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pChina Blog ->NBA ->杰森·“谁知道"·威廉姆斯:哈哈镜里的丹尼斯·罗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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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jiawei
2008-08-28 19:57
NBA历史上,足足有90个姓威廉姆斯的家伙。他不幸姓了这大众姓,然后连名字都随诸于流。他叫做“JAYSON”,很容易被译成杰森“JASON”。如果在人堆里喊一声他的名字,那个叫白巧克力的,和芝加哥那个骑摩托车的,都会回首应一声。
  
  上世纪90年代,你喊威廉姆斯,一群大汉嘴里咬着篮筐就扑过来了;一如21世纪,你念一声威廉姆斯,德隆、莫、白巧克力们会一路穿花绕步秀给你看。连这点他都随了大流:和巴克、斯科特们差不多,他是个蓝领。南加州的土包子,206公分高108公斤重。大二时场均19.5分8篮板,若去选秀,轻易乐透。可他实心眼,大三受伤只打了13场,1990年第21位被太阳选中。没去凤凰城,直接就被赶去费城了。
  
  关于他的费城生涯,有一个他自己口述的故事,如下:某天,他看着巴克利被拉里·伯德羞辱,看不过眼,找教练打抱不平:“教练,怎么能让这白人老头屠我们呢?我去修理他!”吉姆·林南教练端详,疑虑:“你……能行?”杰森:“没问题!”
  拉里·伯德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你好,菜鸟。”然后就出手一记三分球。
  “妈的,我太疏忽了!”于是杰森扑了上去……他打了6分钟,伯德得了14分。杰森口吐白沫,气急败坏。“我不想打球了,我只想和他打一架!”
  当然也没打着。
  林南教练把他放下来,让巴克利继续翘着屁股去接受伯德的戏弄……这大概可以看作他费城生涯的缩影。1992年夏他去了新泽西,一起饮酒吃肉的巴克利去了凤凰城。
  
  在他费城的第二年中,他的命中率低到36%:那是因为他每三分钟就出手一次。那年,他开始能抓到前场篮板。1991年11月对骑士,他19分钟里抓到6个前场篮板,撒欢似的出手11次,只中3球;两个月后,对步行者,他20分钟抓到11个篮板,乐滋滋的13投3中。最后当他被费城一脚踢走时,也许就此记住了一个残忍的结论:他没有进攻的天分。
  两年的费城时光给他的影响也许是这样的:他经历了一个士兵初上战阵跳出壕沟扫射的热血年代,以及在夜幕下的尸堆中匍匐逃出战场、想找口水喝的黑暗时分。在新泽西,故事没发生什么变化。他攒的钱够买房子了,他依然是替补。他和爸爸住在了一起。
  很多球队都有这样一个角色的:垃圾狗,打诨精。场上是热血蓝领,场下花样百出的逗球迷和记者玩儿。他便是如此:虽然饮酒经常没什么节制,但在球馆里却和巴克利一样笑容可掬。南加州汉子的性情,像给冷冰冰静悄悄的新泽西浇了一瓢滚辣油。
  
  也许某天他忽然下定了决心,就像蝴蝶把茧捅破,伸出卷束的翅膀……1994-95季,很奇妙的,他每场打一节时间,抓下5.7个篮板。这是个足以让丹尼斯·罗德曼背上感到阴飕飕的数字。在凤凰城与巴克利击拳示意的当晚,他11分钟抓8个篮板;对国王,16分钟14个篮板;回去费城,24分钟内13个篮板。在屏幕前看完1995年全明星后大概心有不甘,连续四场都是两位数的篮板。
  这些惊人的成绩因其时间的短狭而显得凝缩,除了新泽西那些心不在焉、一只眼望着对岸纽约的球迷,无人在意。1995-96季,他为肖恩·布拉德利打替补。每场打23分钟,9分10个篮板。对上迈阿密的那晚,他19分20个篮板;对活塞,12分24个篮板;两天后对猛龙,11个前场篮板,合计17个。1996年1月30日,他让雨人颜面扫地:10个前场篮板,合计25个篮板。
  没什么可以阻止他成为首发了。1996-97季,受伤之前,他为球队首发了40场,包括4场20+的篮板。他的进攻效率极其低下,但他就是可以抓篮板,赛后还有力气哑着声音去和新泽西媒体玩躲猫猫。你问篮球问题,他奉陪;你问他喜欢哪个摔交手、什么颜色的猫、哪种麦片、罗德曼的头发颜色,他也会呼噜呼噜的回答你。
  
  许多新泽西记者去过他那个二万七千平方英尺的大宅子。只是,那宅子更像个农庄或仓库,而不像个百万富翁的居所。威廉姆斯曾向ESPN的专栏作者大卫·阿尔德里奇吹嘘:跟着他的老父,他可以很轻易成为一个好猎手。
  阿尔德里奇看过他的猎枪。长而沉重,而不像其他玩飘者的鸟枪一样,精细得只适合旅游。如果试着扣下扳机,后坐力会使你的肩如中一枪,而子弹的轨迹如此犀利,简直可以目睹它切开空气。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杰森·威廉姆斯放声大笑。
  如果到此为止,这是一个南加州好汉的生活:好酒、豪迈、放旷,大庄园和猎枪。属于新泽西网队的那些笑话,虎爪般攫取篮板球的双手。
  如果到此为止,如果没有宅子里那两间空房的话。
  
  1997-98季,凯斯·范霍恩来到新泽西网。大卫·本沃们纷纷感觉这个孩子训练太过热情,只有杰森引之以为同道,和这个唱诗班孩儿脸的白人每每在训练场欢度周末。那一季,他场均13.6个篮板。在赛季的某些瞬间,比如1997年11月对克里夫兰刷下26个篮板、两天后在底特律18个篮板,比如12月对西雅图24个篮板,比如12月两次连续两场背靠背22个篮板,比如在穆托姆博头顶狂抓23个篮板、对马刺双塔18个篮板、对大梦和巴克利得到19个篮板、对罗德曼抓下23个篮板的疯狂1月——那真正会让人产生一种颤栗感:
  “丹尼斯·罗德曼的篮板王会就此不保吗?”
  
  你知道,在那些年份里,让乔丹失去得分王、让罗德曼失去篮板王、让斯托克顿失去助攻王,哪怕你的举动让人产生了对此可能性的猜疑,都是一件伟大无比的成就。也许就为了奖励这个,他入选了1998年全明星赛。对一个职业生涯最多一季只得837分、全职业生涯得分也不比科比2005-07两季多的人来说,已经是光辉顶点了。那季,他打了65场,赛季结束时抓到443个前场篮板。NBA历史上,此前只有两个人做到过:摩西·马龙和罗德曼。
  
  但那就是他好风光的结束。他签了一笔7年8600万的合同,然后在1999年伤了膝。那年他30岁。他最后一次入选了“年度最佳接受采访阵容”,那些曾被他的微笑感染的新泽西记者无一例外的为开心果的离去而伤痛。他回到了自己的宅子,住了段日子,然后,2000年,他开始为NBC做解说员。
  
  在他受伤退出到去做解说员这段时间,和大多数并不算有名的退役球员一样,没人去在意他的所思所想,以及他生活方式的变化。在他狂抓篮板的那些年份,他饮酒减少、收敛脾气,只是到处炫耀他的大房子。他的宅子里时常有许多客人。这很正常:南加州人都好热闹。他炫耀给所有人看他和父亲所收拾的植物,他那巨大的枪,和他收养的孩子:那是他姐姐的孩子。他宣称说,他要当联盟里最年轻的爷爷。
  
  直到2002年那件事出现之前,他都是一个好球员,一个好人,侠肝义胆,古道热肠。简单来说,2002年2月14日,他、他的司机克里斯多夫和他的那些朋友,在他的巨宅里继续歌酒人生。威廉姆斯从主卧室里操起那柄霰弹枪。枪响后,克里斯多夫胸口中弹倒地,随后身亡。
  他的律师宣称,这只是枪支走火导致的意外。只是,律师也无法自圆其说:为什么事出之后,他擦去了枪支上的指纹,把枪放在死者手中,脱掉衣服交给朋友们,然后跳进游泳池?为什么他试图造成“克里斯多夫是自杀”的现状?庭审旷日持久,最后,因为杰森当时“醉酒”,所以他被宣布了无罪。
  虽然法医很不满意的说:“很悲哀的事件,的确可能是意外……但,归根到底,每次误杀都是意外。”但大多数人相信他是个好人。
  
  只是,对于他来说,最大的影响在于:2005年,他被迫卖掉了那栋宅子——他赖以自豪的、如今蒙上了死亡阴影的、他曾特意在里面空出了两间房间的宅子。
  
  并非许多人都知道:他收养姐姐的孩子,是在他最困难的时节:那时他在新泽西打不上首发,而他的两个姐姐,分别因感染爱滋病而身亡。很奇异的是,在经历这阴影般的事件后,他没有变得离群索居,相反,他更爱和新泽西的记者开玩笑,更爱大声的嘲弄对手,而且在捉弄完记者——比如让他们试开他那支大枪后——仰天大笑。
  
  ——许多人都知道,丹尼斯·罗德曼曾经坐在自己的车里,怀抱猎枪,琢磨是否要朝自己开那么一枪;1998年,杰森·威廉姆斯在篮板球领域离罗德曼只差一个手指。无论性格、模样和数据统计,他都像罗德曼的另一极。而四年之后,他和罗德曼又差了一个手指:罗德曼没扣扳机,继续灯红酒绿,而他扣了扳机,于是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他跋涉了许多赛季,经历过三年颠峰期,然后退役。那座被卖掉的宅子被他起名叫“谁知道?”2002年出版的自传里充满了巴克利式的嘲弄和耍笑。在那个为姐姐祭奠的宅子里,他和父亲放枪、饮酒、游泳,似乎快意人生。
  
  命运并没有给他太多垂青。他非常早的体会到命运的不公和阴暗面。于是,你很难得出他对生活的真实态度。是励志故事般的愈挫愈勇,还是用豪迈与喧嚣来抵挡孤单和伤痛?没有人猜得出。一如长达五年时间里,关于2002年2月14日晚他喝了多少酒,都需要法官、陪审团和律师们争执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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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历史上,足足有90个姓威廉姆斯的家伙。他不幸姓了这大众姓,然后连名字都随诸于流。他叫做“JAYSON”,很容易被译成杰森“JASON”。如果在人堆里喊一声他的名字,那个叫白巧克力的,和芝加哥那个骑摩托车的,都会回首应一声。
  
  上世纪90年代,你喊威廉姆斯,一群大汉嘴里咬着篮筐就扑过来了;一如21世纪,你念一声威廉姆斯,德隆、莫、白巧克力们会一路穿花绕步秀给你看。连这点他都随了大流:和巴克、斯科特们差不多,他是个蓝领。南加州的土包子,206公分高108公斤重。大二时场均19.5分8篮板,若去选秀,轻易乐透。可他实心眼,大三受伤只打了13场,1990年第21位被太阳选中。没去凤凰城,直接就被赶去费城了。
  
  关于他的费城生涯,有一个他自己口述的故事,如下:某天,他看着巴克利被拉里·伯德羞辱,看不过眼,找教练打抱不平:“教练,怎么能让这白人老头屠我们呢?我去修理他!”吉姆·林南教练端详,疑虑:“你……能行?”杰森:“没问题!”
  拉里·伯德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你好,菜鸟。”然后就出手一记三分球。
  “妈的,我太疏忽了!”于是杰森扑了上去……他打了6分钟,伯德得了14分。杰森口吐白沫,气急败坏。“我不想打球了,我只想和他打一架!”
  当然也没打着。
  林南教练把他放下来,让巴克利继续翘着屁股去接受伯德的戏弄……这大概可以看作他费城生涯的缩影。1992年夏他去了新泽西,一起饮酒吃肉的巴克利去了凤凰城。
  
  在他费城的第二年中,他的命中率低到36%:那是因为他每三分钟就出手一次。那年,他开始能抓到前场篮板。1991年11月对骑士,他19分钟里抓到6个前场篮板,撒欢似的出手11次,只中3球;两个月后,对步行者,他20分钟抓到11个篮板,乐滋滋的13投3中。最后当他被费城一脚踢走时,也许就此记住了一个残忍的结论:他没有进攻的天分。
  两年的费城时光给他的影响也许是这样的:他经历了一个士兵初上战阵跳出壕沟扫射的热血年代,以及在夜幕下的尸堆中匍匐逃出战场、想找口水喝的黑暗时分。在新泽西,故事没发生什么变化。他攒的钱够买房子了,他依然是替补。他和爸爸住在了一起。
  很多球队都有这样一个角色的:垃圾狗,打诨精。场上是热血蓝领,场下花样百出的逗球迷和记者玩儿。他便是如此:虽然饮酒经常没什么节制,但在球馆里却和巴克利一样笑容可掬。南加州汉子的性情,像给冷冰冰静悄悄的新泽西浇了一瓢滚辣油。
  
  也许某天他忽然下定了决心,就像蝴蝶把茧捅破,伸出卷束的翅膀……1994-95季,很奇妙的,他每场打一节时间,抓下5.7个篮板。这是个足以让丹尼斯·罗德曼背上感到阴飕飕的数字。在凤凰城与巴克利击拳示意的当晚,他11分钟抓8个篮板;对国王,16分钟14个篮板;回去费城,24分钟内13个篮板。在屏幕前看完1995年全明星后大概心有不甘,连续四场都是两位数的篮板。
  这些惊人的成绩因其时间的短狭而显得凝缩,除了新泽西那些心不在焉、一只眼望着对岸纽约的球迷,无人在意。1995-96季,他为肖恩·布拉德利打替补。每场打23分钟,9分10个篮板。对上迈阿密的那晚,他19分20个篮板;对活塞,12分24个篮板;两天后对猛龙,11个前场篮板,合计17个。1996年1月30日,他让雨人颜面扫地:10个前场篮板,合计25个篮板。
  没什么可以阻止他成为首发了。1996-97季,受伤之前,他为球队首发了40场,包括4场20+的篮板。他的进攻效率极其低下,但他就是可以抓篮板,赛后还有力气哑着声音去和新泽西媒体玩躲猫猫。你问篮球问题,他奉陪;你问他喜欢哪个摔交手、什么颜色的猫、哪种麦片、罗德曼的头发颜色,他也会呼噜呼噜的回答你。
  
  许多新泽西记者去过他那个二万七千平方英尺的大宅子。只是,那宅子更像个农庄或仓库,而不像个百万富翁的居所。威廉姆斯曾向ESPN的专栏作者大卫·阿尔德里奇吹嘘:跟着他的老父,他可以很轻易成为一个好猎手。
  阿尔德里奇看过他的猎枪。长而沉重,而不像其他玩飘者的鸟枪一样,精细得只适合旅游。如果试着扣下扳机,后坐力会使你的肩如中一枪,而子弹的轨迹如此犀利,简直可以目睹它切开空气。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杰森·威廉姆斯放声大笑。
  如果到此为止,这是一个南加州好汉的生活:好酒、豪迈、放旷,大庄园和猎枪。属于新泽西网队的那些笑话,虎爪般攫取篮板球的双手。
  如果到此为止,如果没有宅子里那两间空房的话。
  
  1997-98季,凯斯·范霍恩来到新泽西网。大卫·本沃们纷纷感觉这个孩子训练太过热情,只有杰森引之以为同道,和这个唱诗班孩儿脸的白人每每在训练场欢度周末。那一季,他场均13.6个篮板。在赛季的某些瞬间,比如1997年11月对克里夫兰刷下26个篮板、两天后在底特律18个篮板,比如12月对西雅图24个篮板,比如12月两次连续两场背靠背22个篮板,比如在穆托姆博头顶狂抓23个篮板、对马刺双塔18个篮板、对大梦和巴克利得到19个篮板、对罗德曼抓下23个篮板的疯狂1月——那真正会让人产生一种颤栗感:
  “丹尼斯·罗德曼的篮板王会就此不保吗?”
  
  你知道,在那些年份里,让乔丹失去得分王、让罗德曼失去篮板王、让斯托克顿失去助攻王,哪怕你的举动让人产生了对此可能性的猜疑,都是一件伟大无比的成就。也许就为了奖励这个,他入选了1998年全明星赛。对一个职业生涯最多一季只得837分、全职业生涯得分也不比科比2005-07两季多的人来说,已经是光辉顶点了。那季,他打了65场,赛季结束时抓到443个前场篮板。NBA历史上,此前只有两个人做到过:摩西·马龙和罗德曼。
  
  但那就是他好风光的结束。他签了一笔7年8600万的合同,然后在1999年伤了膝。那年他30岁。他最后一次入选了“年度最佳接受采访阵容”,那些曾被他的微笑感染的新泽西记者无一例外的为开心果的离去而伤痛。他回到了自己的宅子,住了段日子,然后,2000年,他开始为NBC做解说员。
  
  在他受伤退出到去做解说员这段时间,和大多数并不算有名的退役球员一样,没人去在意他的所思所想,以及他生活方式的变化。在他狂抓篮板的那些年份,他饮酒减少、收敛脾气,只是到处炫耀他的大房子。他的宅子里时常有许多客人。这很正常:南加州人都好热闹。他炫耀给所有人看他和父亲所收拾的植物,他那巨大的枪,和他收养的孩子:那是他姐姐的孩子。他宣称说,他要当联盟里最年轻的爷爷。
  
  直到2002年那件事出现之前,他都是一个好球员,一个好人,侠肝义胆,古道热肠。简单来说,2002年2月14日,他、他的司机克里斯多夫和他的那些朋友,在他的巨宅里继续歌酒人生。威廉姆斯从主卧室里操起那柄霰弹枪。枪响后,克里斯多夫胸口中弹倒地,随后身亡。
  他的律师宣称,这只是枪支走火导致的意外。只是,律师也无法自圆其说:为什么事出之后,他擦去了枪支上的指纹,把枪放在死者手中,脱掉衣服交给朋友们,然后跳进游泳池?为什么他试图造成“克里斯多夫是自杀”的现状?庭审旷日持久,最后,因为杰森当时“醉酒”,所以他被宣布了无罪。
  虽然法医很不满意的说:“很悲哀的事件,的确可能是意外……但,归根到底,每次误杀都是意外。”但大多数人相信他是个好人。
  
  只是,对于他来说,最大的影响在于:2005年,他被迫卖掉了那栋宅子——他赖以自豪的、如今蒙上了死亡阴影的、他曾特意在里面空出了两间房间的宅子。
  
  并非许多人都知道:他收养姐姐的孩子,是在他最困难的时节:那时他在新泽西打不上首发,而他的两个姐姐,分别因感染爱滋病而身亡。很奇异的是,在经历这阴影般的事件后,他没有变得离群索居,相反,他更爱和新泽西的记者开玩笑,更爱大声的嘲弄对手,而且在捉弄完记者——比如让他们试开他那支大枪后——仰天大笑。
  
  ——许多人都知道,丹尼斯·罗德曼曾经坐在自己的车里,怀抱猎枪,琢磨是否要朝自己开那么一枪;1998年,杰森·威廉姆斯在篮板球领域离罗德曼只差一个手指。无论性格、模样和数据统计,他都像罗德曼的另一极。而四年之后,他和罗德曼又差了一个手指:罗德曼没扣扳机,继续灯红酒绿,而他扣了扳机,于是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他跋涉了许多赛季,经历过三年颠峰期,然后退役。那座被卖掉的宅子被他起名叫“谁知道?”2002年出版的自传里充满了巴克利式的嘲弄和耍笑。在那个为姐姐祭奠的宅子里,他和父亲放枪、饮酒、游泳,似乎快意人生。
  
  命运并没有给他太多垂青。他非常早的体会到命运的不公和阴暗面。于是,你很难得出他对生活的真实态度。是励志故事般的愈挫愈勇,还是用豪迈与喧嚣来抵挡孤单和伤痛?没有人猜得出。一如长达五年时间里,关于2002年2月14日晚他喝了多少酒,都需要法官、陪审团和律师们争执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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