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pChina Blog ->文学 ->晒旧小说《爱比恋更冷》
登陆 -> 注册 -> 博客管理 -> 搜索-> 回复主题

hitomisun
2007-12-28 14:56
有些事情,不能用爱情来描述。

有的时候,了解到爱情的真谛或者本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列夫·托尔斯泰


我叫夏至。那个节气生的孩子。并不见得暖和的气候。却有一个那么温暖的名字。我今年23岁。毕业一年。
2005年的10月的结尾。对我来说,可能会有点不同。跳槽。并且准备去上海,见那个我从16岁的时候就开始倾慕,但是未曾谋面的男人。
火车在夜里行驶。
凌晨5点的时候,我醒了。摸黑去洗了脸。站在通风的过道,想抽烟。火机却怎么也打不着。尝试了大概5分钟,确定火机里不会再有一点希望。我把这破玩意和那已经有点皱的555都仍进垃圾筒里。感觉闷而且寒冷。我回到自己的铺位上。躺下。听火车驶过轨道的声音。在心里,有空旷寂寞的成分。
我对将要去的城市,遇见的人,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唯一可以确定,就是在心里的这份情感。从16岁就开始的情感。赤子般真诚。

他比我想象中要英俊很多。是难得一见的男人。带孩子的锐气。还没有完全成人。

他的房间很干净。不熟悉。或者说,从来未曾想象过。很整齐。我随手拿了椅子背上的一件格子衬衣当作睡衣。

不熟悉。毕竟是不熟悉。洗完澡以后,我坐在他的床上擦头发。他在煮面。我在猜测。这个男人,厨艺到底如何。忽然的开心,笑出声来。

他叫我吃饭。我光脚走过去,木地板冰凉。身上是他的那件,有温暖格子的衬衣。他打量我,皱眉头。去抽屉里取了长长的毛袜子给我,很漂亮的紫颜色,一直到大腿。我笑起来。我吃面,里面有恰到好处的荷包蛋。

他随手摸了我的头发。

笑。那么多温暖。

如果可以,在我们还可以简单的时候,还有素白的面孔的时候,生活会是多么甜美。

睡在一起。小心的。只是说话。我抱着一个枕头。他小心的贴在另一侧。记忆属于嗅觉。他的味道。夜里做梦,然后醒来,我坐起来看他的熟睡中的脸。然后轻轻的笑。11月的上海,却不觉寒冷。

恍惚中听到,隔壁穿来邓丽君的一首很老很老的歌。

有缘相聚
又何必常相欺
到无缘时分离
又何必常相忆

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去上班了。发了消息给我。我独自一个人,在这间我还不熟悉的房间里转悠。拿出一支烟,点火的时候又犹豫了,反着放回去。然后把烟和火机都扔进垃圾筒里。
出去喝可以续杯的咖啡。胃里空虚。我想起他,始终不是很亲密,意见也常常不统一。睡觉的时候不肯拥抱彼此。也不说喜欢。关系也没关系。可是心底里。却没有一丝的生份。可是已经满足,生活平和富足。




hitomisun
2007-12-28 14:57
我是熙,坐在one day living里面,早上的阳光穿过透明的玻璃屋顶涂在我面前的桌面上,褐色的书页上也沾到了一小片鹅黄色。窗外是陕西南路,路人来去匆匆。
想起小尔说过她就在上海的某处等我召唤,然后我们就可以一起祸害这座千疮百孔光怪陆离的城市,她是恶魔,我是妖精。幸好,我存着她的手机号码,换了三次手机仍然保留着这个我从未涉及的号码。

说小尔吧,她出现的时候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红色的头发。她在我面前点烟,然后愤恨的和我说,我回头就把我家附近的那个染发专家那家店招牌给扣了去。靠,居然给我染成这样。
我看着她,鲜红的头发,雪白的皮肤。黑色的指甲,淡青的烟身。怎么看怎么漂亮。她就是漂亮女孩子,这样的头发出现在别的女孩子简直就是恐怖。可是她,即使邋遢成这样,也依然不能掩盖漂亮。我贪婪的看着她。
和小尔一起总是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小致在家里等我。我看着她。这个女人穿着我的格子衬衣,以及我特意为她准备的毛袜子。她坐在桌子前面看小说。露着一截大腿。她的身材不错,尤其是腿。尤其是这么随意的穿衣服。小尔的红头发还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她鲜明的让人不得不记得。而小致不一样,始终留不下什么特别的印象。只是隐约记得她漂亮的长腿,和她身上的味道。
她的执意始终让我有点尴尬。就这么从北京跑来。就这么住到我家里。就这么,溶入到我的生活里来。我始终是不敢相信。这个安静的女人,还真是有点恐怖。
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始终是保持着距离比较好。她是摄影师,而我是策划。我们是工作上合作的天衣无缝的一对。我们在16岁的时候就认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是很难相信的关系。也可以说,这个女人一刻也没有停止纠缠我,而且我也不能没有她的纠缠。纠缠一直到我们都毕业了,工作了,有了各自的生活。她忽然就这么跑来了。
没有一丝的生分。却也一点都不熟悉。
如果是16岁,一切还有可能。可是,呵呵。

我吃她做的菜,北方口味,偏咸。但是很好吃,我没有不习惯。她很会做菜。做菜的样子也很安静。她有的时候看起来那么普通。我有种错觉以为她会是个标准妻子。我的目光始终在袜子与衬衣之间的那一段雪白的皮肤上。但仅仅是纯粹的欣赏。很难想象这样的女子一个人去东南亚拍摄过目录,独自去海啸地震灾区拍摄废墟。独自去南非。擅长人体。是SUPPERMODLE的首席摄影师。看女人的目光比男人还辛辣。她始终不是太多话,看起来也不露声色。

hitomisun
2007-12-28 14:57
我是小致。
这是我到上海的第七天。今天我开始工作。给他准备早餐的时候,他还在睡觉。
今天的工作是拍摄大学里的学生模特。我决定步行。天气好。心情静。
我23岁,毕业也只有一年。可是还是感觉和她们格格不入。
结束一天的工作,对今天的女孩子们太失望了。今天的女孩子太过平庸。没有什么新鲜的感觉。我毫无激情的随便按快门。自己知道,片子全废了。并无新鲜。同事ERIC拍拍我的肩膀。到了外企,大家总是叫英文名字。我却喜欢他们叫我致。只有老外会叫HITOMI。他了解我,情绪不好的时候会失控。
傍晚的时候我和ERIC到学校食堂小餐厅吃反。大学食堂的伙食都是一样。我对食物一直没什么兴趣。仅仅是添满胃而已。
很多很多的情侣。到处都是。我和ERIC开始感慨岁月的流逝。认识他也很久了,还在我们上高中的时候。这个男孩子是大我一界的学长,人瘦瘦的,带大眼镜。画画超棒。那时候给我的小说画了好多插画。就这么认识了,冬天一起滑冰。夏天一起游泳。不是经常见面,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做运动,就是谈论美术和文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充实。更重要的一点。他从来不把我当女孩子看待。这让我觉得舒服。 不喜欢搞那么暧昧,有那么多猜测。所以我总是很安心的穿邋遢衣服在他面前晃荡。一起加班工作累了甚至睡他床上。我是哥们。纯哥们。
我:ERIC。大学里没有追女孩子么?呵呵。你看我们周围的小情人们,多甜美。
他:我你还不了解么。大部分时间在电脑前面,那么多工作要做,每天处理的图片超过一百张,忙到死,哪里有时间去追女孩子。
我笑:想想也是。我们都在做什么那时候。如果有心情享受一段爱情也是好。我大学二年纪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独立拍摄目录和外景了。忙乱。逃课一两个月,然后回来闷头睡觉,补笔记和作业。临时狂学习。我的生活总是这样。即使有闲暇的时候,也不愿意与人交往。大多的时候都在宿舍里。抽烟写字。偶尔与朋友小聚,吃饭唱K逛街什么的。让我觉得自己还像时下里的年轻女孩子。
他:我是知道你的。你不是正在享受么?小日子过得不错吧。
我:无论生活闲暇还是忙碌,总是千疮百孔的。
他:那是你太不知足。贪心的小孩子,什么都想要,最后什么都没有。
我笑。我只想要一样东西。
他:我应该说,你其实是很普通女人。
我:也许吧。

然后,我的眼里跳进来一个女孩子。ERIC敏感的察觉到我职业化的表情。他回头看。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子。很漂亮,皮肤雪白,面容精致。身材纤细修长。光腿穿仔裙,拖鞋。上身是毛衫。太TMD的邋遢了。但是也太TMD漂亮了。要是打扮打扮。绝对能给所有人视觉的冲击。
ERIC回头和我笑,你比狗鼻子还灵。
我说那是,工作的时候我是中性的。是神!
ERIC说我,你有病哈哈!!
我们暂时不动声色的观察她。
她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坐下。那出烟叼在嘴里。在书包里搜寻火机似乎没有结果。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我是小尔。
5点半的时候我去学校食堂吃饭。习惯性的抽烟。却找不到打火机。
一个女孩子坐过来,给我点烟。我看着她。我知道她。SUPPERMODEL的首席摄影师。她看上去很年轻。皮肤很好。身材也不错。
我和她说,我知道你,你叫夏致。是摄影师。我以为你会用ZIPPOL。
她笑。说,我是个邋遢女人,爱乱仍东西,这样的东西合适我的脾气。
她说,有兴趣做我的模特么。
我说,要看你给我多少。而且我不做露点的那种。
她说,那要看你做的如何,我对好的模特从来不吝啬。
她给了我名片。叫我周三上午11点,去视觉工作室找她。

我想今天也许值得庆祝,很意外的认识了SUPPERMODEL的首席摄影师。

周三上午11点。
视觉工作室。
我看着她。穿瘦的白色衬衣,黑色布裤子。齐头帘和过肩膀的直头发。简单清白。
说实话,我真喜欢这个年轻女子在我面前展开笑颜。她在镜头后面看着我的时候,忽然的微笑,颧骨高高的,嘴巴是甜美的曲线。让人忽然觉得充满温和的信心。让人感觉得到她的浪漫和激情。不得不承认,这个言语不多的女人,安静的笑着,说话不用很大声就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至。
12月24日又到了。
我去拍摄外滩的人群以及烟花。上海没有下雪。天气潮湿寒冷让我很不习惯。
夜景。我找了高的地方。支好架子。
本来想推掉今天的工作,和熙一起吃一顿晚饭。可是他有年会要参加。
很多情侣。年轻的学生,粉嫩的皮肤。年轻的脸上闪烁光彩。12点,天空中开始绽放美丽的烟火。隆隆声中,人群开始欢呼。
人群,烟火。那些在某个瞬间挤进我镜头的年轻美丽的面孔。
我站在哪里。轻轻的,一次又一次的,记录出现在我眼睛里的美丽。


然后。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有一对年轻美丽的情侣。
旁若无人的亲吻。

我看见。
小尔。
还有熙。
在拥挤的人群中。

他们轻轻的接吻。

绝美的场面。

可是。

我的手开始发抖了。还好,还好,我用三角架子。我尽量不去碰机器。只是站在哪里。轻轻的,一次又一次的,记录出现在我眼睛里的美丽。

很快的,他们就消失在人群中。还好,她们不曾看见我。

我只能坐下来抽烟。手指因为冷而抖得厉害。没办法把相机从架子上取下来。其实,我发现我连点一根烟都困难。

接近两点的时候,外滩上的人基本散了。我坐在地上抽烟,也抽完了最后一根。手机响,ERIC的电话。他在那头问我,怎么不回来。我没说话。挂掉。他又打。我又挂掉。
ERIC还是找到我呢,把我塞进他的车里。
ERIC说,我送你回去吧。
我说,ERIC,送我回工作室吧。或者去你哪里。

在ERIC家里。他帮我脱掉大衣。给我煮了热的牛奶。拿出他的睡衣叫我穿上,然后去睡觉。我穿着ERIC的睡衣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牛奶不说话,ERIC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他说,至,你到底怎么了。
我忽然的,抱着他哭。像和孩子一样,无所无谓的大哭。毫无尊严的大哭。真好,我还能,抱着一个老朋友大哭。
我想ERIC清楚。他知道我全部的感情。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熙。
2005年12月的第一天,上海下雪了。很细小的雪花从夜空中坠落下来。我抬头看。久违的快乐。
路边报亭昏黄的光线下,2005年12月的《SUPPERMODEL》的封面海报赫然贴在哪里。我看见小尔。拍得很好,她穿白裙,清澈美好的似乎随时可以碎掉。
让我想起来了16岁时的小尔。穿一尘不染的白裙子。站在尘土飞扬的大操场。美丽得引人侧目。
那一年。我们在一起了。
因为我看到她的时候,心里有中莫名的酸楚和钝重的跳动。把她抱在怀里。她的身体芬芳柔软。我怕弄疼她,总是很小心。总是牵她的手,走在上海繁华的街头。每次逛街的时候,小尔都把钱包放我这里。她怕弄丢了。她是典型的女生。精灵般美丽的大眼睛,清瘦的脸庞。薄薄的粉粉的唇。那年的12月24号,圣诞节,上海下雪了。我们去喝热的咖啡。出门的时候,她挽着我的手臂,细小的雪花融化在我们的衣服上。我们站在长长的,萧条的街道上接吻了。她的唇冰凉,残留着咖啡的香味。感情开始在心里确定下来,我爱她。

我爱她。
也许可以忘却。
我爱她。。。。。。
回到我在上海的那个暂时的住所。至还没有回来。可是到处都有她的痕迹。藤条家具,米色床单桌布。清水养粉红色的百合。窗台上摆满兰花。阳台上晾满衣服,到处是清水和肥皂的淡香。衣柜里都是奢侈的衣服,颜色大多暗淡。黑,蓝,红褐,咖啡色。以及白衬衣。梳妆台上是东倒西歪的化妆品。小至是个很有意思的女人,邋遢,而且爱清洁。我不能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有那些矛盾并且和谐的嗜好。冰箱里有新鲜充足的食物。脏的衣服,都放在袋子里仍在卫生间地板上。我想小至还没有来得及洗。
7点的时候接到至的消息:忙,不回去吃晚饭,照顾好自己。

我是在一个炎热的八月认识小至。
在论坛里看到别人贴她的文字和照片。感觉得到她的不同。她的照片有苍白的妩媚。侧面,长发,眼帘低垂。高而直挺的鼻子。性感的纯。
有机会和她聊天。听到她抽烟时细微的呼吸。因为寒冷牙齿碰撞的声音。让我心疼。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第二天早上。我看镜子里的自己。我的皮肤真好,是上帝的恩赐,无论抽烟还是熬夜,尽管我已经是23岁的女子。我的皮肤依然有让人羡慕的白皙细腻。我的身体,真好,无论是饥饿还是寒冷或者旅途的颠簸疲惫,连感冒都很少有。这也是上帝的恩赐。感谢上帝。

回家。姑且叫做回家。虽然ERIC一再叫我先不要回去面对他。
去商场买了一条漂亮的毛线裙子。VIVIAN的新款。白色,青春柔软。是我一直不曾穿过的。路过超市,去买了法国进口的红酒和一盒栗子蛋糕。耐劳,鸭子,鱼,青菜,牛奶,鸡蛋。。。。。。。我只是,想好好的,做一次晚饭。

到家的时候,熙还是没有回来。
我看,时间还早,把脏的衣服洗掉。我们的衣服。我是那么爱看他们晾在阳台上的样子。还滴着水珠。每次洗衣服的时候我是多么开心。呵呵,最后一次了呢。

慢慢准备我们的晚饭。用笔记本放MP3听。反复听一首老歌。
《奈何》
有缘相聚
又何必常相欺
到无缘时分离
又何必常相忆
我心里有的
只是一个你
你心里没有我
又何必在一起
今天说要忘了你
明天却又想起你
念你,念你在梦里
问此情何时已

那是我上大学第二年的时候,学校里一个女孩子发给我的。我们专业不同,不过一起在学校电台做文字编辑。我们都习惯半夜挂在网络上。却不和彼此说话。她忽然发这首歌过来。附带四句歌词,有缘相聚,又何必常相欺,到无缘时分离,又何必常相忆。那时我有魄力笑着骂了句,操!那时候,我怎么就不知道去体谅一下,不喜欢言语的女孩子,怕被同类看穿的女孩子,半夜于我聊天,是为了什么。后来她消失了好久。看她的BBS上的只言片语,我感觉到了什么。那些模糊暧昧的照片上英俊的男主角,已经离开她的生活。当我意识到我多么渴望再次与她交谈的时候。我已经失去了这种机会。

我不喜欢邓丽君。电脑里的的音乐换过一批又一批。可是却一直保留着这首歌。

不去理解她人的感受,随便评论别人的生活,是残忍无知的表现。我要自己永远记得。

现在轮到我,默默听这首很老的歌曲。一字一字的慢慢去听。

六点的时候,我给熙电话。很正式的语气,我做好了晚饭,等你回来一起吃。他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其实我想我忽然明白了,他经常不回来,是在哪里。也许是为了躲避我,也许是和小尔在一起。

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可以站在这里为他准备晚饭。可以微笑着迎接他进们,无赖一般给他拥抱。帮他挂西服,帮他冲咖啡,陪他吃晚饭。一起看无聊的娱乐节目的最后一天。我一定要表现得好一点。

我穿了VIVIAN的裙子,画了非常精细的淡妆,把头发梳成卷。布置好了桌子,我等他回来。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熙。
至打电话给我。语气正式。
回到家里的时候,她坐在哪里等我。和所有的时候都一样。她的微笑温婉灿烂,让所有的烦恼都可顷刻消失。她于我以为的样子是不一样的。认识她的时候,以为她很强烈。以为她很独立。相处起来,才知道她其实静好。温柔,善良,又灵气。她的优点,我看得到。

今天的至很漂亮。她是那种不打扮的时候非常普通,打扮起来光彩夺目的女人。
晚饭真是丰富。
她:熙,你喜欢我做的菜吗?其实我是不会做菜的。在来上海以前。
我点头。
她不吃什么东西,只是喝了很多很多的红酒。吃了一小块栗子蛋糕。她笑得越来越漂亮。脸也开始红起来。我知道她有点醉了。
她说,我不确定,我一直都不确定。你是不是,也曾经,有那么一点点的爱我。
她把脸侧过去,用另一只手,擦眼泪。
我把手伸过去,她的眼泪落在我的手指上。
很温暖。
我们依然睡在一起。
至蜷缩在角落里。
那一夜。我们没有睡着。起身看看她。她蜷缩着身体迷迷糊糊得喊腿疼。我锨开被子发现她的腿在抽筋。我抚平她的小腿。把她搂进怀里。
如果可以,我不希望再看见她蜷缩在角落里。不希望她觉得寒冷。至没有说话,只是流了好多的眼泪,眼泪顺着我的脖子流。枕头有些潮湿。
她只是个,太过普通的女子。

我去上班的时候,至还在睡觉。我想她是累了。
唯一一次,出门的时候,没有吃到她为我准备的早餐。
往常,她会站在厨房里煮牛奶。看见我的时候很开心的笑,然后说,早上好。我的熙。牛奶,鸡蛋,烤面包,香肠,切得很薄的酱牛肉,或者是饼,有一小盘子水果,或者果汁。每天早晨吃的东西不会和昨天的相同。
我想,她真的是累了。

晚上,我回来的时候,小至。她已经不在了。她带走了衣服和笔记本电脑。看得出她走得很仓促。阳台上还有衣服在滴水。空气里依然有她带来的肥皂香。梳妆台旁边的地上,有她落下的一只口红。以及很多的烟头。

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这间不算大的房子了,空旷得如同寂寞的旷野。

冰箱上有张纸条:
男人天生就会忘记女人,而我要学习的是,如何去忘记你。
如果你要结婚了,记得照片一定要找我拍。让我分享你的幸福以及小尔的美丽。


我确定我的感情。
我给小尔写了信。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每天陪着你,我会好好工作给你买那些我想要送给你的东西。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做饭给你吃,如果我实在没时间,我会陪你在餐厅吃饭,然后我继续加班,然后我会在回家的时候给你带你最喜欢的零食。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要你做家务,因为你的手碰到冷水会痛。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会阻止你跟你的朋友去夜店,因为我知道总是在我身边你还是不会完全开心,跟你的朋友在一起是你另一面的快乐,或许更加自由,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不可以喝太多酒,虽然你知道,我会泡着蜂蜜水等你回来。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玩,天南海北。
假如我们结婚了,这一切都会是真的。
假如我们结婚了,宝贝,你知道,我会一直爱着你的。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至。


我决定不在和他有任何关系。他在任何的决定面前都是那么无辜。而我,也始终冷酷无情。我没有折磨自己,没有抽烟,没有体重下降。我每天还是微笑的看着人群,生活简单健康。走在街上的时候,在行驶的地铁里,在车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却还是记得他。只是,我不难过了。只是,我已经习惯了,把他放在心里的感觉。
我会放手。已经这么久了。该结束了。这样继续的纠缠下去,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对彼此,都没有好处。有的时候,那些情绪还在。彼此纠缠的时候,我是会让自己醉,会出去疯的女人。冬天,一个人,喝很多酒,趴在桌子上睡,冷。来自骨头血液的冷。烟,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和我说,从17岁开始抽烟,已经告别了小资的部分,仅仅是习惯。傍晚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坐在操场上,抽掉很多。糖,一块接一块,嘴里的甜可以忘记心里的伤。
他在半夜一点的时候打电话过来,唯一一次,听到男孩子的哭声。那天,是少年的他和小尔分手的日子。可是我却没有办法,给他一个简单的拥抱。弄丢了小说,我趴在桌子上哭,后来累了上床去睡了,睡到一半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你终于知道要休息了。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是做他的MORNINGCALL。大概有半年。懒虫赖床鬼。弄不醒就打电话到他家里,他看到十几条未读短信和未接电话。他说,好感动,宝贝你成功了。那时候觉得安全。他在,我的身边。他就在我的身边,明确的,肯定的,不是闪烁不定的态度,回绝我的努力。现在,时光已经变成记忆,都过去了。然后我想,我们之间,缺少一个吻,作为结尾。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至。
熙和小尔结婚的照片是我拍的。
在我离开以后的,第二个星期。他们结婚了。
那天。ERIC海南的外景目录还没有拍摄完成。
那天。
小尔当众念了熙写给她的信。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每天陪着你,我会好好工作给你买那些我想要送给你的东西。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做饭给你吃,如果我实在没时间,我会陪你在餐厅吃饭,然后我继续加班,然后我会在回家的时候给你带你最喜欢的零食。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要你做家务,因为你的手碰到冷水会痛。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会阻止你跟你的朋友去夜店,因为我知道总是在我身边你还是不会完全开心,跟你的朋友在一起是你另一面的快乐,或许更加自由,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不可以喝太多酒,虽然你知道,我会泡着蜂蜜水等你回来。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玩,天南海北。
假如我们结婚了,这一切都会是真的。
假如我们结婚了,宝贝,你知道,我会一直爱着你的。

我心里开始疼。她身上的白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她身旁的男人,我曾经用灵魂去深爱。
他没有陪过我,不知道我喜欢吃什么。他没有做饭,没有带我去过餐厅。他没有做家务。我的手碰到冷水也不会疼。可是他放任我和朋友在一起。无论夜晚还是白天。他从不介意我抽烟或者烂醉。他不知道,我每天早上的早餐,仅仅是一杯蜂蜜水。他没有带我出门。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不能哭。
我要保持微笑。
我不能有感情。我说过工作的时候我是中性的。
我的手,不能抖动。
第一次觉得我的佳能这么沉重。我已经不能呼吸。可是我不能走开。我要继续下去。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模特LEE在电脑前面看片子。这个小子经常这样偷看我的收藏。他前面有一箱子啤酒。我把相机扔下,坐过去和他一起喝啤酒看电影。
那部片子好象是《情人》。梁家辉的身材真不错。我喝了很多的酒。酒精的感觉太好太好。LEE的身材也很不错。我想勾引他。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感觉上的刺激。
我们接吻了。那是我第一次,吻一个男孩子。之前的岁月里。我拒绝了太多的男人,拒绝了太多次爱的可能性。可是现在,所谓灵魂,都已经无所谓了。至于他是谁,是否认识,是不是爱。都已经无所谓了。
内心的寒冷,让我无法拒绝身体的温暖。
那是我的第一次。疼痛让我尖叫。我站起来,精液混着血顺着大腿往下流。
他惊讶,和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我拍拍他的肩膀。没什么。

ERIC从海南回来的时候,我和LEE的绯闻已经漫天飞了。那个小男生只有19岁,虽然很有经验,但是毕竟还是孩子。而也许,那天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我感觉自己很脏。前所未有的脏。

我连ERIC也疏远起来。就像一个有残疾的人,害怕自己的缺陷被看到,被同情。

频繁的换男人,生活也就是这样吧,其实有的时候,有没有恋人无关紧要。少有男人会试图约束我的生活。他们都做不到。我已经神经质。就连ERIC的忠告都不听。把所有男人的忠告都当作大男子主义的表现。

我夜夜于一群模特混迹酒吧。我的名气大起来。或者说,臭名远扬。我自己并不在乎。来找我的英俊男人很多,想出名的,想更出名的。所以与我混在一起。我还是SUPPERMODEL的首席摄影师,只要还有人要我的照片。我还是可以如此放纵却麻木的生活下去。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我是ERIC。
我已经少与小至说话。我厌恶她的做法。不喜欢她隐忍感情的方式。可是她最近的片子都废了。我知道,她因为酗酒太厉害,手无法控制的抖动。我不忍,看她的天分夭折。忍不住忠告她。可是她却说,我无须用看苍蝇般厌恶的眼神看着她的时候给她忠告。我知道,至处处与人为敌人,甚至于自己为敌。她在摄影上无长进,靠天分名气吃饭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有一日,至忽然给我电话,要我去接她。我看见至。站在马路对面仓皇狼狈。
她怀孕了。
我带她回家。至坐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我给了她一个嘴巴。她半边脸青红。至抬起头来看我。目光倔强。像一个不肯承认自己做错事情的孩子。固执的孩子。
我走过去握住她的手。轻轻抖动的冰凉的手。
我说至,我们结婚吧,我来照顾你。小至摇头。我知道,她对生活的美好已经无意。随她去吧。
在心里,希望她早点找到出口,的到解脱。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熙。
大约过去一年多了。一日,同事家庭聚会。一个女同事带她男朋友来,世界真是小。我认识他,他是ERIC。至以前的同事。晚饭以后小尔她们去逛夜市。ERIC坐下来主动和我攀谈。我了解那些日子小至堕落的生活。对于她,我无话可说。

有天,我忽然遇见了小至。
距离那些裸照绯文已经有一些日子。
那天我开车带小尔出去交游。寂静的郊外,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地图。迷路了。看到前面的车辆,有人在野餐。我和小尔去问路。
我们居然看见小至。她短头发,穿蓝的牛仔裤,洗的发白的深蓝色大背心。旧的旅游鞋。旁边有个婴儿车。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如同天使的幼仔。他乌发碧眼,手里拿着一只白色的雏菊,嘎嘎的笑。
我有一点尴尬。
倒是至,看见我先打招呼。还是那么安静漂亮的微笑。
这个微笑让我想起来她初到上海的时候。穿精致的衣服。光腿穿浅口高根鞋。手插进兜里,看见我的时候耸肩微笑。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甜蜜。
她把幼仔抱起来,和他说,光熙,和叔叔打招呼。
她说,熙,有件是我必须告诉你。从认识你的那刻起,我的梦想就是,给你生个漂亮儿子。在这样好的天气里。你带我们出去交游。给它穿上可爱的背带子裤裤。看着他在地上跑。

风和日丽,小至额头前的刘海被吹的动起来。她在我面前始终单纯天真。时光如流水般退却。我想起初次见她的那天。那时候她不穿这么邋遢,穿得很精致。现在想想,是为了我精心装扮。也是这么安静明亮在我面前,展开笑颜。我也已经在生活里打磨了如此之长久。却不曾体会今天的温情。至始终和小尔保持着好的关系。小尔要和她抽烟。我知道。小尔看见她是开心的。我看见至,她的手颤抖,没有办法点烟。小尔帮她把烟点着。至说谢谢,安然的笑。


hitomisun
2007-12-28 15:00
那天,我独自去我和至同居了不到三个月的公寓。
至走后,我并没有做长久的停留。我说过,它忽然变得巨大空旷,对于我来说。
轻轻推开公寓的门。
在一片黑暗中,我试图从空气中寻找那些我曾经熟悉的气味。至的味道,洁净如同清水。
至喜欢洗衣服。我以为,至喜欢洗衣服。休息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忙碌。她总是笑着让我安心做我的事情。阳台上总是挂满满的衣服,滴着清澈的水滴。我看见她。抱着一盆衣服,朝我甜美宛然一笑。
厨房里有厚厚的灰尘。至就站在这里,认真的准备每一顿饭。
每天下班回来,都能看见厨房里橘色的灯光。至会跑过来抱我。说,你回来啦,我的熙。而我,却从来没有给过她一个微笑做回报。感觉得到她的勇气。我让她,面对冷漠。
滕条桌子上的百合已经枯萎。我们就在这里吃早餐。每天我起来的时候,至已经在忙碌了。或者已经坐在桌子旁边看小说安静的等我。
我在床上坐很久。至的味道已经不在。
三个月,我不曾碰过她。她在心里,是否感觉到怀疑和寒冷。
我忽然想起少年时候的我们。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低沉甜美,北方口音的普通话。我忽然回忆起爱情的感觉。那些日子即使有小尔的温柔美丽相陪伴,却没不能比至给我的安慰多。我给了她,了解我的机会。我们太相象。爱情经过一个夏天的蛰伏。忽然破土而出。
我的眼前忽然一片漆黑。
我看见这样的女子,站在纷乱的车站。她穿着咖啡色的外套。紫色的高跟鞋。站在人群中,幽雅明亮。她没说,她爱上了谁。那时候,她还是那样年轻的女子。她的皮肤依然白皙。嘴唇如同玫瑰花瓣一样娇艳。
她说想要去看一场名叫LOVIN`的电影。男主角和女主角有一样的遭遇。错过了纠结缠绕的牵引,最终错过了爱情。
记忆里至的武官开始模糊。
她唯一一次问我。你,有没有,一点点的爱我。轻轻的,侧过脸,隐忍着眼泪。
有些苍凉的句子打破我的沉默。
我想着,想到眼眶都湿了,却不能真正回答。
忽然明白至,用她的方式,毁灭已经夭折的爱情。
我和至的爱情,是一股暗涌。我们在无声中轰然而鸣。又在无声中背道而驰。到了末尾,也不知道,是谁在怀念谁。也不会分辨得出,我们究竟,谁在纠缠谁。

我们只是偶尔想起,缺少那样的一个悠长的吻,在这样一场爱情的盛放里。

我坐着。一夜无法入睡。
桌子上有至留下来的555。点起来抽,潮湿发霉的味道。我想起至抖动得无法控制的手。忽然的哭了。

天空开始发白的时候。

我再一次环视这间巨大空洞的屋子。

至,原来,从很早以前,就在我心里了。

火箭振振
2007-12-31 10:17
記得當時看《無間道》的小說版,也是這種敘述方式....
很不錯的說。很80后的味道

苏萱
2008-10-08 09:47
很好看。

共:15条记录
查看完整版本: [-- 晒旧小说《爱比恋更冷》 --] [-- top --]


HoopChina Blog - powered by phpwind.net
HoopChina Blog ->文学 ->晒旧小说《爱比恋更冷》
登陆 -> 注册 -> 博客管理 -> 搜索-> 回复主题

hitomisun
2007-12-28 14:56
有些事情,不能用爱情来描述。

有的时候,了解到爱情的真谛或者本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列夫·托尔斯泰


我叫夏至。那个节气生的孩子。并不见得暖和的气候。却有一个那么温暖的名字。我今年23岁。毕业一年。
2005年的10月的结尾。对我来说,可能会有点不同。跳槽。并且准备去上海,见那个我从16岁的时候就开始倾慕,但是未曾谋面的男人。
火车在夜里行驶。
凌晨5点的时候,我醒了。摸黑去洗了脸。站在通风的过道,想抽烟。火机却怎么也打不着。尝试了大概5分钟,确定火机里不会再有一点希望。我把这破玩意和那已经有点皱的555都仍进垃圾筒里。感觉闷而且寒冷。我回到自己的铺位上。躺下。听火车驶过轨道的声音。在心里,有空旷寂寞的成分。
我对将要去的城市,遇见的人,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唯一可以确定,就是在心里的这份情感。从16岁就开始的情感。赤子般真诚。

他比我想象中要英俊很多。是难得一见的男人。带孩子的锐气。还没有完全成人。

他的房间很干净。不熟悉。或者说,从来未曾想象过。很整齐。我随手拿了椅子背上的一件格子衬衣当作睡衣。

不熟悉。毕竟是不熟悉。洗完澡以后,我坐在他的床上擦头发。他在煮面。我在猜测。这个男人,厨艺到底如何。忽然的开心,笑出声来。

他叫我吃饭。我光脚走过去,木地板冰凉。身上是他的那件,有温暖格子的衬衣。他打量我,皱眉头。去抽屉里取了长长的毛袜子给我,很漂亮的紫颜色,一直到大腿。我笑起来。我吃面,里面有恰到好处的荷包蛋。

他随手摸了我的头发。

笑。那么多温暖。

如果可以,在我们还可以简单的时候,还有素白的面孔的时候,生活会是多么甜美。

睡在一起。小心的。只是说话。我抱着一个枕头。他小心的贴在另一侧。记忆属于嗅觉。他的味道。夜里做梦,然后醒来,我坐起来看他的熟睡中的脸。然后轻轻的笑。11月的上海,却不觉寒冷。

恍惚中听到,隔壁穿来邓丽君的一首很老很老的歌。

有缘相聚
又何必常相欺
到无缘时分离
又何必常相忆

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去上班了。发了消息给我。我独自一个人,在这间我还不熟悉的房间里转悠。拿出一支烟,点火的时候又犹豫了,反着放回去。然后把烟和火机都扔进垃圾筒里。
出去喝可以续杯的咖啡。胃里空虚。我想起他,始终不是很亲密,意见也常常不统一。睡觉的时候不肯拥抱彼此。也不说喜欢。关系也没关系。可是心底里。却没有一丝的生份。可是已经满足,生活平和富足。




hitomisun
2007-12-28 14:57
我是熙,坐在one day living里面,早上的阳光穿过透明的玻璃屋顶涂在我面前的桌面上,褐色的书页上也沾到了一小片鹅黄色。窗外是陕西南路,路人来去匆匆。
想起小尔说过她就在上海的某处等我召唤,然后我们就可以一起祸害这座千疮百孔光怪陆离的城市,她是恶魔,我是妖精。幸好,我存着她的手机号码,换了三次手机仍然保留着这个我从未涉及的号码。

说小尔吧,她出现的时候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红色的头发。她在我面前点烟,然后愤恨的和我说,我回头就把我家附近的那个染发专家那家店招牌给扣了去。靠,居然给我染成这样。
我看着她,鲜红的头发,雪白的皮肤。黑色的指甲,淡青的烟身。怎么看怎么漂亮。她就是漂亮女孩子,这样的头发出现在别的女孩子简直就是恐怖。可是她,即使邋遢成这样,也依然不能掩盖漂亮。我贪婪的看着她。
和小尔一起总是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小致在家里等我。我看着她。这个女人穿着我的格子衬衣,以及我特意为她准备的毛袜子。她坐在桌子前面看小说。露着一截大腿。她的身材不错,尤其是腿。尤其是这么随意的穿衣服。小尔的红头发还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她鲜明的让人不得不记得。而小致不一样,始终留不下什么特别的印象。只是隐约记得她漂亮的长腿,和她身上的味道。
她的执意始终让我有点尴尬。就这么从北京跑来。就这么住到我家里。就这么,溶入到我的生活里来。我始终是不敢相信。这个安静的女人,还真是有点恐怖。
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始终是保持着距离比较好。她是摄影师,而我是策划。我们是工作上合作的天衣无缝的一对。我们在16岁的时候就认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是很难相信的关系。也可以说,这个女人一刻也没有停止纠缠我,而且我也不能没有她的纠缠。纠缠一直到我们都毕业了,工作了,有了各自的生活。她忽然就这么跑来了。
没有一丝的生分。却也一点都不熟悉。
如果是16岁,一切还有可能。可是,呵呵。

我吃她做的菜,北方口味,偏咸。但是很好吃,我没有不习惯。她很会做菜。做菜的样子也很安静。她有的时候看起来那么普通。我有种错觉以为她会是个标准妻子。我的目光始终在袜子与衬衣之间的那一段雪白的皮肤上。但仅仅是纯粹的欣赏。很难想象这样的女子一个人去东南亚拍摄过目录,独自去海啸地震灾区拍摄废墟。独自去南非。擅长人体。是SUPPERMODLE的首席摄影师。看女人的目光比男人还辛辣。她始终不是太多话,看起来也不露声色。

hitomisun
2007-12-28 14:57
我是小致。
这是我到上海的第七天。今天我开始工作。给他准备早餐的时候,他还在睡觉。
今天的工作是拍摄大学里的学生模特。我决定步行。天气好。心情静。
我23岁,毕业也只有一年。可是还是感觉和她们格格不入。
结束一天的工作,对今天的女孩子们太失望了。今天的女孩子太过平庸。没有什么新鲜的感觉。我毫无激情的随便按快门。自己知道,片子全废了。并无新鲜。同事ERIC拍拍我的肩膀。到了外企,大家总是叫英文名字。我却喜欢他们叫我致。只有老外会叫HITOMI。他了解我,情绪不好的时候会失控。
傍晚的时候我和ERIC到学校食堂小餐厅吃反。大学食堂的伙食都是一样。我对食物一直没什么兴趣。仅仅是添满胃而已。
很多很多的情侣。到处都是。我和ERIC开始感慨岁月的流逝。认识他也很久了,还在我们上高中的时候。这个男孩子是大我一界的学长,人瘦瘦的,带大眼镜。画画超棒。那时候给我的小说画了好多插画。就这么认识了,冬天一起滑冰。夏天一起游泳。不是经常见面,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做运动,就是谈论美术和文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充实。更重要的一点。他从来不把我当女孩子看待。这让我觉得舒服。 不喜欢搞那么暧昧,有那么多猜测。所以我总是很安心的穿邋遢衣服在他面前晃荡。一起加班工作累了甚至睡他床上。我是哥们。纯哥们。
我:ERIC。大学里没有追女孩子么?呵呵。你看我们周围的小情人们,多甜美。
他:我你还不了解么。大部分时间在电脑前面,那么多工作要做,每天处理的图片超过一百张,忙到死,哪里有时间去追女孩子。
我笑:想想也是。我们都在做什么那时候。如果有心情享受一段爱情也是好。我大学二年纪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独立拍摄目录和外景了。忙乱。逃课一两个月,然后回来闷头睡觉,补笔记和作业。临时狂学习。我的生活总是这样。即使有闲暇的时候,也不愿意与人交往。大多的时候都在宿舍里。抽烟写字。偶尔与朋友小聚,吃饭唱K逛街什么的。让我觉得自己还像时下里的年轻女孩子。
他:我是知道你的。你不是正在享受么?小日子过得不错吧。
我:无论生活闲暇还是忙碌,总是千疮百孔的。
他:那是你太不知足。贪心的小孩子,什么都想要,最后什么都没有。
我笑。我只想要一样东西。
他:我应该说,你其实是很普通女人。
我:也许吧。

然后,我的眼里跳进来一个女孩子。ERIC敏感的察觉到我职业化的表情。他回头看。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子。很漂亮,皮肤雪白,面容精致。身材纤细修长。光腿穿仔裙,拖鞋。上身是毛衫。太TMD的邋遢了。但是也太TMD漂亮了。要是打扮打扮。绝对能给所有人视觉的冲击。
ERIC回头和我笑,你比狗鼻子还灵。
我说那是,工作的时候我是中性的。是神!
ERIC说我,你有病哈哈!!
我们暂时不动声色的观察她。
她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坐下。那出烟叼在嘴里。在书包里搜寻火机似乎没有结果。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我是小尔。
5点半的时候我去学校食堂吃饭。习惯性的抽烟。却找不到打火机。
一个女孩子坐过来,给我点烟。我看着她。我知道她。SUPPERMODEL的首席摄影师。她看上去很年轻。皮肤很好。身材也不错。
我和她说,我知道你,你叫夏致。是摄影师。我以为你会用ZIPPOL。
她笑。说,我是个邋遢女人,爱乱仍东西,这样的东西合适我的脾气。
她说,有兴趣做我的模特么。
我说,要看你给我多少。而且我不做露点的那种。
她说,那要看你做的如何,我对好的模特从来不吝啬。
她给了我名片。叫我周三上午11点,去视觉工作室找她。

我想今天也许值得庆祝,很意外的认识了SUPPERMODEL的首席摄影师。

周三上午11点。
视觉工作室。
我看着她。穿瘦的白色衬衣,黑色布裤子。齐头帘和过肩膀的直头发。简单清白。
说实话,我真喜欢这个年轻女子在我面前展开笑颜。她在镜头后面看着我的时候,忽然的微笑,颧骨高高的,嘴巴是甜美的曲线。让人忽然觉得充满温和的信心。让人感觉得到她的浪漫和激情。不得不承认,这个言语不多的女人,安静的笑着,说话不用很大声就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至。
12月24日又到了。
我去拍摄外滩的人群以及烟花。上海没有下雪。天气潮湿寒冷让我很不习惯。
夜景。我找了高的地方。支好架子。
本来想推掉今天的工作,和熙一起吃一顿晚饭。可是他有年会要参加。
很多情侣。年轻的学生,粉嫩的皮肤。年轻的脸上闪烁光彩。12点,天空中开始绽放美丽的烟火。隆隆声中,人群开始欢呼。
人群,烟火。那些在某个瞬间挤进我镜头的年轻美丽的面孔。
我站在哪里。轻轻的,一次又一次的,记录出现在我眼睛里的美丽。


然后。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有一对年轻美丽的情侣。
旁若无人的亲吻。

我看见。
小尔。
还有熙。
在拥挤的人群中。

他们轻轻的接吻。

绝美的场面。

可是。

我的手开始发抖了。还好,还好,我用三角架子。我尽量不去碰机器。只是站在哪里。轻轻的,一次又一次的,记录出现在我眼睛里的美丽。

很快的,他们就消失在人群中。还好,她们不曾看见我。

我只能坐下来抽烟。手指因为冷而抖得厉害。没办法把相机从架子上取下来。其实,我发现我连点一根烟都困难。

接近两点的时候,外滩上的人基本散了。我坐在地上抽烟,也抽完了最后一根。手机响,ERIC的电话。他在那头问我,怎么不回来。我没说话。挂掉。他又打。我又挂掉。
ERIC还是找到我呢,把我塞进他的车里。
ERIC说,我送你回去吧。
我说,ERIC,送我回工作室吧。或者去你哪里。

在ERIC家里。他帮我脱掉大衣。给我煮了热的牛奶。拿出他的睡衣叫我穿上,然后去睡觉。我穿着ERIC的睡衣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牛奶不说话,ERIC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他说,至,你到底怎么了。
我忽然的,抱着他哭。像和孩子一样,无所无谓的大哭。毫无尊严的大哭。真好,我还能,抱着一个老朋友大哭。
我想ERIC清楚。他知道我全部的感情。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熙。
2005年12月的第一天,上海下雪了。很细小的雪花从夜空中坠落下来。我抬头看。久违的快乐。
路边报亭昏黄的光线下,2005年12月的《SUPPERMODEL》的封面海报赫然贴在哪里。我看见小尔。拍得很好,她穿白裙,清澈美好的似乎随时可以碎掉。
让我想起来了16岁时的小尔。穿一尘不染的白裙子。站在尘土飞扬的大操场。美丽得引人侧目。
那一年。我们在一起了。
因为我看到她的时候,心里有中莫名的酸楚和钝重的跳动。把她抱在怀里。她的身体芬芳柔软。我怕弄疼她,总是很小心。总是牵她的手,走在上海繁华的街头。每次逛街的时候,小尔都把钱包放我这里。她怕弄丢了。她是典型的女生。精灵般美丽的大眼睛,清瘦的脸庞。薄薄的粉粉的唇。那年的12月24号,圣诞节,上海下雪了。我们去喝热的咖啡。出门的时候,她挽着我的手臂,细小的雪花融化在我们的衣服上。我们站在长长的,萧条的街道上接吻了。她的唇冰凉,残留着咖啡的香味。感情开始在心里确定下来,我爱她。

我爱她。
也许可以忘却。
我爱她。。。。。。
回到我在上海的那个暂时的住所。至还没有回来。可是到处都有她的痕迹。藤条家具,米色床单桌布。清水养粉红色的百合。窗台上摆满兰花。阳台上晾满衣服,到处是清水和肥皂的淡香。衣柜里都是奢侈的衣服,颜色大多暗淡。黑,蓝,红褐,咖啡色。以及白衬衣。梳妆台上是东倒西歪的化妆品。小至是个很有意思的女人,邋遢,而且爱清洁。我不能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有那些矛盾并且和谐的嗜好。冰箱里有新鲜充足的食物。脏的衣服,都放在袋子里仍在卫生间地板上。我想小至还没有来得及洗。
7点的时候接到至的消息:忙,不回去吃晚饭,照顾好自己。

我是在一个炎热的八月认识小至。
在论坛里看到别人贴她的文字和照片。感觉得到她的不同。她的照片有苍白的妩媚。侧面,长发,眼帘低垂。高而直挺的鼻子。性感的纯。
有机会和她聊天。听到她抽烟时细微的呼吸。因为寒冷牙齿碰撞的声音。让我心疼。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第二天早上。我看镜子里的自己。我的皮肤真好,是上帝的恩赐,无论抽烟还是熬夜,尽管我已经是23岁的女子。我的皮肤依然有让人羡慕的白皙细腻。我的身体,真好,无论是饥饿还是寒冷或者旅途的颠簸疲惫,连感冒都很少有。这也是上帝的恩赐。感谢上帝。

回家。姑且叫做回家。虽然ERIC一再叫我先不要回去面对他。
去商场买了一条漂亮的毛线裙子。VIVIAN的新款。白色,青春柔软。是我一直不曾穿过的。路过超市,去买了法国进口的红酒和一盒栗子蛋糕。耐劳,鸭子,鱼,青菜,牛奶,鸡蛋。。。。。。。我只是,想好好的,做一次晚饭。

到家的时候,熙还是没有回来。
我看,时间还早,把脏的衣服洗掉。我们的衣服。我是那么爱看他们晾在阳台上的样子。还滴着水珠。每次洗衣服的时候我是多么开心。呵呵,最后一次了呢。

慢慢准备我们的晚饭。用笔记本放MP3听。反复听一首老歌。
《奈何》
有缘相聚
又何必常相欺
到无缘时分离
又何必常相忆
我心里有的
只是一个你
你心里没有我
又何必在一起
今天说要忘了你
明天却又想起你
念你,念你在梦里
问此情何时已

那是我上大学第二年的时候,学校里一个女孩子发给我的。我们专业不同,不过一起在学校电台做文字编辑。我们都习惯半夜挂在网络上。却不和彼此说话。她忽然发这首歌过来。附带四句歌词,有缘相聚,又何必常相欺,到无缘时分离,又何必常相忆。那时我有魄力笑着骂了句,操!那时候,我怎么就不知道去体谅一下,不喜欢言语的女孩子,怕被同类看穿的女孩子,半夜于我聊天,是为了什么。后来她消失了好久。看她的BBS上的只言片语,我感觉到了什么。那些模糊暧昧的照片上英俊的男主角,已经离开她的生活。当我意识到我多么渴望再次与她交谈的时候。我已经失去了这种机会。

我不喜欢邓丽君。电脑里的的音乐换过一批又一批。可是却一直保留着这首歌。

不去理解她人的感受,随便评论别人的生活,是残忍无知的表现。我要自己永远记得。

现在轮到我,默默听这首很老的歌曲。一字一字的慢慢去听。

六点的时候,我给熙电话。很正式的语气,我做好了晚饭,等你回来一起吃。他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其实我想我忽然明白了,他经常不回来,是在哪里。也许是为了躲避我,也许是和小尔在一起。

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可以站在这里为他准备晚饭。可以微笑着迎接他进们,无赖一般给他拥抱。帮他挂西服,帮他冲咖啡,陪他吃晚饭。一起看无聊的娱乐节目的最后一天。我一定要表现得好一点。

我穿了VIVIAN的裙子,画了非常精细的淡妆,把头发梳成卷。布置好了桌子,我等他回来。


hitomisun
2007-12-28 14:58
熙。
至打电话给我。语气正式。
回到家里的时候,她坐在哪里等我。和所有的时候都一样。她的微笑温婉灿烂,让所有的烦恼都可顷刻消失。她于我以为的样子是不一样的。认识她的时候,以为她很强烈。以为她很独立。相处起来,才知道她其实静好。温柔,善良,又灵气。她的优点,我看得到。

今天的至很漂亮。她是那种不打扮的时候非常普通,打扮起来光彩夺目的女人。
晚饭真是丰富。
她:熙,你喜欢我做的菜吗?其实我是不会做菜的。在来上海以前。
我点头。
她不吃什么东西,只是喝了很多很多的红酒。吃了一小块栗子蛋糕。她笑得越来越漂亮。脸也开始红起来。我知道她有点醉了。
她说,我不确定,我一直都不确定。你是不是,也曾经,有那么一点点的爱我。
她把脸侧过去,用另一只手,擦眼泪。
我把手伸过去,她的眼泪落在我的手指上。
很温暖。
我们依然睡在一起。
至蜷缩在角落里。
那一夜。我们没有睡着。起身看看她。她蜷缩着身体迷迷糊糊得喊腿疼。我锨开被子发现她的腿在抽筋。我抚平她的小腿。把她搂进怀里。
如果可以,我不希望再看见她蜷缩在角落里。不希望她觉得寒冷。至没有说话,只是流了好多的眼泪,眼泪顺着我的脖子流。枕头有些潮湿。
她只是个,太过普通的女子。

我去上班的时候,至还在睡觉。我想她是累了。
唯一一次,出门的时候,没有吃到她为我准备的早餐。
往常,她会站在厨房里煮牛奶。看见我的时候很开心的笑,然后说,早上好。我的熙。牛奶,鸡蛋,烤面包,香肠,切得很薄的酱牛肉,或者是饼,有一小盘子水果,或者果汁。每天早晨吃的东西不会和昨天的相同。
我想,她真的是累了。

晚上,我回来的时候,小至。她已经不在了。她带走了衣服和笔记本电脑。看得出她走得很仓促。阳台上还有衣服在滴水。空气里依然有她带来的肥皂香。梳妆台旁边的地上,有她落下的一只口红。以及很多的烟头。

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这间不算大的房子了,空旷得如同寂寞的旷野。

冰箱上有张纸条:
男人天生就会忘记女人,而我要学习的是,如何去忘记你。
如果你要结婚了,记得照片一定要找我拍。让我分享你的幸福以及小尔的美丽。


我确定我的感情。
我给小尔写了信。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每天陪着你,我会好好工作给你买那些我想要送给你的东西。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做饭给你吃,如果我实在没时间,我会陪你在餐厅吃饭,然后我继续加班,然后我会在回家的时候给你带你最喜欢的零食。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要你做家务,因为你的手碰到冷水会痛。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会阻止你跟你的朋友去夜店,因为我知道总是在我身边你还是不会完全开心,跟你的朋友在一起是你另一面的快乐,或许更加自由,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不可以喝太多酒,虽然你知道,我会泡着蜂蜜水等你回来。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玩,天南海北。
假如我们结婚了,这一切都会是真的。
假如我们结婚了,宝贝,你知道,我会一直爱着你的。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至。


我决定不在和他有任何关系。他在任何的决定面前都是那么无辜。而我,也始终冷酷无情。我没有折磨自己,没有抽烟,没有体重下降。我每天还是微笑的看着人群,生活简单健康。走在街上的时候,在行驶的地铁里,在车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却还是记得他。只是,我不难过了。只是,我已经习惯了,把他放在心里的感觉。
我会放手。已经这么久了。该结束了。这样继续的纠缠下去,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对彼此,都没有好处。有的时候,那些情绪还在。彼此纠缠的时候,我是会让自己醉,会出去疯的女人。冬天,一个人,喝很多酒,趴在桌子上睡,冷。来自骨头血液的冷。烟,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和我说,从17岁开始抽烟,已经告别了小资的部分,仅仅是习惯。傍晚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坐在操场上,抽掉很多。糖,一块接一块,嘴里的甜可以忘记心里的伤。
他在半夜一点的时候打电话过来,唯一一次,听到男孩子的哭声。那天,是少年的他和小尔分手的日子。可是我却没有办法,给他一个简单的拥抱。弄丢了小说,我趴在桌子上哭,后来累了上床去睡了,睡到一半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你终于知道要休息了。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是做他的MORNINGCALL。大概有半年。懒虫赖床鬼。弄不醒就打电话到他家里,他看到十几条未读短信和未接电话。他说,好感动,宝贝你成功了。那时候觉得安全。他在,我的身边。他就在我的身边,明确的,肯定的,不是闪烁不定的态度,回绝我的努力。现在,时光已经变成记忆,都过去了。然后我想,我们之间,缺少一个吻,作为结尾。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至。
熙和小尔结婚的照片是我拍的。
在我离开以后的,第二个星期。他们结婚了。
那天。ERIC海南的外景目录还没有拍摄完成。
那天。
小尔当众念了熙写给她的信。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每天陪着你,我会好好工作给你买那些我想要送给你的东西。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每天做饭给你吃,如果我实在没时间,我会陪你在餐厅吃饭,然后我继续加班,然后我会在回家的时候给你带你最喜欢的零食。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要你做家务,因为你的手碰到冷水会痛。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不会阻止你跟你的朋友去夜店,因为我知道总是在我身边你还是不会完全开心,跟你的朋友在一起是你另一面的快乐,或许更加自由,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不可以喝太多酒,虽然你知道,我会泡着蜂蜜水等你回来。
假如我们结婚了,我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玩,天南海北。
假如我们结婚了,这一切都会是真的。
假如我们结婚了,宝贝,你知道,我会一直爱着你的。

我心里开始疼。她身上的白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她身旁的男人,我曾经用灵魂去深爱。
他没有陪过我,不知道我喜欢吃什么。他没有做饭,没有带我去过餐厅。他没有做家务。我的手碰到冷水也不会疼。可是他放任我和朋友在一起。无论夜晚还是白天。他从不介意我抽烟或者烂醉。他不知道,我每天早上的早餐,仅仅是一杯蜂蜜水。他没有带我出门。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不能哭。
我要保持微笑。
我不能有感情。我说过工作的时候我是中性的。
我的手,不能抖动。
第一次觉得我的佳能这么沉重。我已经不能呼吸。可是我不能走开。我要继续下去。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模特LEE在电脑前面看片子。这个小子经常这样偷看我的收藏。他前面有一箱子啤酒。我把相机扔下,坐过去和他一起喝啤酒看电影。
那部片子好象是《情人》。梁家辉的身材真不错。我喝了很多的酒。酒精的感觉太好太好。LEE的身材也很不错。我想勾引他。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感觉上的刺激。
我们接吻了。那是我第一次,吻一个男孩子。之前的岁月里。我拒绝了太多的男人,拒绝了太多次爱的可能性。可是现在,所谓灵魂,都已经无所谓了。至于他是谁,是否认识,是不是爱。都已经无所谓了。
内心的寒冷,让我无法拒绝身体的温暖。
那是我的第一次。疼痛让我尖叫。我站起来,精液混着血顺着大腿往下流。
他惊讶,和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我拍拍他的肩膀。没什么。

ERIC从海南回来的时候,我和LEE的绯闻已经漫天飞了。那个小男生只有19岁,虽然很有经验,但是毕竟还是孩子。而也许,那天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我感觉自己很脏。前所未有的脏。

我连ERIC也疏远起来。就像一个有残疾的人,害怕自己的缺陷被看到,被同情。

频繁的换男人,生活也就是这样吧,其实有的时候,有没有恋人无关紧要。少有男人会试图约束我的生活。他们都做不到。我已经神经质。就连ERIC的忠告都不听。把所有男人的忠告都当作大男子主义的表现。

我夜夜于一群模特混迹酒吧。我的名气大起来。或者说,臭名远扬。我自己并不在乎。来找我的英俊男人很多,想出名的,想更出名的。所以与我混在一起。我还是SUPPERMODEL的首席摄影师,只要还有人要我的照片。我还是可以如此放纵却麻木的生活下去。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我是ERIC。
我已经少与小至说话。我厌恶她的做法。不喜欢她隐忍感情的方式。可是她最近的片子都废了。我知道,她因为酗酒太厉害,手无法控制的抖动。我不忍,看她的天分夭折。忍不住忠告她。可是她却说,我无须用看苍蝇般厌恶的眼神看着她的时候给她忠告。我知道,至处处与人为敌人,甚至于自己为敌。她在摄影上无长进,靠天分名气吃饭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有一日,至忽然给我电话,要我去接她。我看见至。站在马路对面仓皇狼狈。
她怀孕了。
我带她回家。至坐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我给了她一个嘴巴。她半边脸青红。至抬起头来看我。目光倔强。像一个不肯承认自己做错事情的孩子。固执的孩子。
我走过去握住她的手。轻轻抖动的冰凉的手。
我说至,我们结婚吧,我来照顾你。小至摇头。我知道,她对生活的美好已经无意。随她去吧。
在心里,希望她早点找到出口,的到解脱。

hitomisun
2007-12-28 14:59
熙。
大约过去一年多了。一日,同事家庭聚会。一个女同事带她男朋友来,世界真是小。我认识他,他是ERIC。至以前的同事。晚饭以后小尔她们去逛夜市。ERIC坐下来主动和我攀谈。我了解那些日子小至堕落的生活。对于她,我无话可说。

有天,我忽然遇见了小至。
距离那些裸照绯文已经有一些日子。
那天我开车带小尔出去交游。寂静的郊外,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地图。迷路了。看到前面的车辆,有人在野餐。我和小尔去问路。
我们居然看见小至。她短头发,穿蓝的牛仔裤,洗的发白的深蓝色大背心。旧的旅游鞋。旁边有个婴儿车。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如同天使的幼仔。他乌发碧眼,手里拿着一只白色的雏菊,嘎嘎的笑。
我有一点尴尬。
倒是至,看见我先打招呼。还是那么安静漂亮的微笑。
这个微笑让我想起来她初到上海的时候。穿精致的衣服。光腿穿浅口高根鞋。手插进兜里,看见我的时候耸肩微笑。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甜蜜。
她把幼仔抱起来,和他说,光熙,和叔叔打招呼。
她说,熙,有件是我必须告诉你。从认识你的那刻起,我的梦想就是,给你生个漂亮儿子。在这样好的天气里。你带我们出去交游。给它穿上可爱的背带子裤裤。看着他在地上跑。

风和日丽,小至额头前的刘海被吹的动起来。她在我面前始终单纯天真。时光如流水般退却。我想起初次见她的那天。那时候她不穿这么邋遢,穿得很精致。现在想想,是为了我精心装扮。也是这么安静明亮在我面前,展开笑颜。我也已经在生活里打磨了如此之长久。却不曾体会今天的温情。至始终和小尔保持着好的关系。小尔要和她抽烟。我知道。小尔看见她是开心的。我看见至,她的手颤抖,没有办法点烟。小尔帮她把烟点着。至说谢谢,安然的笑。


hitomisun
2007-12-28 15:00
那天,我独自去我和至同居了不到三个月的公寓。
至走后,我并没有做长久的停留。我说过,它忽然变得巨大空旷,对于我来说。
轻轻推开公寓的门。
在一片黑暗中,我试图从空气中寻找那些我曾经熟悉的气味。至的味道,洁净如同清水。
至喜欢洗衣服。我以为,至喜欢洗衣服。休息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忙碌。她总是笑着让我安心做我的事情。阳台上总是挂满满的衣服,滴着清澈的水滴。我看见她。抱着一盆衣服,朝我甜美宛然一笑。
厨房里有厚厚的灰尘。至就站在这里,认真的准备每一顿饭。
每天下班回来,都能看见厨房里橘色的灯光。至会跑过来抱我。说,你回来啦,我的熙。而我,却从来没有给过她一个微笑做回报。感觉得到她的勇气。我让她,面对冷漠。
滕条桌子上的百合已经枯萎。我们就在这里吃早餐。每天我起来的时候,至已经在忙碌了。或者已经坐在桌子旁边看小说安静的等我。
我在床上坐很久。至的味道已经不在。
三个月,我不曾碰过她。她在心里,是否感觉到怀疑和寒冷。
我忽然想起少年时候的我们。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低沉甜美,北方口音的普通话。我忽然回忆起爱情的感觉。那些日子即使有小尔的温柔美丽相陪伴,却没不能比至给我的安慰多。我给了她,了解我的机会。我们太相象。爱情经过一个夏天的蛰伏。忽然破土而出。
我的眼前忽然一片漆黑。
我看见这样的女子,站在纷乱的车站。她穿着咖啡色的外套。紫色的高跟鞋。站在人群中,幽雅明亮。她没说,她爱上了谁。那时候,她还是那样年轻的女子。她的皮肤依然白皙。嘴唇如同玫瑰花瓣一样娇艳。
她说想要去看一场名叫LOVIN`的电影。男主角和女主角有一样的遭遇。错过了纠结缠绕的牵引,最终错过了爱情。
记忆里至的武官开始模糊。
她唯一一次问我。你,有没有,一点点的爱我。轻轻的,侧过脸,隐忍着眼泪。
有些苍凉的句子打破我的沉默。
我想着,想到眼眶都湿了,却不能真正回答。
忽然明白至,用她的方式,毁灭已经夭折的爱情。
我和至的爱情,是一股暗涌。我们在无声中轰然而鸣。又在无声中背道而驰。到了末尾,也不知道,是谁在怀念谁。也不会分辨得出,我们究竟,谁在纠缠谁。

我们只是偶尔想起,缺少那样的一个悠长的吻,在这样一场爱情的盛放里。

我坐着。一夜无法入睡。
桌子上有至留下来的555。点起来抽,潮湿发霉的味道。我想起至抖动得无法控制的手。忽然的哭了。

天空开始发白的时候。

我再一次环视这间巨大空洞的屋子。

至,原来,从很早以前,就在我心里了。

火箭振振
2007-12-31 10:17
記得當時看《無間道》的小說版,也是這種敘述方式....
很不錯的說。很80后的味道

苏萱
2008-10-08 09:47
很好看。

共:15条记录
查看完整版本: [-- 晒旧小说《爱比恋更冷》 --] [--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