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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篇BLOG-成品油原油市场实施新规
作者:
阿瑟
发表日期: 2007-03-03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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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ROD
图片:
今年起,成品油、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新规——
民营企业
:准入门槛调整了
预留6到18个月整改期
据悉,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已成为我国成品油经营的重要力量。《办法》调整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和配套设施的条件。
根据成品油商品自身特点和近年来企业经营的先进经验,对企业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油库库容要求由原来的0.4万立方米调整为1万立方米。考虑到民营企业在石油产业方面才刚刚起步,所以预留了整改期,批发和仓储企业可以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整改,零售企业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仍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将会逐步退出成品油市场。
外资企业
石油市场开放了
暂不会蜂拥而入占市场
据了解,目前壳牌、BP、美孚等国外石油企业都已进入中国经营加油站和成品油零售,但由于政策限制,批发经营不得不采取合资的方式开展,而在原油方面,几乎没有经营的先例。新《办法》为外资全面进入中国原油、成品油市场提供了机遇。
按照规定,外资企业要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要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这个准入条件并不高。
但由于目前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仍未与国外接轨,国内外油价仍存在倒挂状态,销售企业“越卖越亏”,所以暂时并不会出现国际石油巨头蜂拥而入,抢滩我国成品油市场的情况。比如BP高层就表示,像BP这样的油品零售企业要申请批发牌照估计还有一段路要走,只有成品油定价机制与国外接轨后申牌才现实。
主管部门
服务监管强化了
替代燃料纳入管理范畴
针对近年来国内市场替代能源快速发展的形势,新的管理办法在原有气、煤、柴油基础上,将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纳入成品油市场管理范畴,实行统筹管理。
明确企业年检义务,并赋予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违规经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权,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过程管理和市场监管力度。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未通过年检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经营资格的企业,将被撤销经营资格并退市。
搭建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现共发布文字性信息34805篇,逾880万字,导入各省市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75134条,网站累计点击率逾2000万次,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专家观点
成品油零售价基本不会受办法出台的影响。因为目前放开的只是市场准入而不是价格,只要成品油定价机制不放开,对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影响就很小。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分析师 牛犁
与以前的条例或规定相比,办法完成从不明确到明确、从不透明到透明的过渡,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以往油品经营规定中的一些模糊点,标志着油品市场新一轮调整的开始。
——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王震
我国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放开后影响几何?
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商务部日前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专家表示,这不仅打破了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而且将会对进一步完善国内油品定价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外资加油站北京开业首日 私家车排队争买降价油
10日,在石景山区一家新开业的外资加油站出现了车主排队加油的火爆场面。据了解,该加油站将每升汽油的价格调低了0.5元,因此吸引了许多人开着车来“分蛋糕”。[两外资加油站限时降价 国内两大石油公司遭挑战]
商务部官员详解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据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王晓川6日介绍,与2004年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这些方面包括,调整了市场准入门槛;对外资从事成品油经营做出了相应规定;明确了新建加油站和油库前的规划确认程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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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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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
2007-03-03 14:12
目前的批发开放 约= 市场准入门槛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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