在ncaa64强赛带领雪城神奇夺冠打消了人们的疑虑。然而josh smith却执意弃学,这也就怨不得拥有高顺位选秀权的球队跳过他去挑选更成熟的大学球员了。
Josh Childress
childress在高中时代也是雄霸一方的麦当劳明星,同样以超强的弹跳和全面素质著称。高中毕业后他就进入了名校斯坦福,在大学里他持续进步,到了大三就成为斯坦福所在的pac-10联盟mvp,并入选了ncaa全美第一队。然后,(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宣布投入nba选秀。
又一个“大学体系”出产的完美作品,不是吗?
在下可不这么认为。大学三年,childress领会了团队篮球,懂得了拼抢和防守,学会了游走外线射空当球。但他付出的代价,就是“自信”。
大一,跟着学长混,先从防守做起。
大二,逐渐有了出手的机会,开始稳固自己的地位。
大三,原本应该统帅全队,却不幸受伤,归队之后为了球队已经成型的打法压抑自己的表现机会,甘当外线炮台和清道夫的角色。
虽然很多人都对childress循序渐进的纯正ncaa风格赞誉有加,但这样的成长轨迹带来的副作用就是他完全失去了高中时代的勇猛果敢,再也没有统治球场的欲望,过人的身体素质也因为“效率”、“战术”的束缚而遭到封印。
毕竟,炼金术的规则就是等价交换。
Josh Smith
回到主题。josh smith在夏季联赛算是打出了自己的风格。虽然一些之前看衰他的人还在死撑,说他可能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华丽的废物”,但更多的人却被他的球场表现所征服。(包括隔壁的吕布兄^^)
他懂得扬长避短,进攻出手并不会太勉强;他乐意并且还颇擅长传球;他惊人的封盖能力即使在nba等级仍然让对手胆寒……
就像选秀大会前球探所评价的那样,smith的攻击能力目前还很有限,他的运球、外线、空手走位都成问题。而防守的经验也不足,犯规过多。然而他的运动天赋确实过人,尚未开发完全的爆发切入就有很强破坏力,防守方面更有一手在后场选手中独步天下的盖帽功夫——他能比别人跳得更远、更高,有更强的制空力量,空中的感觉又是出奇的好。
现在看来他掉到十七位,或许还是件好事。老鹰当地的球迷都很喜欢他,即使只是出于球市的考虑他也不会枯坐板凳。况且球队本身就没什么竞争力,也没有雷打不动的当家球星,谁都有机会。而十七位才中选让他也不会有很大的压力。
如果他能够从防守做起,然后慢慢拓展自己的进攻招式(比如学卡特那种简单有效的大跨步突破),相信前途会是海阔天空。
Josh Childress
这位老兄的日子就不怎么好过了。由于是第六位中选,他在夏季联盟的表现往往就被拿来和第七位的deng、第九位的iguodala、以及第十六位的snyder这些顺位不如他的锋卫摇摆人做直接比较。而结论就是……拿第六位来选childress实在很亏。
尤其是在同爵士的比赛中,他在攻守两端同snyder的对抗中完全败北,赛后老鹰球迷都愤愤不平“当初选snyder就对了!”此时snyder的豪言壮语:“才十六位,有没有搞错?!我要给你们这些不识货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就更让人无比胸闷了……
childress的问题也很简单,仍然是“大学的全能 = nba的平庸”。大学三年持续进步的投射,现在还要再练;nba的战术体系,还要再适应;不会再有什么篮板的特别强势,防守方面也不再出类拔萃……
虽然遭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但现在就断言老鹰看错人也为时过早。毕竟childress的身体素质确实不错,基本功也练的够扎实,只是现在到达了更高阶段需要进一步提高而已。如果他能够克服自己的弱点,努力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凭借他的全面能力,特别是篮板和防守的天赋,完全有机会成为一个穷人版的Scottie Pippen。
如果到了那一天,另一个Josh也顺利长大,那他们两个将会是老鹰的一对黄金组合,就如同……?
期待度:S
下季机会: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