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
2007年2月,NBA全明星赛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熙熙攘攘入场的观众看到球馆门口那尊狮身人面像,以及金字塔穹顶下青春飞扬的少年天才们。浮光掠影、歌舞飞动。球员们走入灯光聚焦点对欢呼的万人挥舞手臂,犹如金光灿烂的埃及法老。他们击败了无数对手才能够站在这里,被无数的闪光灯照耀。
请记住这一幕,少年们,记住。
因为你们不会永远年轻。
时年31岁的凯斯·范霍恩坐在家里收看电视,看见许多熟悉的人影在明暗的镜头前交换目光。曾经的某段时光,他也站在过这样的舞台上接受欢呼,那并不算怎么久远的日子。然而NBA是一座不断堆积的金字塔,尖端的星辰不断更替,而曾经的塔尖不断成为底座堆积的血肉。你无法得知尼罗河畔那些金字塔底下埋藏了多少奴隶的骨骸。法老的面具年复一年的改换主人。
31岁的凯斯·范霍恩和十年前相比容貌并无变化:寸头,白里泛红的面色,唱诗班少年一样的脸。内八字的膝盖,长筒袜。也许是因为他的长相过于柔弱,十年前他蓄起了浅淡的金色胡须,十年之后,胡须依然停留在狐假虎威的阶段——俨然一副奶油派小男生企图造出“我很酷”假像而留胡子的样子。他保持着一副NBA球员的身板,除了肤色,你真的不能对他的身架挑三拣四。
然而他本来不是这个样子的。1993年夏天,他已经是钻石洲高中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了。他那经营救火器材的老爸和他一起谨慎的寻求着一个合适的学校——即便他家门外经常站着十个以上看上去像推销报纸的家伙,每个人兜里都有篮球名校的名片。
1993年7月12日晚上,南加州大学、亚利桑拿州大的人员们阴魂不散的出现在钻石洲高中球馆里,七点半比赛开始的时候,又多了一个行家——犹他大学的助理教练东尼·丹尼尔斯。九点半比赛结束时,这个老头子眼睛充血:“我的上帝呀!”
到秋天范霍恩就成了犹他大学的人了——南加州的各个大学眼镜跌破,面面相觑。为什么跑那么远?“我对犹他人民和环境感觉很好……我觉得犹他的主教练能给我不错的指导。”范霍恩像个大人似的说。
他踏进犹他大学的球馆时,人们侧着头打量他:内八字的膝盖使他的步伐看上去有些拖沓,有着208公分的长身高,肩却很窄。长筒袜齐膝,一张唱诗班男孩似的,不知道是哭是笑的脸。
四年之后,1997年夏。大卫·斯特恩在选秀大会上念他的名字时,新秀们只有一个尘埃落定——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摘得了伟大的蒂姆·邓肯。范霍恩在邓肯身后站起身,和他的妻子、孩子们拥抱。而此时,昌西·比卢普斯、特雷西·麦格雷蒂们还在痛苦煎熬等待自己的归处。他被网队选中了。而在他首次踏入网队训练馆时,他依然没有变:内八字膝,窄肩,长筒袜。
以及一种评价:1993年秋天,犹他大学的凯利·莱昂纳多在看完一次训练后肃然起敬:“大一,他已经是队上最好的球员了。”同样的,在他身披网队的44号,度过1997年圣诞节时,杰森·威廉姆斯大声对记者说:“没错,这孩子是队上最好的球员。”
当他在犹他的训练馆投出第一个15英尺跳投时,所有人都沉默了。他的窄肩,他的分开的肘部,他的内靠的膝盖,这一切使他的跳投显得纤秀小巧,但他柔顺的指尖却让球一个个的穿越篮网。他的步伐并不算快,但他能够比其他人更聪明的判断自己应该在什么位置出现。他能够在两翼寻找到空挡,接得球随即跳投出手。犹他大学的高年级生发现,即便能用身体把这家伙撞飞,可是他依然会不动声色的,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将球投中。
和美国的另一边,威克森林大学沉默寡言的年轻人蒂姆·邓肯一样,范霍恩时常让犹他人生疑,怀疑他是否虚报了年龄。当高年级们还在琢磨声色犬马时,他已经在球场、课堂间沉默的穿行,而且——习以为常的——提到他的家庭。
“6月,我的二女儿就要出生了。”这是1994年夏天到来前,18岁的他经常说的一句话。
大一时他就经历了足够多的事——他拥有了第二个孩子,与此同时,他失去了他的父亲。老范霍恩心脏病犯,没能够看到儿子跨入NBA。凯斯·范霍恩像所有孝顺儿子一样将生活劈成了两半,一半放在球场,一半放在病床。他允诺他中产阶级的父亲,一定会完成学业——这对犹他大学而言显然是好事一桩。
所以你可以理解为什么22岁的他在1997年的新泽西队上是最为沉静的一个——他只是每天会威廉姆斯进行加练。练习各种进攻技巧,用汗水挥洒的手从各个角度进行投射。一如在犹他的四年,莱昂纳多每天遭受他的虐待一样。凯斯·范霍恩练习得比任何人都艰苦。他的跑动练习在犹他大学被称为“地狱”。所以1997年选秀试训时,他可以连投50个三分球命中41个,随即一个20米加速跑急停射中三分远射,让经理们瞠目结舌——对他而言,这一切只不过是训练中反复出现的场景。
对于这个早熟而坚忍的白人来说,似乎一切都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失去父亲的痛苦、训练的疲惫、家庭与事业的矛盾,以及饮食。大一到大二的两年时间,他每天吞咽4000卡路里的食物,增重了40磅体重。他从一个瘦弱的白人成了一个体能充沛、能跑能跳,偶尔还能够依靠力量强攻篮下的家伙。他持续拥有着柔顺的手感、所有角度投射的能力。这一切使他在犹他大学和在网队都可以轻松让对手与队友感到痛苦。1998年1月2日,他在纽约尼克斯的拉里·约翰逊头顶劈下29分后,经常性接受他凌辱的队友大卫·本诺特朝杰森·威廉姆斯吼了句:“他妈的,这家伙强得太扯蛋了。”威廉姆斯——在费城被敌友双方的巴克利与伯德经常性玩弄的苦命篮板手——横了本诺特一眼:“你训练多久,他训练多久?”
在那个时刻,他离同届的蒂姆·邓肯并不近,但也没有远到令人绝望的地步——尤其是,在下一季,当所有人都疲敝不堪时,他场均21.8分,联盟第五。对一个23岁的,联盟得分第五的,没有得分死角的,每场能抓超过8个篮板的(而且他是白人)年轻人,你应该如何期待呢?
查尔斯·巴克利说:“呵,联盟需要一个白人了呀?”
事实上,在1999年夏天,一切似乎不那么离谱。犹他人赞颂的“拉里·伯德二世”,新泽西人期望的救世主,NBA期待的白人希望。故事似乎在朝顺利的方向发展。他已经经历过了全明星舞台——虽然只是新秀赛——的光芒,已经拥有了令人艳羡的得分能力,已经开始被考虑——事实上后来也拿到了——顶级年薪。
然后故事就结束了。
25岁那年,他受了重伤。伤后复出,他便不是过去的自己了。他拖沓的脚步和并不强韧的膝盖被伤病愈加削弱。速度的劣势在NBA紧张激烈的拼争下被逐渐放大。他大幅度的运球突破因为缓慢的速度而显得无效。联防被采用后,禁区越来越成为禁地,于是他越来越多的抽身而出,进行三分远射。在防守端,他的身高似乎完全缺乏压迫能力。
总而言之,在受伤之后,他成为了一个典型的“曾经富有才华的白人”,然后就结束了。
我们还是可以读到许多故事,比如他代表网队打了总决赛,被鲨鱼震飞,成了不光彩的配角;他和马布里彼此冷眼相对,互不传球。他在76人成了一个虚弱的蓝领,在尼克斯起伏不定,在雄鹿和小牛成为板凳领袖。他在什么地方都显得不平凡,即便作为替补也总是头牌得分人物,在场上迈着长腿奔跑,比起那些简单粗暴的蓝领要优雅许多。然而,25岁之后的漫长生涯,似乎只是在简洁的书写余韵而已。
他的同届生有邓肯——三届总决赛MVP——和比卢普斯——2004年总决赛MVP。而他自己则只在四个夏天经历过季后赛,合计得分也许不到邓肯某一年季后赛的总合。如果综合1997年之前的故事来看,那似乎是一个伟大球员传奇的开始:早熟,坚韧,勤奋,富有责任感。然而,许多人的命运就是这样脆弱:一次伤病便可以毁灭一个完美的开头。而如今范霍恩与许多人的命运并没有区别:没有多少人会记得十年前便士哈达维是如何以年轻的姿态横扫联盟外线、展示篮球至高的空灵境界的了。同样,1997年的榜眼消失在时间之潮中,这并不算什么大事。
“篮球只是生活极小的一部分,只是一场游戏。”1996年,21岁的范霍恩耸着肩说。
如果需要所谓“态度决定命运”的细节,那么这也许算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