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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感
作者:
bobolucky
发表日期: 2007-03-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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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的眼睛,除了在人的心里,再没有旁的地方可以见到更多的异彩、更多的黑暗;再没有比那更可怕、更复杂、更神秘、更变化无穷的东西。世间有一种比大海更浩瀚的景象,那便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浩瀚的景象,那便是灵魂最深处的活动。
当时年少春衫薄,鲜衣怒马碧玉刀
怀才就像怀孕,迟早会被发现的。有时也会流产!
“天龙八部”这名词出于佛经。许多大乘佛经叙述佛向诸菩萨、比丘等说法时,常有天龙八部参与听法。如《法华经·提婆达多品》:“天龙八部、人与非人,皆遥见彼龙女成佛”。“非人”,包括八种神道怪物,因为以“天”及“龙”为首,所以称为《天龙八部》。八部罗,七归那罗,八摩听罗迦。
“天”是指天神。在佛教中,天神的地位并非至高无上,只不过比人能享受到到更大、更长久的福报而已。佛教认为一切事物无常,天神的寿命终了之后,也是要死的。天神临死之前有五种征状:衣裳垢腻、头上花萎、身体臭秽、腋下汗出、不乐本座(第五个征状或说是“玉子离散”),这就是所谓“天人五衰”,是天神最大的悲哀。帝释是众天神的领袖。
“龙”是指神。佛经中的龙,和我国的传说中的龙大致差不多,不过没有脚,有的大蟒蛇也称为龙。事实上,中国人对龙和龙王的观念,主要是从佛经中来的。佛经中有五龙五、七龙王、八龙王等等名称,古印度人对龙很是尊敬,认为水中主物以龙的力气最大,因此对德行崇高的人尊称为“龙象”,如“西来龙象”,那是指从西方来的高僧。古印度人以为下雨是龙从天海中取水而洒下人间。中国人也接受这种说法,历本上注明几龙取水,表示今年雨量的多寡。龙王之中,有一位叫做沙竭罗龙王,他和幼女八岁时到释迦反牟尼所说法的灵鹫山前,转为男身,现佛之相。她成佛之时,为天龙八部所见。
“夜叉”是佛经中的一种鬼神,有“夜叉八大将”、“十六大夜叉将”等名词。“夜叉”的本义是能吃鬼的神,又有敏捷、勇舰轻灵、秘密等意思。《维摩经》注:“什曰:‘夜叉有三种:一、在地,二、在空虚,三、天夜叉也。’”现在我们说到“夜叉”都是指恶鬼。但在佛经中,有很多夜叉是好的,夜叉八大将的任务是“维护众生界”。
“乾达婆”是一种不吃酒肉、只寻香气作为滋养的神,是服侍帝释的乐神之一,身上发出浓冽的香气,“乾达婆”在梵语中又是“变幻莫测”的意思,魔术师也叫“乾达婆”,海市蜃楼叫做“乾达婆城”。香气和音乐都是缥缈隐约,难以捉摸。
“阿修罗”这种神道非常特别,男的极丑陋,而女的极美丽。阿修罗王常常率部和帝释战斗,因为阿修罗有美女而无美好食物,帝释有美食而无美女,互相妒忌抢夺,每有恶战,总是打得天翻地覆。我们常称惨遭轰炸、尸横遍地的大战场为“修罗潮,就是由此而来。大战的结果,阿修罗王往打败,有一次他大败之后,上天下地,无处可逃于是化身潜入藕的丝孔之中。阿修罗王性子暴躁、执拗而善妒。释迦牟尼说法,说“四念处”,阿修罗王也说法,说“五念处”;释迦牟尼说法“三十七道品”,阿修罗王偏又多一品,“说三十八道品”。佛经中的神话故事大都是譬喻。阿修罗王权力很大,能力很大,就是爱搞“老子不信邪”、“天下大乱,越乱越好”的事,阿修罗又疑心病重,“大智度论卷三十五”:“阿修罗其心不端故,常疑于佛,谓佛助天。佛为说‘五众’,谓有六众,不为说一;若说‘四谛’,谓有五谛,不说一事。”“五众”即五蕴”,四谛是佛法中的基本观念。阿修罗听佛说法,疑心佛偏袒帝释,故意少说了一样。
“迦楼罗”是一种大鸟,翅有种种庄严宝色,头上有一个大瘤,是如意珠,此鸟鸣声悲苦,以龙为食。旧说部中说岳飞是“大鹏金翅鸟”投胎转世,迦楼罗就是大鹏金翅鸟,它每天要吃一个龙及五百条小龙。到它命终时,诸龙吐毒,无法再吃,于是上下翻飞七次,飞到金刚轮山顶上命终。因为它一生以龙(大毒蛇)为食物,体内积蓄毒气极多,临死时毒发自焚。肉身烧去后只余一心,作纯青琉璃色。
“紧那罗”在梵语中为“人非人”之意。他形状和人一样,但头上生一只角,所以称为“人非人”,善于歌舞,是帝释的乐神。
“摩呼罗迦”是大蟒神,人身而蛇头。这部小以“天龙八部”为名,写的是北宋时云南大理国的故事。
大理国是佛教国家,皇帝都崇信佛教,往往放弃皇位,出家为僧,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据历史记载,大理国的皇帝中,圣德帝、孝德帝、宣仁帝、正廉帝、神宗等都避位为僧。《射雕英雄传》中所写的南帝段皇爷,就是大理国的皇帝。《天龙八部》的年代在《射雕英雄传》之前。本书故事发生于北宋哲宗无祜、绍圣年间,公元一○九四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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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lucky
2007-03-03 19:36
东姚西鲨
东.姚
我已经老了。
人只要一变老,生活往往只剩下一堆回忆,而且这些该死的回忆,注定临近腐败溃烂,我知道任何事物迟早都会走向死亡,不管你当年曾经多么意气风发,当我每天坐在酒馆的门口,低下头从碗中饮酒,耳边听到大漠里的风声如同牙缝里挤出的气息丝丝作响,当我睇着眼去观察少年江湖的鲜衣怒马时,我只能更加明确这一点。
江湖已不是我们的江湖。
每一年的春天,都会有一个朋友跋山涉水赶来看我,他的笑容阳光而且明媚,每当他笑得得意时,眼睛会眯成一条缝,他的牙齿洁白而且整齐,当他站在阳光下望着你的时候,你会觉得漫天里最好的光线也盖不住他的笑容。
因为每一年他都从遥远的东方过来,而且姓姚,江湖上的朋友,都叫他东姚。
今年过来时,我看到他手腕上的红绳已褪了色。
他是一瘸一拐拄着拐杖走到我酒馆的门口,他又细又高的身材将朝阳的光线完全遮掩住,那天他推开木门,就站在门口处望着我吃吃地笑。
我嘴里嚼着花生,端着最好的一碗古城烧,也望着他吃吃地笑。
“你的红绳已经褪色了。”那天我们喝得微醉时,我眯着眼睛,睇着眼告诉他。
“我只有这一根红绳,”他把酒碗抛在油漆斑驳的桌上,他认真地说,“不管它褪不褪色,我只有这一根。”
他总是倔强而且执著,当他初入江湖时,没有人相信他会在少年子弟里出人头地,他曾经一次又一次地被人羞辱,有人曾怀疑他的剑永远刺不到对方的衣襟,可是现在,在某些方面,他已近无敌。
“我一定会回去的,”那天他喝得很多,却一直保持清醒,“我知道那里有个人在等我。”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总是会望向东方,他的目光也变得遥远而悠长。
能被人等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妒忌他。
在那天的阳光下,我清晰地看到姚的双鬓已然泛白,果然一入江湖催人老,少年华发早.
“我已经有几个月没在江湖上出没了,”那天快要醉倒时,他又说,“等到腿伤一好,江湖上必定到处传颂我的名字,我希望早点做出一番事业,早点回去。”
要进入这片江湖十分容易,要离开这片江湖,却绝没有那么简单。那天听到他说起这句话时,我只是笑了笑。
我并没有嘲笑他的意思,他的简单总是让人喜欢。而且每次一想起有个女人在等他,我的妒忌就越发强烈。
那天我醉倒在酒桌上时,我看到桌上的油灯忽远忽近,我忽然十分清晰地想起来,曾经也有个女人给过我这种机会,但是我并没有珍惜。
待到酒醒时,姚早已离桌而去,我听到屋外马蹄声响,待我追出去时,他的背影正慢慢消失在天边,我站在酒馆前看着朝阳慢慢升起来,忽然觉得很温暖。
我知道明年春天他一定会来,我希望他手腕上的红绳能不再褪色,希望他早点离开这片江湖。
能被人等待,终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西.鲨
在姚离去之后,大漠上很奇怪地下了一个月的雨,雨势凶猛,我的破酒馆整日都在漏水,我每天拢着裤脚忙着排水倒水,生意也很不好做。
雨住了之后,太阳出来了,小科也出来了。
小科是新近出来的一帮马贼首领,他的刀很快,江湖上的朋友告诉我,他一直在模仿我的刀法,但是已经快得不可思议------“也许比你还要快。”
小科和他的朋友以前是一群渔民,他们在湖海上讨生活,他们穿着紫金色的衣袍,打架的时候十分拉风,平日里最喜欢听别人叫他们”湖人”,最近大旱,没有鱼可捞,渔民们上岸后改行做起了马贼,小科冲锋陷阵杀出了一片名声,听人说,在剿灭猛龙帮时,小科屠尽全帮,只出了八十一刀,很多时候,许多人暗地里也叫他”八一男”.
我是在这个时候认识大奥的.
在见到大奥之前,我从未见过世上有如此强壮之人,他的小臂比我的大腿还要粗,整个人似一座铁塔一般,他恶狠狠盯上你的时候,你会感觉头皮上的毛发要竖立起来.
尽管他已经老了.
江湖上有传言说,他现在东姚手里走不过二十招.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屋檐下躲雨,他抱着一把刀,全身缩成一团,布鞋上已经破了几个洞.
你看着他的时候,你无法想像这个人曾经是江湖历史上最传奇的人物之一,据说他最威风的时候,可以把一身铁布衫金钟罩已入化境的本氏兄弟撕成碎片,从那时候开始,江湖上的朋友开始尊称他为”西鲨”.
但江湖永远是江湖.
那天傍晚,我在破檐下的寒风里递给他一碗拌着猪肉的红薯饭,他既没有拒绝,也没有说谢谢,他端起碗来,呼哧呼哧三两口便将碗里的饭菜扒干净.
然后他把碗递到我面前,他说:”再来一碗.”
他虽然是一个落魄的豪客,但生活十分有规律,从那以后,每天傍晚时分,他都会走进我的酒馆,吃两碗饭,喝一杯酒.
他从来不说废话,十分安静.
一个月之后,他把那柄脏兮兮的朴刀扔在我的桌上,他说:”我能为你做什么?”
我把小科的事告诉了他,我说:”有人出大价钱杀掉这帮马贼,如果干得漂亮,你再也不用到这里白吃白喝.”
他想了很久,我看到他眼角的肌肉在抽搐,厚厚的嘴唇一直紧抿,半晌儿才说:”好!”
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小科以前曾是他的师弟,他十分了解小科的刀法,现在能不能胜他,他连一分把握都没有.
但是他还是一口答应.
那天他出门时,残阳如血,照得他的光头油光发亮,他默默地走出酒馆门口时,我才发现他宽大的背影竟如此萧瑟寂寥.
我一直记得那天是十一月初四,黄历上写着:大凶,忌出行,宜占卜.
关于那一战的结果,江湖上一直没有定论,第二天的傍晚,大奥重新走进了我的屋子,他满身血污,依旧要了两碗饭,一杯酒.
但是那一天,他吃得出奇地慢.
待到吃完饭菜,他终于慢慢地起身,慢慢地走了出去.当他走到门口时,他忽然立定身子,他站在那里良久不动,望着远方的夕阳一点点沉没,他挥了挥手,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我老了.”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
南.邓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就不太喜欢他.
他的嘴唇抿得比大奥死,他用一种死鱼般的眼神看着你,面目呆滞,不管出刀收刀,杀进杀出,永远面无表情.
我讨厌这种木讷寡语,缺少幽默感的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恨不得掐断他的脖子.
“我们这帮兄弟,一直过着刀头上舔血的日子,”那天下午,南邓走进了我的破酒馆,用一块已经洗得变色的毛巾慢慢地擦拭脖颈上的汗水,开门见山地说,“我也不想说什么除暴安良冠冕堂皇的鬼话,我们就是赚点小钱,顺便杀几个鸡犬不宁的小贼。最近我们穷得慌......”
我欣赏他的直接,但我还是不太喜欢他。
我实在受不了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为什么要来找我?”我站在满是窟窿的窗户前,慢慢地就着阳光修剪指甲。
“我听别人说,你这里可以介绍到一帮马贼,他们很值钱......”他看着我,嘴角微微翘了翘,“正好我们又快穷疯了。”
“他们的刀很快,”我乜斜着眼提醒他,“非常快。”
“我喜欢刀快的马贼。”他把那块毛巾扔到了桌子上,“刀法越快,杀起来越俐索。”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睛,我发现他的眼睛里有许多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的警告没有起到丝毫作用,在收到确切的地址后,南邓带着他的两个师弟和众多门人大步向湖人的老巢进发,他们把刀藏在袖子里,像是鼓起的帆。
他的两个师弟,一个是光头小帕,一个是长发小吉,他们像影子一样跟在南邓的背后,一言不发,但是寸步不离。
听说他们作战时三人同进同退,同生共死。
他们绝不会单打独斗。
他们同湖人的那一战,有路过的村民看得清清楚楚,那个村民在向我描绘当时的战况时,一直在伸着手不停地比划,他说:“从来没有这样打架的,从来没有......那个没表情的人,带着他的兄弟,动也不动,等着马贼冲过来,但是他们守得严严实实的,滴水不露,马贼一过来,他们就从袖子里抽出短刀,刀很短,但是每一刀都十分要命......马贼越耗越少,连小科都冲不进去,后来他们冲锋时,我看到山谷下面一片白晃晃的全是刀光,就像......就像......”
“行云流水。”我提醒他道。
“是,就是这个词,就像行云流水,满山谷里都是刀光。”那个村民拼命地点头,他的手臂越比越急,唾沫也飞溅而出,“那个呆子的两个师弟,一个发飞刀,一个用轻功冲刺,他们把马贼杀得片甲不留......”
最后收殓尸体的时候,没有人找到小科的尸首,我知道这个人一定会重新出现,当他再出现时,也一定会比现在更可怕。
因为他穿着紫金色的战袍,因为从没有人听说他会放弃。
在领到了赏银之后,南邓带着他的兄弟过来看我。
“我们要去下一个地方了,”那天太阳很大,他撑着一把破伞站在阳光底下,告诉我说,“如果还有生意,请多多关照。”
“小科没有死,你不害怕他来报复?”那天下午,我故意这样问他。
“我等着他来报复,马贼只有杀不尽,我们才有生意可做。”他慢慢地收好纸伞,慢慢着说,“你知不知道江湖上的朋友叫我们什么?他们都说,我们走到哪里,都是马贼的眼中钉、肉中刺......”
他抬起头来,就着阳光,微微地笑了一下-----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
他很骄傲很骄傲地说:“所以我们就叫马刺!”
北.狼
马贼被南邓灭掉以后,江湖上忽然变得很安静。
热闹的时候,江湖是一个很要命的地方。
但寂寞也是。
我开始变得百无聊赖起来,我曾经在酒馆前望着天空坐了三天三夜,我忽然发现,我在这儿呆得越久,我就越是看不清这片沙漠。
我以为自己已是天下最寂寞的人,直到我看到狼王。
我第一次看到狼王的时候,他就在跟别人打架。
他的对手是牛魔王老诺,大名鼎鼎的老诺。
老诺的刀法朴实厚重,他出刀时姿势古怪,总叫人想起怀素和尚的狂草,但是他的刀很管用。有朋友说,虽然还没有正式称王,但他的刀法之好,已绝不在当世任何一位天王之下。
这一带是牛魔王老诺的地盘。
狼王带着他的族人到处迁徙,他们族里本来有三头巨狼,但现在只剩下他一头,整个狼群靠着他一个人苦苦支撑。
有人说,如果狼王愿意像南邓那样去一个好的帮派,他现在一定是武林盟主。
但是他不愿意,他永远是狼王------骄傲的狼王。
听说在北方,他们已经呆不下去。
他们一路飘泊,到处被人欺凌,狼王已经日渐年迈,他的刀已经不够快,据说现在连关外早已没落的凯尔特人部族都可以在他们面前撒撒野。
他们部落一到这一带,牛魔王奇丑无比的师弟小霍---他的师弟没有一个不丑得惊天动地的,就掳走了狼王部族里的一头羊。
他们把羊串起来烤好,故意把香气扇到山下去。
然后他们就听到狼嚎声。
狼王被激怒的时候,就会发出这种声音。
小霍差一点被狼王撕成碎片,他满身是血的跑到师兄那里,求师兄救他一命。
狼王希望牛魔王赔他一头羊,但是老诺拒绝了。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时,他们正因为这个原因在我酒馆附近打架。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高手的决斗。
那天我的兴致很好,我端了两坛酒站在附近看他人决斗,他们每斗五十招,我就劝他们休息一会,喝一碗我的古城烧。
开始五十招的时候,两个人不分胜负。大地上沙尘滚滚,刀光人影卷成一片。但是一过五十招,我就知道狼王不行了。
毕竟他已经老了。
到了七十招时,狼王已挨了一刀,到了九十招,狼王又挨了一刀。
他的鲜血甚至溅到了我的酒坛里。
一百招休息时,狼王端起酒碗,连酒带血一口喝尽,他一抹嘴唇,面不改色道:“再来打过!”
他身上有两个窟窿在流血,他却像是一点事也没有。
到了一百二十二招和一百二十三招,狼王连挨两刀,他身上到处都是血污,但是他依旧站得笔直,他喘着粗气出刀时,刀法恶狠狠的,眼神也恶狠狠的。
但是每一个人都看得出来,他连举刀的气力都快没有了,虽然他今天必定葬身于此,但他的气势从未削减。
斗到第一百三十招时,狼王已只能拄着刀站在那里喘气,鲜血把他脚下的土地都浸湿了,牛魔王忽然收住朴刀,他长长着叹了口气,一竖大拇指,赞道:“好英雄!好汉子!”
然后他转身离去,第二天一大早,小霍赤着上身,背着荆条,牵了十头羊来给狼王道歉。
狼王只收了一头羊。他不会让别人抢走一文钱,也绝不会多要别人一文钱。
所以他是狼王。
“为了一头羊,值得吗?”当狼王躲在我的酒馆养伤时,我曾经这样问他。
“不值得。”狼王摇了摇头,声音微弱,但气势依旧,“但是我觉得痛快,让别人知道我们部落不好欺负,是我的责任。”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责任是什么,但是狼王那种倔傲的眼神一直埋藏在我内心深处,人只要不屈服,活着就会有希望。
中.神通
狼王在我酒馆养了一个月的伤,他的伤势奇迹般地开始痊愈。
江湖上有新的子弟开始扬名立万,有一个闪电侠小韦,有一个骠骑霸王小詹,还有一个黄金郎小安。
我听到这些年轻人的消息,只是轻轻地笑了笑,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像我一样,迟早有一天,他们也会在坐在某个地方,宁肯去看看浮云彩霞,也不会为了名利去热血拼杀。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收到了两封信,一封是东姚从远方寄来的,信里面有一条红绳子。
“我决定以后不离开这个女人,”姚在信里面说道,“这条红绳将永不褪色,送给你做一个纪念。”
另一封信没有署名,信里面只有几个字:去年秋天,她大病去世。
我知道东姚以后不会再来,我也知道,这世上不会再有一个人在远方撑着伞,默默地等我回去。
错过了的东西,永远没有机会再来过。
我把信纸和红绳就着油灯点燃,扔到了酒馆后面的山坡下,我看到他们像冥纸一样飘落下去,仿佛永远也沉不到底。
那天晚上,我分外妒忌东姚。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古城烧,醉得一塌糊涂,我趴在桌上睡着时,依稀看到有一个女人站在门口不远处,她打着伞,冲我微微而笑。
第二天早上,我翻开黄历,看到上面写着:六月十七,宜远行,沐浴,气指中天。
我知道现在是离开这里的时候了,黄昏的时候,我点着了一把火,把酒馆烧成一片红焰,我骑着骆驼慢慢走下山岗,狼王在他部落的营地看到了我,他大步走将过来,拉住骆驼的辔头。
“到哪里去?”
“回去。”
“回哪里?”
“中原。”
“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临走之前,可以告诉我么?”
我慢慢抬起头来,望着天边残阳如血,我压低头上的范阳斗笠,把嘴巴凑到狼王的耳边,悄声说道:
“在下叫姓乔名丹,中神通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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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9 15:09
星沉月落夜闻香,两只青蛙愁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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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lucky
2007-03-19 17:51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右而目不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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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lucky
2007-04-0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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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lucky
2007-04-12 12:06
不得春风花不开,花开又被风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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