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NBA冠军队伍的艺术:第一部分
By Robert W. McChesney
NBADraft.net
在我最近的两篇发表在NBAdraft.net的文章(金牌超级球星理论和NBA冠军: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中,我证明了在像棒球、橄榄球这样的团体体育运动中建立冠军球队的传统理论并不适用于NBA冠军球队的建设。你可以看看那两篇文章以及其中的三个表格,那么就你就比较容易理解接下来我要讨论的两篇文章了。
在MLB和NFL联盟,冠军球队是从垃圾球队或者重建球队开始的,他们逐渐提高,在成为伟大的球队之前要首先变成强队。关键是积累大量的高水平球员,作交易来弥补不足,球员们之间要有化学反应,不断得到比赛经验,还要有一个好的教练,在超级球星方面,并不是一定需要的。像Barry Sanders 、Barry Bonds和Dan Marino这样真正的强人,并没有获得过冠军头衔,然而在联盟中,他们在他们所在的时代毫无争议是最具统治力的球员。
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在NBA联盟中,极大多数的NBA冠军球队都是在当时被认为是联盟中最好或者是排名前三的球员带领下获得冠军的,这些人我称之为“金牌超级球星”,在过去50年有20个这样的球员,他们在一年的努力之后(按常规赛成绩)入选年度最佳阵容,在MVP的评选中获胜,过去的27个NBA冠军有24个是被拥有这样球员的球队获得的。如果你拥有了这样的一名球员,你有很好的机会围绕着他建立一支最终能够获得总冠军的球队;如果你缺少了这样的球员,你唯一的希望就是得到两个“银牌超级球员”——排名前50的球员——然后祈祷好的运气;无论如何,球队中至少需要两名“铜牌超级球员”——排名前85名的球员——这样才有点竞争力。在任何时候都很少有NBA球队有这样的天才球员,因此缺乏足够的竞争力。
所以传统的慢慢增加球员来巩固球队,通过磨合逐渐变强的体育智慧在NBA联盟中并不适用,联盟有很多这样的队伍,他们是很好的球队,但是都没有获得总冠军,比如:70年代的芝加哥公牛队(拥有Love, Walker, Sloan, Van Lier);80年代的密尔沃基雄鹿队(拥有Moncrief, Lanier, Marques Johnson);90年代的夏洛特黄蜂队(拥有Rice, Mason, Divacs);2000年后的萨克拉门托国王队(拥有Bibby, Webber, Divacs, Peja)。这些球队在常规赛中一年又一年获得50以上的胜场,但是从来都没有通过分区决赛,经常是输给了拥有“金牌超级球星”的球队。他们是非常具有观赏性的球队,但是他们缺乏伟大的球员来让他们走得更远。
根据这样的逻辑,球队合理的反应是尽其所能去得到“金牌超级球星”或者有潜力成为“金牌超级球星”的球员。最低限度地,球队需要一个“银牌超级球星”(或者两个)来在冠军的边缘上竞争下。这样有天赋的球员通常会在选秀中排位很高,一旦球队选中了,就不要让他跑了——除非球员要求交易或者成为自由球员。(在那些例子里面,超级球星们都有很强的自控力,知道自己会在哪个球队终老。)
在任何一个球队把“金牌超级球星”交易出去的例子中,这样的交易确实总是对球队的一个巨大的损失,有10个“金牌超级球星”在他们的最初时候被交易过,得到这样球员的球队们最后总共获得14个NBA总冠军,把“金牌超级球星”交易出去的球队在交易后的10年内没有获得过一次总冠军。除非你得到另外一名“金牌超级球星”,否则他们是不可交换的。
伴随着“伯德特例”的工资帽的出现,允许球队超过这个工资帽,在25年前让他们保留自己的球员,并减少了有前景的球队在自由市场上全部都买进“金牌超级球星”的机会。Isiah Thomas不能给LeBron James一年1亿美元的合同,这样的规则让球星们更加可能是待在他刚进入联盟所在的球队,而不是有利于他们交易出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1999年生效的“最大合同”规定却有相反的效果: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支拥有充分薪金空间的球队提供相同的合同却不能留住拥有伯德条款的球员。虽然球星们很少让这种情况发生,但是对于球队来说,这倒是一条非常好的路径,我下面会讨论。)
因此得到高位的选秀权是球队成功的关键。
20个“金牌超级球星”中有10个是在NBA选秀大会上以状元的身份被球队选中的,有4个是在前3被选中的,有些时候是排在状元秀后面被选中(West在Robertson之后,Jordan在Olajuwon之后),还有2个是在前六被选中的:如果Larry Bird在留在大学一年的话,估计会在第一或者第二位被选中;Charles Barkley出现在了1984年黄金一代的选秀年中,其中有3位成了“金牌超级球星”,和John Stockton这样的“银牌超级球星”。剩下的4位“金牌超级球星”之中的三位是以很奇特的方式(Cousy是在区域选秀中进入的,Dr. J.和Mose Malone是从ABA联盟合并进来的)进入联盟的,但是他们全部都明显是在选秀中能够挤进前三的球员,Dr.J也许还能够成为状元呢。剩下的Karl Malone就是一个奇特的人了,他是这个规则的特例,他在1985年13顺位才被选中。(寻求排名前50的“银牌超级球星”也并不容易,几乎有2/3的人也都排在选秀的前5名。)
历史证明得到状元签,或至少得到一个高位的乐透签是成为伟大球队的有效途径。
这个原则很早就被人们认识了,这也是NBA联盟对选秀程序作如此多的规定的原因,而棒球和橄榄球却从来没有这样考虑过。标准选秀规则是拥有最差战绩的球队最有可能获得状元签,因此对于一个NBA球队来说,有时候故意“摆烂”输掉比赛,只为能够在选秀中得到状元签拿下一个魔术师或者一个邓肯或者一个勒布朗·詹姆斯。这会让体育界都在看笑话,因为Greg Oden已经崭露头角,任何一支没有力量竞争冠军的队伍都会争相“摆烂”,这让联盟看起来就是一个笑话。
因此,大约在Kareem Abdul-Jabbar的时代左右,NBA开始了投掷硬币的方法:东西部的战绩最差的两支球队通过投掷硬币来决定谁会得到状元签,这让摆烂的球队只有50%的机会得到状元签了。这样的机会还是太诱人了,因为有50%的机会得到Shaq或者Hakeem Olajuwon,这样的险完全值得一冒。摆烂还是有道理的,所以NBA在80年代的时候开始了选秀抽奖的方法:所有没有进入季后赛的队伍都有同等机会得到状元签,这个最初的想法太过于矫枉过正了,因为像一支40胜42负很少会错失季后赛的队伍和一支17胜65负的队伍居然有同等的机会获得状元签,所以联盟又通过调整让最差的队伍有更多的机会获得状元签,但是甚至那个时候拥有最差战绩的球队也只有25%的机会获得状元签,实际上,他们很少得到这种机会。
这样的话,NBA做了一件很好的工作,让“摆烂”没有了更大的市场,但是还是有球队这么做,只是频率小得多了。一旦球队知道他在乐透区了,他可能会更加“努力”提高自己得到状元签的机会。通常球队会上一些天赋不高的队员去打球,把老兵都交易出去给选秀腾出空间或者终止合同或者是因为表现太差,如果球队很在乎季后赛的话,就会让在伤病名单中的球员在伤病名单中待更多的时间,即使他们已经复原了。当David Robinson在1996-97赛季受伤,马刺似乎在西部赛区名声扫地也无所谓了……因为这样的表现他们得到了Tim Duncan;在2003年,骑士队使劲摆烂,最终获得了LeBron James。两支队伍都非常幸运得到了状元签,2003年是为了摆烂而摆烂的年份之一,因为有那么多的有可能成为金牌超级球星或者银牌超级球星的参与选秀者——比如James, Wade, Bosh以及Anthony。那个丹佛这样的工作很早就开始进行,但是最终失去了状元签,也还是得到了Carmelo Anthony。如果你是最差纪录的球队,你的顺位不会低于第四位。在2003年有机会获得Bosh或者Wade,摆烂就显得非常有价值了。
大多数的年份都像2006年一样,使用这样的方法有些自欺欺人,因为这样的旱涝不接的年份几乎没有金牌或者银牌超级球星,或者只有个把。虽然并不是很明显,但是从得到一个Duncan到得到任何一个新秀是一个巨大的落差。而且,在进入联盟的球员中,平均每十年才有大约4个球员才是金牌超级球星,所以大多数的选秀大会都是围绕着他们转,如果一次选秀中有超过3个或者4个的球员能够进入NBA历史上的前85名,那么这年就是特别选秀年了——1984年还在脑海中,2003年又来了——而几年之内不会有这样的年份了。
到了4月份的时候,能够进入乐透区的球队通常会过多了,因此森林狼在上个赛季几乎放弃了最后一场比赛了——Mark Madsen三分球七次出手7次偏出,次数比整个赛季的次数还多——为了在和凯尔特人乐透之争中提高自己的乐透排位。
除非是像1984或者2003这样的选秀丰收年,不然“摆烂”是一个非常长的过程,对于一个球队经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回想一下1996-97赛季,在ML Carr带领的波斯顿凯尔特人队眼睛瞅着97年的选秀大会和Tim Duncan,Carr带领着球队整个赛季“摆烂”——他让Red Auerbach去适应高位,打大前锋的位置——最后球队赢了可怜的联盟最低纪录,15胜场,但是最后却排在了乐透区的第三位。假如他们当时得到了Duncan,那么到现在为止,他们应该已经获得了2个或者3个冠军头衔了,而ML Carr也会被视为波斯顿的英雄。然而事实是,球队经历了十年的碌碌无为,Carr的时代被视为教练的尴尬,Carr太想成功了,拼了命地去争取。
在NBA历史的过去50年内有85位超级球星,在接下去的10年也许会有另外15位或者更多球星加入他们的行列,至少会增加2位到3位金牌超级球星。得到这些球星的球队将会是赢得接下去10个总冠军的球队,作为一个球队经理,假如你还没有得到1位或者2位这样的球员,你很可能只能祈祷上天的保佑了。你也许会很幸运,像2004年夺得冠军的活塞队,但是成功的机会对于你来说是非常小了。
如果你有Shaq, Duncan, James或者可能的话Wade在你的球队里面,你肯定就是冠军相了,你只要简单地找几个角色球员就可以了;拥有Nowitzki、Garnett或Bryant的球队,他们有了在金牌超级球星边缘徘徊的球员,他们很可能是冠军球队的最好球员,但是也许他们要比Duncan或者James得到更多的帮助才能夺得总冠军;拥有Dwight Howard, Yao Ming, Amare Stoudemire或Chris Paul这样球员的球队,他们得希望他们运气非常好了,如果他们是的话,我们也很快就会知道了。每一个局外人都在关注着呢。
因此一个聪明的NBA球队经理应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占据内圈呢?好吧,在所有的原因里面,如果是早就没有希望的球队的话,那么“摆烂”是一个永恒的方法,那样就有可能得到一个金牌超级球星,但是必须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不能非常明显。这样的机率有些小,超级球星并总是在选秀的前几位的,重新再次进入乐透区会让球队经理作很多事情,一个球队经理可以开始培养一个有可能在乐透区的第一第二甚至第二的年轻球员的动向,但是这样的方法就意味着年轻球员要有上场时间,有很好的机会去成为出色的球员,球队还得看到一些突出的进步。如果一支球队只是失去自我一个月一个月,一年又一年的输下去,那么这样是没有效果的。球迷们不干了,教练也辞职了,老板反对了,仅有的几个好球员也不满意了,当地的媒体和全国的评论家们都开始口诛笔伐了。球队经理就被炒了,再也不能为这个球队工作了。
这导致大多数的球队经理放弃除了运气之外的其余任何方法得到一名超级球星,有时候一支球队运气很好,有可能在乐透区后面或者第一轮的中段位置得到一名“银牌超级球星”。我们想到了Kobe Bryant、Dirk Nowitzki以及Andrei Kirilenko,相比起美国本土的参加选秀的年轻球员,这种可能性在非常年轻或者神秘的国际球员中增长比较突出。(规则禁止让高中生球员进入选秀大会,这降低了在第一轮的中段或者末段还能够拣到一位超级球星的可能性,因为在大学打了一年球之后,这会让人们对球员的潜力没有更多的疑问了。因此很少会有象Jermaine O’Neal这样的超级球星掉到第一轮的末尾了。)
我还会提出这样的观点:在选秀大会上的总体上的天才球员越多,在前三签位之外的球队有越多的机会得到天才球星,选到出色球员的球队肯定有更大的机会,实际上,球队经理对一件事情的控制将会决定了他们夺得总冠军的能力,除非他们得到金牌超级球员。因为年轻球员们工资要求不高,他们还是未来交易的筹码,在我看来,聪明的球队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尽量收集未来选秀权。
但是通过选秀来得到金牌超级球星或者银牌超级球星是一个超级的远投——除非你有状元签或者在丰收年有头三名之一的签位。出现了二十几个Darius Miles和 Kedrick Browns这样的球员才会出现一个Bryant,出现无数的Skitas和Jiri Welsches之后,才会有一个Nowitzki出现。
所以,大多数的NBA球队经理只是简单地像棒球或者橄榄球球队那样的方法来建立队伍,他们努力去得到更好的球员,然后让球队逐渐好起来。他们试图去发展整体打法的球队,没有超级球星,但是拥有稳定投篮的老球员,这样能够赢得50场常规赛,在季后赛中通过好几轮。有时候这些球队让人吃惊了,还获得了分区的冠军。他们几乎不可能走得更远了,实际上已经走到了尽头,但是现在NBA的大多数球队经理们还是继续这么干。我在第二部分会说到,这种方法存在的问题是它有时候会破坏了球队获得超级球星的可能性,也就破坏了获得冠军的可能性。每个球队经理都面对着这样的矛盾,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更加安全那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