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阿瑟 发表日期: 2006-11-18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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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北京回来,惊悉妹夫的耳朵“出事”!
事件经过:
上周妹夫做公交外出,途中遭遇贼手,他理智避让曰:“换个位置准备下车”,万恶的贼人见行窃失败遂恼羞成怒,挥出老拳开打,眉筐受伤,妹夫努了,抡拳反击!
一番打斗后妹夫渐占上风,眼见要将那贼厮拿下,未料那厮来个泰森反击,猛一口咬住妹夫耳朵,硬生生搞下一块肉!然后快速逃逸。MD。
在去医院的路上不禁想:为何边上无人出手相助?如果是我,当时来个“二龙戏珠”插那厮眼睛、或者来个铁手锁喉,看他还咬,但如果真的把“珠子”戏弄出来,或者喉咙锁破,有何法律责任?正当防卫的法律尺度到多少呢?
一声叹息。看妹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